2000年二月,快乐甜蜜的寒假结束了,我们又返回了校园。
我和齐歌刚推开房间,就看见孙琛一个人在喝闷酒,地上码了一溜空啤酒罐。
“马潇潇回来了吗?”我仍对上次马潇潇的推迟返校心有余悸。
“他?”孙琛呷了一口酒,撇着嘴说:“不知死活地和那个音乐教育系的女人风流快活去了!”
我和齐歌听出了他话里明显的酸味。
“你又犯什么病呢?”齐歌问他。其实,不用问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我?失恋了!被人甩了!新鲜吗?”孙琛大口地往嘴里灌着啤酒。
“不新鲜!”齐歌坐下来,顺手夺过他手里的啤酒罐,“没眼光的女人哪儿没有?让她后悔去吧!不就是一个会唱歌的小丫头吗?”
“靠!当初她戴着牙套,我不嫌她一张嘴两排防鲨网,她现在反倒嫌起我来了。” 孙琛刻薄地说着,我和齐歌轻笑着摇头。
孙琛伸手去抢齐歌手里的啤酒罐:“你给我剩点儿!最后一罐了!”
齐歌扫了一眼地上排着队的空啤酒罐,仰头一口气喝了个涓滴不剩,把空罐递给他。
孙琛把空罐接过来摇了摇,捏扁了拿在手上,悻悻道:“什么狗屁共同语言!她不就是假期演出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歌星吗?我就不信,满音乐学院,我还能找不着一个比她强的。”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齐歌从琴房回来,房间空无一人,马潇潇和女朋友约会去了,孙琛也不知所踪。齐歌去洗澡,我不想一个人傻坐着,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流声胡思乱想,决定到电视房消磨时间。
我刚在门口一露头,坐在第一排的孙琛就举着一罐啤酒招呼我。
我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压低嗓门问他:“你不是忙着找接班人吗?怎么在电视机前面浪费青春?”
“别提了,全他妈名花有主了,还一个赛一个的死心塌地。”孙琛指着电视荧屏说:“看电视,爆炸案元凶被抓了。”
那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共炸死了108个人,凶手竟然因为和家人的几句口角,就想炸毁整幢楼!死者当中就有和他发生口角的亲弟弟。
电视画面上出现一个形象猥琐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说:“他……他……他骂……骂……我……”
他还是个口吃!这个凶残而又恶心的人渣,最后是在情妇家里被抓获的。
看完侦破纪实,我和孙琛一起回到学生公寓,继续聊那个杀人犯。孙琛认定他脑子有问题,因为正常人不会这么偏激。
正聊着,齐歌从浴室出来,坐在我身边。看到他滴水的发梢,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你们俩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了!”孙琛忽然说道。
我吓得停住了手,呆愣愣地坐到一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被吊到了嗓子眼。
齐歌头上蒙着那块白毛巾“盖头”,僵着身子一动不动。他透过“白盖头”的缝隙,观察着孙琛的表情,揣测着他话里的意思,壮着胆子问:“我都搞不懂,你怎么知道的?”
“妈的!连那个长相巨恶心、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话的变态杀人犯,都是又有老婆又有情妇,中国六亿男人六亿女人的配比平衡,都被那些一个人把着好几个的家伙搞乱了,哪那么容易就找着合适的女朋友?”他愤愤不平地说:“我真同情你们俩,找到现在还是一无所获。我说为什么我这些日子看上眼的全是有主的名花了!”
我和齐歌对视了一下,悬着的心回归原位,恢复正常工作。
齐歌拿下头上的浴巾,神情轻松地说:“没有女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告诉你一句名言: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我吃惊地望着齐歌,不相信真有人说过这种话。
孙琛拍着床板大叫:“经典!经典!说得太好了!哪位高人说的?”
齐歌得意地笑,“我改编U2的歌词。”
“唱来听听!”孙琛笑成了一朵花。
“……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I'm gonna run to you, run to you, run to you……”
这是我第二次听齐歌唱歌。第一次,是大一那年的寒假,他在电话里用假声唱小兔乖乖……
他边唱边看着我,炽热的目光灼得我抬不起头来。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拇指有意无意的抚弄着我的脖子和耳垂。
他对我的敏感带了如指掌。看到我面红耳赤的窘样,他好象很得意。
我气得把手伸到后面狠戳他的后背,他好象长了个乌龟壳,任我怎么用力,就是不为所动,始终面带暧昧的微笑望着我,一遍一遍的唱着那首男人不需要女人的歌。
马潇潇与未来的音乐教师依依惜别后,面带桃花回到寝室,免费欣赏到的就是这样一个节目:男声三重唱, Tryin' To Throw Your Arms Around The World。
一开始马潇潇愣了一下,不解地问:“干什么?想转声乐系啊?”
后来,他听清了歌词,笑了起来,指着我们说:“等哪天你们谁有了女朋友,敢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有女朋友的人,我鄙视你!”孙琛大吼一声,飞过去一只拖鞋。
马潇潇机敏地躲过“飞鞋”的袭击,大笑着走进浴室。
晚上,孙琛躺在床上还在唱:“……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
翻身入睡前,他语音模糊如梦呓般地说:“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
日子平淡如水地流过,上课,练琴,聆听音乐,参加学校安排的演出,在《牧神午后》的管弦乐中把身体交缠在一起……
我们从来没有正面讨论过,我们这样的相处是否超越了普遍意义上的“朋友情谊”,一切事都做得自然而然,无需多想。
也许是根本不愿多想。
父母出差或是第二天没有早课,齐歌都会到我家过夜。我们两个人都是家在北京,对于我们的夜不归宿,孙琛和马潇潇没有多想多问。对于我们过密的“友谊”,也没有人觉得奇怪,这就和任何大学里的找老乡一样,两个居住在同一个城市的同学加室友,很自然会成为“好朋友”。
是的,我说过,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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