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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推荐] 牧神午后——最美好感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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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推荐] 牧神午后——最美好感人的爱情

作者:于睫


第一章

  我说:这样,我下半辈子就能赖上你了!
  他说:就你?我杀了你以绝后患!
  九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把房里的一切都镀了一层金,一切都美得像梦幻般不真实。
  
  *****
  
  我叫于睫,名字有些女气,但是是父亲起的。据他说,他第一次在妇产医院见到我时,我刚在大哭后进入梦乡,低垂的长睫毛上,尚悬有一滴泪珠,他脑中闪现的第一个词就是“泪盈于睫”,因此,于睫就成了我的名字。
  十八岁以前,我的世界里只有小提琴和管弦乐。我五岁开始学习霍曼的《小提琴基本教程》,练习空弦及E、A、D、G弦,但我母亲说我学习小提琴是从婴儿时期开始的。我母亲痴迷于古典音乐,但不是特别偏爱小提琴。据她说,一次,我曾专心于啼哭,对各位音乐大师的作品,包括贝多芬的第2钢琴协奏曲“皇帝”都无动于衷,直到听到圣桑的第一号小提琴奏鸣曲,我忽然停止了哭泣。于是母亲就开始只放小提琴曲给我听。她说,她从我的眼神里看到了专注。
  我父母供职的那家新闻机构直属于中央,宿舍区设施健全,大门有持枪的武警站岗,父母自可以放心地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献身于祖国的新闻事业。我也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从小学起,我就不用人接送,自己上学放学,独自坐公交车去老师家上小提琴课,一个人到宿舍区的食堂吃饭,回家单独做功课,每日自觉自愿地练琴,过着独立而有规律的生活。虽然我对母亲的描述没有任何印象,也不大相信我是什么小提琴神童,但我从心里热爱小提琴。我的课余生活很单一,除了聆听小提琴大师们的演奏录音外,就是站在谱架前不停的拉着开塞、舍夫契克、马扎斯、克莱采尔……,我从不厌倦,也从不曾把它们当作负担。当我开始练习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时,我从音乐学院附中毕业了,随后,收到了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一切,都是理所应当,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直到我进了音乐学院,直到那个人出现,我的生活发生了太多出乎我意料的事情,除了小提琴与音乐,我的生命中有了更重要的东西……
  


[此贴子已经被springy于2005-11-7 10:26: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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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九月,十八岁的我,满怀憧憬的开始了崭新的大学生活。
  开学第一天,我离开家,坐地铁去学校。少量的生活用品在新生注册那天已搬到学生公寓。虽然新建的学生公寓条件不错,四人间带独立浴室,但注册后,我还是回家了,反正交通方便。踏进校门时我抬腕看表,还有四分钟上课。我不想迟到,于是加快脚步走进教学楼。教室在四层,我低着头,一步两级台阶地蹦跳着上楼。
  红色的“4”在眼前一闪,随即我的头撞上了一个向下冲的物体,巨大的冲力使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仰。我来不及叫出声,右颈又遭到重重的一击,身体由向后仰变成了向左倾倒。右颈挨的这一击,力道大得使我的身体向右转了九十度,整个儿人跌到了左侧的楼梯扶手上,确切地说是以我的后腰为支点挂在了楼梯扶手上。从飞来横“撞”中回过神来的我,两腿一高一低地分踏在两层不同的台阶上,以一种极难看的姿式站立着。我就着这个姿式喘着气,心有余悸地低头瞟一眼楼梯,心中暗自庆幸,好在没有向后仰,要不然大头朝下从十几阶台阶上滚下去,那可就摔惨了。
  “我救了你一命!”一个低沉的男中音响起,再抬头,人已站在我面前,黑T恤,左胸的兜上绣着一只绿色的鳄鱼,不等我看清来人的面目,一只手已搭上了我的右颈,“没伤着你吧?”
  不习惯与陌生人的肢体接触,我偏头让开了他的手,半垂着眼帘说:“没事儿。”
  我的话音刚落,黑色身影已从眼前闪过,转眼到了三楼半又停下,“要是受伤了,找管弦系小提一年级齐哥!”
  “靠,这叫什么事儿呀!大学第一难?”我低声咒骂着,揉着脖子,紧踩着乐理教授的脚后跟走进教室。
  因为乐理是公共必修课,阶梯教室几乎已坐满人,我刚找到空座位坐下,教授已经开始点名。
  我扫了一眼我的同学们,没有我想象中的艺术院校学生的怪异发型和奇装异服,都是一副良民打扮。我右侧的座位空着,放着蓝色的乐谱夹和黑色的笔袋。
  我摇头晃脑活动了一下脖子,还好,活动自如,并无大碍,不用找那个什么齐哥了。切,齐哥,黑社会老大吗?难道撞我的人是齐哥的小弟?看他身材高大,做个打手应该称职,只是不知他是否和影视剧中的打手一样面相凶恶。说起来,我连他的脸都没看清,对他胸口上那只绿色的鳄鱼倒是印象深刻。这条该死的鳄鱼,横冲直撞的,抢死呀!?我不禁心中暗骂。
  “齐哥!”老教授的声音打断我的思绪。天!竟然真有人叫这个名字!我惊讶地抬头环顾四周,寻找这位黑帮老大。
  “哎!──到!”声到人到,一个黑影冲进教室。
  “好名儿,先占老头儿一便宜再说。”身后有个男生赞叹,教室里一片嗡嗡声,夹杂几声窃笑。
  “不好意思,对不住大家,是齐声歌唱的缩写──齐歌,”戏谑的道歉,似曾相识的男中音,是他──鳄鱼。
  “齐同学,迟到了请赶快回座位。”老教授反映很快,马上改口。
  齐歌在一阵轻笑声中,如凯旋英雄般走到我身边,好像没见过我似的客气地冲我点头,在我右侧的空座位坐下,转过身子和后排相熟的男生打招呼。
  前后不过几分钟,他居然不记得我了?我想嘲笑这个睁眼瞎,没记性,没想到我的嘴刚张了一半,他好像后脑勺生了眼睛一样,突然回头把脸转向我,吓了我一哆嗦。
  他凑近我的脸,眼睛黑亮,目光如炬般落在我的脸上,有股淡淡的薄荷味在我的鼻端弥漫。
  “是你?”他总算认出我了。
  “是我。”我不动声色,淡淡地回答。
  “你也是管弦系的?”他坐正了身子,把目光调向前方,不再盯着我。
  “是。”我也看向讲台,老教授合上花名册,准备讲课了。
  “和你一样,也是小提专业,”我又补充了一句。
  他扭头看了我一眼,说:“还真他妈巧。”
  然后,他从裤兜里摸出眼镜盒,把一副银边眼镜架在鼻梁上。
  “刚才去取眼镜?”我轻声问。
  “嗯。”他简短回答,认真地看向黑板。
  原来不是去抢死,我心里说。
  我们不再说话,开始记笔记。Rubato:弹性速度。在速度上做小小变化的表达技巧,可制造出潮起潮落般的乐声起伏。浪漫主义时期音乐的重要特征……
  他后来说起过,他那天刚进教室,隐型眼镜就莫名其妙的掉了一只,明明从脸上滑落在胸前的,却怎么也找不到,无奈只好返回公寓取备用眼镜。
  
  下课后,我和齐歌一起往学生公寓走,途中得知,原来我们还是室友,不过他已经在宿舍住过一晚。
  看得出,他对住宿舍十分兴奋,我忍不住泼他冷水:“有什么可高兴的?还是住家里舒服,过不了多久你就该三天两头往家里跑了!”
  “不会,不会,”他摆着手说,“能脱离我爸的监控,我乐死了。三天两头跑回家里找打!?我才没那么傻呢。”
  他说他老爸是海军高官,几十年在部队,事事讲究军事化管理,要求下级对上级绝对服从,一有反对意见就“武力镇压”。
  “在单位也动粗?”我一惊。
  “才不。在单位他对上级是绝对服从,下级对他是绝对服从,回家就拿我和我老妈当小兵。”他撇嘴,很是不屑一顾。
  他母亲是部队歌舞团有名的女高音,虽说是文职但级别很高,没想到一回家被他爸爸擅自降到了一等兵。
  “不过,我妈这个一等兵被长官欺压急了,也会当逃兵躲到我外婆家住几天。那几天我就饱受摧残,盼望着有一天能脱离他的魔掌。”他在阳光下笑得异常灿烂。
  回到学生公寓,四人间的另外两个人都不在,齐歌说他们两个也是管弦系的新生,但和我们不同专业,可能还在上课。
  我爬上我的床,开始拆行李。
  “你脖子怎么样?真没事?”齐歌平躺在我对床的下铺,枕着手臂仰头问我。
  我跪在上铺整理着被褥,不耐烦地说:“你怎么这么罗嗦,跟老太太似的。跟你说没事儿就是没事儿,你以为你是武林高手呢!再说,我也没那么弱不禁风吧。”
  “靠!好心当成驴肝肺!”他坐起来,拍着自己的手臂外侧说:“我告诉你,我抡你那一下不轻,怕给你留下后遗症,成为我下半辈子的负担。哼,虽说我是好意救你免于滚下楼梯,难保你将来不讹诈我。”
  我不输嘴地说:“你这人心眼儿够坏的,老把人往坏处想。”我把头转了一圈,叹了口气说:“怎么就一点儿事都没有呢?好歹弄个颈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什么的,这样,我下半辈子就能赖上你了!”
  他大叫,“赖上我?你要是个青春美少女还可以考虑。就你?我杀了你以绝后患!”
  “你够狠,够狠。”我趴在被子上笑,他站在屋中央张牙舞爪,比比划划。
  九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把房里的一切都镀了一层金,一切都美得像梦幻般不真实。
  
  傍晚,我们结伴到食堂吃完晚饭,就一头扎进了琴房。说是琴房,其实就是一间超大的房间,用隔音板隔成一个个的鸽子笼,每个大约只有一到两平方米。虽然像禁闭室,但隔音效果还不错。
  我和齐歌各进了一间鸽笼,约好两个小时后琴房大门口见。
  一首克莱采尔的《小提琴练习曲》没有拉完,我就意识到,早上那一撞给我留下了后遗症――身体每一个轻微的前倾都伴着绵绵的疼痛。我把手伸进衬衫里检查了一下,没有擦伤,没有流血,应该只是瘀血之类的小伤吧?我放松心情继续练琴,几个曲子拉下来,痛感也就不太明显了。我做事向来一丝不苟,全心投入。
  两个小时之后,我打开鸽笼的小门,看到齐歌正斜靠着琴房的大门等我,侧面象剪影一般轮廓清晰。他低着头,夹一支没点燃的香烟在鼻下嗅着,略长的额发在风中一丝丝飘动,掖下夹着曲谱的那只手拎着他的宝贝小提琴。他没看见我出来,直到我走到他面前,屈起手指弹了一下他的琴盒,他才抬头冲我一笑,轻哦了一声,站直身体让我先过去,然后紧跟着我一起走出琴房。
  “干嘛提前出来?烟瘾上来了?”我抬眼问他。
  “没有,刚站稳你就出来了。”他接着嗅那支没点燃的烟。
  “还闻?出来了,可以抽烟了。”琴房是禁烟的。
  “好闻着呢,你试试。”他把那支没点燃的香烟送到我的面前。
  我就着他的手凑过去闻,“薄荷味!?”我不抽烟,从不知道还有这种带薄荷味的香烟。
  “嗯。”他应道,“绿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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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生公寓,另外两位室友已经回来。马潇潇是双簧管专业的,浙江台州人,有一双圆圆的黑眼睛,看什么都是一副吃惊的表情。拉大提琴的孙琛来自青岛,有着山东人的豪爽个性和高大身材。他就是乐理课时坐在齐歌后面的那个男生。
  孙琛摆弄着琴弓说:“马潇潇你应该跟我拉大提琴,将来准比我有出息。”
  马潇潇停止擦拭那本就亮闪闪的双簧管,一脸问号地看向孙琛:“为什么?我怎么不知道我有拉大提琴的潜力?”说完还摊开左手,认真审视每一根手指。
  “你拉大提琴可以和马友友攀亲戚!”齐歌抢过孙琛的话茬回答。
  我和孙琛一起点着头笑。
  “举办音乐会,海报还可以唬人。”孙琛补充道。
  “你们这几个混蛋,就知道拿别人取笑!”马潇潇忿忿地骂,旋即又若有所思地说:“话说回来,我还是喜欢双簧管。一唱三叹能带动整个乐队……”
  不理会马潇潇对双簧管的抒情,我捧着换洗衣服往浴室走。齐歌端着双臂,边揉捏手指边一左一右的活动着腰,冲着我的背影喊:“限时十五分钟,不出来硬闯!”
  “闯他有什么劲?都是男人,‘你有我有他都有’。”孙琛挤眉弄眼地笑着,“有本事闯女生公寓去。”
  “你就坏吧!”我笑着关门,哗哗的水声盖过了他们的说笑声。
  
  洗剥干净的我,背对着浴室镜子审视着自己,镜中映出我腰部的瘀青,大约有一只手掌那么大一片,情况比我预想的要严重。白炽灯下的,一大片青黑与雪白的后背对比鲜明,颇有些触目惊心。
  “于睫,你拆了骨头一根根洗呢?”齐歌捶着浴室的门大叫,“再不出来,老子真要硬闯了!”
  我小心翼翼地套上睡衣打开门,咬牙切齿地说:“着他妈什么急?赶着去投胎呀?” 狠狠地瞪他一眼,我转身就走。
  他两臂一上一下、虚虚实实地向我的后背挥拳,“超时就得给老子当拳靶!”
  我能感到他的拳风,有几拳打在空中,有几拳轻轻打在我的后背,我没理他。这时,恰好有一拳不偏不倚地落在我的伤处,我惊呼一声,手扶着后腰,嘴里“嘶嘶”吸着冷气。
  “怎么了?我、我没使多大劲儿啊!”他惊慌地看着自己的手。
  “没事儿,不是你。”我转动身子,背靠在墙壁上。
  他黑亮的眼睛怔怔地看着我,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就要撩我睡衣的下摆,“是早上撞的吧?我看看。”
  我扭动着身子,挣扎着,躲避着他的手,“看他妈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马潇潇跑过来大呼小叫:“怎么了?怎么了?有话好好说,别动手。”这个笨蛋以为我们在打架。
  我张嘴想解释,一个不留神,衣服后襟被齐歌掀开。齐歌和马潇潇都愣住了。
  “铁、砂、掌?” 马潇潇轻轻地说,一脸的匪夷所思。
  我和齐歌哑然失笑。
  “铁你个头!”齐歌一拳打在马潇潇肩上,“红花油呢?”
  “哦!” 马潇潇应了一声,跑了。
  齐歌揪着我的脖领子把我拖到他的下铺,不由分说把我按趴在床上。
  “昨天你用的红花油呢?” 马潇潇推了推趴在上铺戴着耳塞,闭着眼听小曲的孙琛。
  孙琛眼睛一亮,举着一瓶红花油从上铺爬下来,探头探脑的问:“谁?谁又滑倒了?”
  看到趴卧在齐歌床上可怜巴巴的我,他弯下腰把红花油塞到我手里,无比同情地说:“是你呀?怎么跟我一样倒霉?真他妈该找院长投诉去!”
  “找院长投诉?”我莫明其妙,把红花油放到鼻子前闻了闻,忙调转头。
  “于睫不是洗澡时摔的,是我今天早上撞的!”齐歌从我手里夺过红花油,拧开盖子。
  “他不是,我是!浴室不舍得用防滑地砖,老子的屁股都摔八瓣儿了!”孙琛不依不饶地嘟囔着爬回上铺。
  齐歌往手上倒了一点儿红花油,伸出另一只手就要撩我的衣服。我脸一红,回手抓住他的手腕,“算了,我受不了这味道。”
  “不行,受不了也得闻!”他晃着手臂想把我的手甩开。
  我抓着他的手腕不放,小声说:“那我自己来。”
  “嗬!还跟我端架子。以为我愿意侍候你?我这是将功补过,省得你以后讹诈我。”
  他用手背打我后脑勺一下,吼:“趴好!”接着,一包绿沙龙抛到我的脸侧。凑到鼻端,清凉的薄荷味,掩盖了红花油的味道。
  他的手掌碰触到我的皮肤时,我抖了一下,感到双颊如着火般热呼呼的。真是莫名其妙。
  “别动!”他低声呵斥。
  我掩饰地骂:“你他妈轻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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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的大学生活,使我逐渐地认识到,虽然大学生和高中生仅仅是一岁之差,但是我们却在一瞬间成熟起来,也许应该说是圆滑。我和我的同学们都意识到我们这个专业的残酷竞争,毕竟,能坚持到最后,能如愿以偿做一名专业小提琴手的人并不多。亲眼目睹或是亲耳所闻太多优秀的师哥师姐们被迫转行的无奈,为了自己的地位,我们学会了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演奏课上,我们在乐谱上记录下每个人演奏时的错误,却只会对当事人表示称赞,然后把那些错误的记录留给自己做参考。这是环境所迫的自私,也是形势所逼的本性体现。
  因此,当齐歌把记录着我所犯错误的乐谱递给我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既有不解也有感激。作为回报,我也指出了他在演奏方面的一些不足。说起来好像很崇高,其实也很现实,我们的友谊是建立在互相批评的基础上的。从那以后,我们常常在一起练琴,如果琴房满员,我会带齐歌到我家。反正我的父母经常出差,家基本上是我一个人的天下。
  现在回忆起那段时光,我仍会感到温暖与留恋。冬日的阳光下,两个十八岁的少年动情地拉着小提琴,偶尔的对视,时而会心的一笑,不觉地,彼此间的好感伴随着悠扬婉转的琴声渐渐滋生,膨胀,漫延……
  
  我当时用的是一把Anthony Pitt做的杂木弓,齐歌认为偏重偏硬。他建议我换一把较轻的苏木弓,他说若想讲究一点艺术表现,就适宜用略轻略软一点的琴弓。
  我拿着他用的苏木弓把玩。弓的重心比较靠弓根一边,有利于掌握运弓,弓杆一看就是精心挑选的,在配马尾库和缠柄时只配了一般的乌木、银丝,没有配仿鲸须等高档配件,是那种朴素的精致。我试拉了一首克莱斯勒的《爱的忧伤》,感觉用得很顺手。
  他看出我的喜爱,大方地说:“喜欢就送你了!”
  “那怎么行?”我慌忙把弓往他手里送,“给我?那你用什么?”我知道,挑选一把合手的琴弓很不容易。
  他没有接,大大咧咧地靠着沙发坐在地上,“我当时觉得好用,就多配了一把一模一样的。这把呢,就好弓赠知音了!”
  “多少钱?”
  “爱要不要,少他妈装蒜!”他瞪了我一眼,眼里有种受辱后的怒气。
  “那、那就谢了!”我很怕他生气时的眼神,只得低头看弓。
  “欠骂!”他小声嘀咕着,掷过一块松香,打中我的额头。
  “你说什么?”我捂着脑门儿看他。
  “贱!”他站起来,拍拍手说,“休息一会儿,听点什么吧!”
  法国印象派作曲家德彪西(Claude Debussy)根据象征派诗人马拉美(Stephane Mallarme)的诗歌写成的管弦乐序曲《牧神午后》,是我们共同的最爱。如果齐歌说听点什么,这个“什么”一定就是《牧神午后》。
  当独奏长笛清越的声音在夕阳笼罩的客厅里静静地流转时,齐歌微笑着向我点头以示赞赏。我们静静地坐着,聆听着……
  竖琴级进的滑音,双簧管以轻弱的吟唱起而应和,伴以弦乐组加弱音器的和弦……牧神遇到了水精灵……
  小提琴声部力度逐渐增强,弦乐组以轻柔的切分和弦予以衬托……牧神追逐着水精灵……
  在弦乐组的震音背景衬托下,仍由长笛主奏,音乐逐渐减轻……牧神的幻想在消失……
  “起来了!”我站在齐歌面前,伸脚用鞋尖磕碰他的脚,“出去吃饭吧!”
  他坐在地上,慢慢抬头,怔怔地望着我。
  “傻了?”我用手掌推他的额头。
  他的头被迫向后仰了一下,大梦初醒般地说:“天黑了。”
  “是啊!”我伸手拉他起来,“该吃晚饭了,齐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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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的寒假,我的父母又是天各一方,忙于为祖国的新闻事业做贡献。
  
  上午十点多钟,我听着《格罗米欧小提琴作品精选集》,坐在茶几旁玩拼图。电话铃响起,我把电话夹在颈下“喂”了一声,继续和一堆色块较劲。
  “小兔儿乖乖,把门儿开开!”电话里传出拿腔捏调的歌声。
  “齐歌?”我碰翻了装拼图的盒子,洒了满地的色块儿。
  “他妈的!”我有些气恼:“是不是你呀?混蛋!”
  “脾气够大的,肚里没装早饭尽装气了吧?”果然是那个半人半鳄鱼的家伙。
  “正饿着呢,你请我?”我没好气的说着,把地上散落的色块往茶几上捡。
  “开门!外卖到了!”他在电话里突然大喊一声。
  我诧异地打开门,他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拎着两个必胜客的大盒子朝着我无邪地笑。
  “你怎么想起找我来了?”我接过比萨饼的盒子往屋里走,盒子还是温热的。
  “一个人在家闲着无聊,就到你这里赈灾放粮了。”他熟门熟路地打开冰箱,拿出两听可乐,冲我努嘴,“快吃吧,还热着呢。”
  我打开盒子,一张“东京的诱惑”一张“夏威夷风光”,都是我爱吃的。
  
  吃完这顿“早午”餐,我们打着饱嗝一起拼图。
  他相当没有耐心,不停地乱发牢骚:“不对,这块儿肯定是多的,要不怎么放哪儿都不对?”
  我抢过他手里的色块,不满地说:“300块,每块都有用,你别胡说八道!”
  “这两块怎么一模一样,一定是重复了!”他象个捣乱的孩子,弄得我哭笑不得。
  “收起来吧。”我决定放弃,“拼图是一个人无聊时打发时间的,不适合两个人玩。”
  “去美术馆吧!我查过了,中厅有象征主义画展。”齐歌兴致勃勃地说。
  
  欧洲印象主义的音乐作品有相当一部分取材于诗歌、绘画,把和声和配器看作是渲染色彩的有力工具。迷恋印象派音乐的我们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我们冒雪到了美术馆,按照老习惯,自由活动,四点钟闭馆时大门口见。
  
  四点,我走向门口。
  如数月前的那个夜晚,齐歌斜靠着大门,轻垂的额发在风中微微飘动,手中把玩着一支未点燃的绿沙龙……
  这一幕在我脑中定格,一辈子难以忘记。
  我走到他身边,他抬头冲我轻笑,剑眉飞场,唇角上翘,目光灼灼地望着我。
  他穿件短款的皮夹克,靛蓝的牛仔裤裹着两条长腿,身材挺拔。雪后的北京,寒风朔骨,他的鼻尖冻得有些微红。
  我对着冰冷的双手呵着气说:“为什么提前出来挨冻?”
  “不想让你站在风口等我。”他拉过我的手放进他的外衣里。
  “脑积屎啊你!”我把手从他怀里抽出来,心里却暖暖的。
  
  美术馆离北海公园很近,齐歌提议去滑冰。我坚决反对。
  “去吧!活动活动筋骨再去吃晚饭,”他央求着。
  “不去!”我简短地拒绝。
  “为什么?”他有些不解地问:“怕摔跤?”
  “不是怕摔跤,是怕摔倒了,匍匐在地没等站起来,有人穿着冰刀滑过去,等我站起来,手上就只剩两个大拇指了!”我伸出两个大拇指比划着。
  他缩着脖子哆嗦了一下,从头到脚打量着我。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我冲他吼。
  “你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这么恐怖的事,亏你想得出来!”看来我刚才对冰刀切手指的描述吓着他了,他没再坚持去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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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他对我说:自讨苦吃,何必呢?
  我对他说:妈!你回来啦!
  那年春节,我的身边,只有齐歌。
  
  他说:你的睫毛,湿了。
  我说:什么?
  那段带着祛蚊花露水味道的记忆,被我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
  
  *****
  
  美术馆离隆福寺很近,我们决定走着去隆福寺小吃一条街。地上的积雪很厚,车子开得象蜗牛爬,走路反而要快些。
  我在雪地上一滑一滑地走得飞快。我知道,我不会摔倒,我每一次趔趄,都会有一只手有力地抓住我的手臂,帮我保持身体平衡。
  “你他妈慢点儿,怎么跟上紧发条的玩具狗似的?不管你了啊!”他抱怨地吼我,却不敢真的松手。
  
  我象八百年没吃过饭似的在隆福寺小吃街大展拳脚,见什么吃什么。油炸冰激淋,烤肉串,年糕,茶汤……全往嘴里招呼。
  当我嚼着烤肠向“老高太太糖葫芦”进军时,齐歌一把拉住了我:“饿死鬼投胎啊你,还吃?!”
  我甩着手想挣脱他,最终放弃。他的力气比我大,手象铁钳一样紧扣我的手腕。
  “放手!不放我可喊了,”我冲着红彤彤的糖葫芦吞了一口口水,豆沙馅的糖葫芦。
  “喊什么?非礼?”他坏笑,知道我绝对喊不出那个词。
  “社会主义饿死人啦!”我大叫。无数张诧异的脸转向我们,每张嘴都泛着油光。
  齐歌一下松开了手。原来,他这么在意别人的目光。
  我嚼着又酸又甜、裹着豆馅的红果得意地冲着齐歌笑。
  “怎么不撑死你?”他恶毒地说,伸手拈下沾在我嘴角的冰糖屑,放在自己的舌尖上。
  当我吞下最后一口艾窝窝时,齐歌终于忍无可忍地把我拖走了。
  
  那天晚上,齐歌留宿在我家。因为太晚了,连末班车都没有了。反正我家里没有家长也没有女人,没什么不方便的。
  我们并排躺在床上,齐歌捏了捏我的肋骨,忿忿地说:“你这只猪,那么能吃怎么还这么瘦?”
  “忌妒啊?”我裹紧被子得意地笑。
  其实我们都知道,我那晚的饭量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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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到半夜,我被胃里的翻江倒海折腾得醒过来,狼狈地趴卧在床上,一手抵着胃部,一手揪着枕头角,额上渗出了冷汗。“我快要死了!”我心里想着,唉哟唉哟地呻吟起来。
  齐歌被我的呻吟声唤醒了,他拧亮台灯,坐起来扳着我的脸看。
  我面部扭曲,带着哭腔说:“胃难受。”
  “撑死算了!”他咒骂着跳下床换衣服,“去看急诊!”
  我欠起身,捧着嘴可怜巴巴地望着齐歌:“我想吐。”
  他过来拖着我的手臂想扶我起来,又放下我,骂了一句“Shit”转身进了洗手间。
  他打了半盆水放在床边,按着我的头说:“吐吧!”
  我吐得畅快淋漓,浑身虚汗。嘴巴不够用,鼻子也帮着往外喷。
  狂吐的间歇,我噙着两眼泪对齐歌说:“我不想去医院!”
  齐歌轻拍我的后背:“踏踏实实吐你的吧!谁敢强迫你呀。”
  我又继续搜肝裂胆地哇哇大吐,最后连胆汁也吐了出来。
  干呕几声,估计吐不出什么了,我虚弱地歪倒在床上。胃没有刚才那么绞着疼了,只是浑身无力。
  齐歌扶起我让我漱口,喂了我一粒吗丁啉,又拿来热毛巾擦拭我汗涔涔的额,狼藉的脸。
  “好点儿了吗?”他轻声问我。我疲惫地点头。
  “睡吧。不舒服了叫我。”他扶我躺下,盖好被子,站起身去收拾我吐的污物。
  他坐回我身边,发现我正眯着眼冲他微笑,不禁一愣:“还没睡?笑什么?”
  “衣服搭配挺前卫的。”我轻笑。他上身穿着皮外套,下身却穿着睡裤,很滑稽。
  “睡吧!”他抚上我的睫毛,“自讨苦吃,何必呢?”
  一只手伸进来,在我的胃部轻柔地按摩。
  他的手掌温热,暖得我的胃部很舒服。
  他的指尖有薄茧。我知道那是他的左手。所有小提琴手的左手指尖都有茧,我们一样。
  睡梦中我闭着眼喊“渴”。头被托起来,杯子靠近我的唇,我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光。
  我的头被轻轻放回枕上,一根手指抹去我唇角的水迹。
  我微睁双眼,抓住那只手,对月光下模糊的人影说:“妈!你回来啦!”
  
  我在阳光中醒来,身边没有人,却留有绿沙龙淡淡的薄荷清香。
  我从床上爬起来,胃不难受了,舌头又麻又涩,象门口的脚垫。
  他从厨房出来,看见我靠着门框愣神,没好气地说:“起来了就去洗澡,别站着不动扮僵尸。我熬了白粥,一会儿就好。”
  我头发湿淋淋的坐在餐桌旁,看着面前的白粥说:“没食欲,不想吃。”
  “不想吃也得吃!”他面目狰狞,“昨天还胡吃海塞的大肚汉,今天少在我面前装小猫。”
  “我吃多吃少关你屁事?”我偏过头不理他。
  他放下手中的碗,绕过桌子走到我身边,捏着我的下巴说:“关我屁事?早知道你这么狼心狗肺,昨晚你吐的那盆疙瘩汤就该给你留着,让你……”
  我皱起了眉,一手捂着嘴,一手冲他做了个“停止”的手势。他乖乖闭上了嘴,不再继续恶心的话题。我也乖乖捧起碗喝粥。
  “有照片吗?”他咬了一口豆沙包,抬头问我。
  “什么照片?”我有点莫明其妙。
  “想看看你妈长什么样。”他一脸不怀好意的笑。
  “干什么?”我警惕地问。
  “你昨天拉着我的手叫妈!”他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你有妄想症!”我自顾自喝我的粥,不理他。
  
  吃罢早饭,我蜷缩在沙发上听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齐歌在客厅的一角打电话。
  “……同学病了,他父母都出差了……嗯……知道了……我过两天就回去……问爸过年好……妈再见。”
  
  那天,是1999年的农历大年初一,我大吐特吐的那个夜晚是除夕。
  那天,我的父亲在美国,采写一篇中国领导人和旅美华人、华侨共贺新春的新闻。我的母亲正往返于日本等亚洲诸国,赶写一篇关于亚洲国家过春节的文章。
  那年春节,我的身边,只有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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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结束,开学也已经半个多月了,马潇潇却没有返校。听他们班同学说,他好象家里有些事耽搁了,我们同屋的几个人很替他担心。
  那天晚上,孙琛用刚发下来的演出劳务费从外面饭馆买回来很多精致的小菜当宵夜,我们三个人兴高采烈地摆桌子时,还替马潇潇惋惜,可惜这孩子没口福。
  我们刚要开吃,筷子都举起来了,半空林立着,门“咣啷”一声推开,马潇潇站在了门口。
  孙琛大叫:“我说兄弟呀!你是神灯啊?刚念叨你,你就现身?”
  “他不是神灯,他是神鼻子,闻着香味来的。”齐歌接过马潇潇的行李,问道,“怎么回来这么晚,家里有事?”
  我发现马潇潇气色很不好,想必他又累又饿,赶紧说:“你们别问东问西的,先让人家坐下来吃点东西。看看我们这匹马瘦成什么样了。”
  马潇潇笑了一下,看了看桌上的菜,说:“有好菜没有好酒哪能成席呀!我今天还真是有求必应的神灯,看我带什么了!”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瓷坛摆在桌上,“我们家自己泡的杨梅酒,是用新鲜的杨梅加冰糖腌在高粱酒里做的。你们尝尝怎么样!”
  坛子打开,浓香扑鼻,倒到玻璃杯里才看出颜色,是很浓很正的玫瑰红,杯底还沉着几颗圆润饱满、色泽嫣红的杨梅。
  “泡在酒里的醉杨梅是成熟的,也能吃。”马潇潇边说边递给我们一人一杯。
  “潇潇,你实在是太帅了,我简直爱死你了!”孙琛捧着杯子,一脸感激。
  马潇潇撇了撇嘴,“这后一句话你说惯了吧?怎么逮谁跟谁说?”
  
  几杯杨梅酒下肚,齐歌红着眼睛说:“这酒倒是好喝,只是这酒香……”他舔了一下嘴唇,接着说:“怎么有种女人的脂粉味?难道这酒是女人泡的?”
  马潇潇变了脸色,手里的杯子跌落在一盘清炒虾仁上,白胖的虾仁被染成了紫红色。
  我给齐歌递了个眼色,打着圆场说:“真老土,这哪是什么女人的脂粉味,明明是杨梅香。你没吃过南方的水果,不要乱说。”
  “我……”齐歌不识相的还要继续,马潇潇忽然捂着脸无声地呜咽起来,我们三个人全慌了,不知所措。
  几分钟的沉默后,马潇潇很快地抹了一把脸,强装笑颜地说道:“齐歌说这酒有女人的脂粉味是对的,这坛酒是我姐姐泡的,当然有她的味道。”
  “是吧!我就说嘛,女人味就是女人味,刚开始我就觉得有股子腻香,不太习惯,但这酒绝对是好喝。回头替我谢谢咱姐。”齐歌揽着马潇潇的肩嘻嘻哈哈地说笑着。
  马潇潇的脸又沉了下来,声音低哑地说:“我姐,她走了,是肝癌,想见也见不着了。”
  肝癌?这应该是劳累过度所致吧?年轻女孩子得这种病应该很罕见的。我心里想着,却没敢说出来。
  “我就姐姐这么一个亲人,她是为了我累死的,为了我的学费,她一个人兼好几份工……”马潇潇再次哽咽了,“算了,不说这个。我明天去办退学,咱们几个人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小半年,今天跟你们道个别,大家喝个痛快。”他抓过翻倒的杯子,斟了满满一杯,一饮而尽。溢出的红色酒液和透明的泪水缓缓地流进他的脖子。
  
  “没有人供你学费,你也不能退学!”孙琛抢过马潇潇手里的杯子,心直口快地说。
  房间里静下来,四个人一言不发。谁都知道,音乐学院的学费是普通高校的几倍,不退学又能从哪里变出学费来呢?
  “你姐姐为什么兼好几份工为你挣学费?就为了让你有一天退学吗?”齐歌推搡着马潇潇逼问着他。
  “齐歌,你别这么说。他也不想的。”我拉扯着齐歌的手臂,阻止他再说下去。他的直言虽然有道理,但实在是太过伤人。马潇潇又哭了。
  齐歌一把甩开我的手,拎着马潇潇的衣领说:“哭有个屁用?!退学就能解决问题了?”齐歌推开马潇潇,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杨梅酒,冲马潇潇吼道:“不想着怎么解决学费,就知道最简单的逃避。你对得起你姐姐吗?你对得起这杨梅酒吗?”
  马潇潇默默无语地垂下了眼帘。
  我赞许地对齐歌点了点头,转向马潇潇:“你是孤儿,可以向学校申请助学金,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还可以利用假期打工。总之,退学是下下策。”
  孙琛来了精神,象发现了新大陆似地喊道:“对了!我们还可以搞个募捐!”
  “孙琛!”齐歌瞪着孙琛,斥责道:“你要是想不出好主意就上一边凉快去,别净出馊主意!”
  孙琛不服气地嚷:“募捐怎么是馊主意了?明明是捷径嘛。”
  “马潇潇这么一个胳膊腿完好、身体健康的大男人,搞什么募捐?”齐歌态度恶劣地反驳孙琛。
  这一点,我是支持齐歌的。因为募捐而来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附送的怜悯和同情。齐歌一定和我一样,认为这种会伤害人自尊的附送品是难以接受的。
  “你明天好好上课,退学的念头你趁早别想。学费的事情,大家再想办法。”齐歌拍拍马潇潇的肩,安慰着他。
  “募捐绝对不可以。”马潇潇看向孙琛。
  “好好好,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孙琛摆着两只手后退,去收拾桌上的残羹剩饭。想了想,又不依不饶地说:“我就不明白,募捐怎么了?为什么放着便利的道路不走,偏要干这种男人自己粘假胸毛的事?这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吗?”
  “你再说我揍你了!”齐歌警告孙琛。
  我看了齐歌一眼,他半轻不重地踢了孙琛一脚,拿了手机出去打电话。
  我对孙琛说:“有时候,男人的面子是不能随便不要的。”
  “谢谢!”马潇潇轻声地对我说。
  “好,好。你们都是铮铮铁骨的大男人,我是厚颜无耻的软骨头,行了吧!”孙琛推着马潇潇,“哥哥,你快洗洗睡吧。少上了半个多月的课,笔记就够你补一阵子的。”
  “孙琛,谢谢你,我知道你是好意。”马潇潇被孙琛推着往浴室走,仍不忘扭过头向孙琛表明心迹。
  “有你这句话,兄弟我死也瞑目了!”孙琛做闭眼吐舌状,脸却红了,“这小子,还真他妈煽情。”
  
  第二天,齐歌通知马潇潇,已经帮他联系到一个打工的地方。齐歌的母亲有一个歌舞团的战友,退伍后下海开了一间音乐厨房,是以严肃音乐为主的餐厅,马潇潇学习不忙或节假日时可以去那里演奏双簧管,按小时付费,待遇可观。一个星期后,学校批准了马潇潇减免一半学费的申请,助学金也很快批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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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过去不久,就到了炎热的夏季,可怕的期末考试也迫在眉睫。整个管弦系十四个专业的难友们把“求同存异”一词发挥到了极致,不论是专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竖琴的,还是主修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园号、长号,或是其他各种弦管乐器的,不论男女,人手一本《音乐理论》,再现了文革时期全国人民人手一本“红宝书”的场景。在学生食堂、公寓、小树林、图书馆,随处可见那些被意大利文和法文的音乐术语折磨得双眼冒绿光,仍不肯抛下手中书本的管弦系同学。
  
  那本《音乐理论》的功效也被挖掘到极限,除了热时用来扇风,闲时用来吓唬人,还可以起到促进和平、化干戈为玉帛的作用。
  学生食堂里,两个因为插队买糖醋排骨的兄弟正剑拔弩张,准备大干一场,忽听附近有两个女生小声嘀咕。
  其中一个说:“你的乐理看到第几章了?”
  另一个答道:“哎哟!别提了,昨天熬夜看了两章,早上醒来全忘了!”
  听到此番对话,两个怒发冲冠的男生转眼成了斗败的公鸡,同时抽出兜里、腋下的《音乐理论》,抓紧排队的一分一秒埋头苦读。当真是两耳不闻插队事,专心只读乐理书。
  我们公寓的四个人早就不再争论什么大提琴是否最深沉,小提琴是否最优雅,双簧管是否最悠扬,现在的统一口径是,音乐理论最烦人。
  
  那段日子,有空调的图书馆一到晚间就爆满,气得孙琛好几次想冲进去打人。
  这天晚上,我们又没抢到图书馆的座位,只能在学生公寓吹着电风扇苦读。
  七月的北京,又干又热,再加上心情烦燥,我们虽然全都一身短打扮──赤裸着上身穿着宽松的大短裤,仍是汗流不止。
  孙琛把脚翘在写字台上,捧着他那本卷边折角的《音乐理论》长吁短叹:“等我将来有了钱,我一定让我们家孩子辍学。绝不能让下一代再受这种罪。”
  “什么鬼理论!”我笑着说:“不让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可是违法的。”
  孙琛以椅子后面的两条腿做支点,一下一下晃荡着,阴阳怪气地说:“我有钱,我愿意养着自己的孩子当文盲,管得着吗?”
  “不行,热得受不了!我去图书馆看看,现在应该有空座位了。”马潇潇往身上套了件T恤,拿着快被翻破的乐理书往外走。
  孙琛从椅子上跳下来,边胡乱往头上套着衣服边叫:“马潇潇,等我,我和你一起去,我也要享受空调级待遇!”
  
  “靠!我也看不下去了。”齐歌从椅子上站起来,伸着懒腰发牢骚:“看着那些Pianissimo和Pianississimo我头直晕。”
  我从椅子上挪到旁边齐歌的床上,眼神迷离地说:“Pianissimo,极弱,两个P,非常非常的小声;Pianississimo,最弱,三个P,难以置信的小声。”
  “你记这么清楚是想逼死我啊!”齐歌把手里的《音乐理论》摔过来,凶巴巴地看着我,“真想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我撇了撇嘴,把他那本象破烂一样的乐理书捡起来扔回去,“不等你拧,自己也快掉了。我觉得我的脑袋现在就象一个熟透的西瓜,一摇晃,里面好象咣啷啷直响。”
  “还是让《牧神午后》给我们点安慰吧。” 齐歌打开了音响,悠远的长笛声响起,牧神追逐着水精灵……
  
  我背转身坐在齐歌的床上,继续啃我的《音乐理论》。
  “新发现!新发现!”齐歌站在屋中央大叫,拿起一大瓶花露水往身上洒,“祛蚊花露水洒身上,消暑降温有奇效!”
  房间里迅速弥漫起浓重的花露水味,我埋头看书不理他。
  “你也试试!”他的话音未落,我感到脊背一阵凉,不由哆嗦了一下,猛然回头想骂他,冰凉的花露水又泼到了我的脸上。我的眼睛又凉又辣,被刺激的哗哗地流泪,嘴里也又麻又涩。
  “你他妈的……”我说不出话来,呸呸地啐着,举起双手拼命揉着酸痛的眼睛。
  “本来只想洒你后背上,谁叫你突然把脸转过来的?”齐歌坐在我身边,用力把我的手从眼睛上拉开,“别揉别揉,让眼泪把它冲出来就好了!”
  我的手腕被齐歌抓着放在身体两侧,我吐着口水,眼泪汪汪地眯着眼,怎么也睁不开。
  “你的,你的睫毛,湿了。”齐歌结结巴巴地说,声音有些沙哑。
  “什么?”我还没反应过来,他的唇便落在了我的眼睛上,滚烫的舌尖试探地舔舐着我的睫毛。
  我感觉有些痒,但是很舒服,眼睛好象也没那么酸涩的疼了。
  他的唇缓缓下移,贴上了我的唇。“张嘴!”他低声命令我,舌尖一圈圈描画着我的唇。
  我象个听话的傻瓜一样乖乖张开嘴,让他的舌侵入我的口腔。他的舌细细舔舐着我的齿龈和上腭,不肯放我口里任何一个角落。然后,他噙住我的舌尖,轻轻的吸吮。
  嘴里又涩又辣的花露水味道被我们的口水冲淡,我颤抖着仰起了头,吭吭吃吃地小声呻吟着,大脑一片空白。难道,那熟透的西瓜已经掉了?
  齐歌抓住我的手腕,结实的胸膛紧贴着我,把我缓缓压倒在床上。
  “你这个水妖……”他在我耳边低喃,我感到他坚硬的火热正抵着我的大腿。
  《牧神午后》的旋律在飘荡着浓浓花露水味道的房间里如水般流泻,好象很远很缥缈,又好象很近很清晰。
  身下的束缚不知什么时候已被褪下,他的坚挺和我的相触,同样的灼热与坚硬。
  我们同样汗湿的胸膛紧贴在一起,同样滚烫的欲望互相碰撞着。
  仅仅是互相碰撞和手指的爱抚,我们就喷薄而出。
  
  呼吸渐匀的我,渐渐恢复了意识,羞愧地推开压在身上的齐歌,从我的床上扯出卫生纸,和齐歌默默无语地擦拭着自己身上的热液。
  房间里,《牧神午后》仍在继续,花露水的味道依旧浓郁。
  
  “看见我的眼药水了吗?”孙琛推门进来时,我和齐歌刚打理好自己,短裤也刚刚穿齐整。
  孙琛从写字台的书堆里翻出眼药水,嘴里咕哝着:“时间过得真他妈快,没看完两页,半个小时就过去了。”
  他转身往外走时,看到从我的上铺一直拖到地上、正在迎风招展的卫生纸。他打趣地问我:“这是干嘛?你要练习悬腕写对联?”
  我尴尬地走过去,想把刚才因为慌乱而扯得乱七八糟的卫生纸卷起来,谁知越拉越乱,散在地上成了一大堆。
  “去他妈的!”我踢了一脚堆在地上散乱的卫生纸,爬到自己的床上望着天花板不说话。
  孙琛突发感想,伸展双臂开始诗朗诵:“时间啊!就象一卷卫生纸,越到最后窘迫时,越转得飞快!”
  抒情完毕,他双手护头,防备着我和齐歌飞过来的拖鞋或枕头。可是,我们两个人各怀心事,一个坐着犯傻,一个躺着发呆,对他的吟诵根本就充耳不闻。
  孙琛难以置信地往门口挪动脚步,打开门时还猛地回头用手臂挡着脸窥探。可惜,我们让他失望了,我和齐歌没有象以往那样对着他起哄,丢东西。
  “你们俩一定中邪了!”孙琛抛下这句话,摔上门跑了。
  
  以后的几天,我和齐歌见面时,有了少许的尴尬。我有意躲避着他的眼神和身影,他好象想和我解释什么,但每次总是欲言又止地闪身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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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四个人坐在公寓的书桌前,做最后的一搏。经过这半个多月的折磨,四张脸同样都是白里泛青,眼圈发黑,眼神飘忽。
  乐理成绩最好的马潇潇,捧着他那本已经破烂得象文物一样《音乐理论》,瞪着一双圆眼睛说:“718页的理论知识全背下来是不可能的。你们说,我现在去找老教授套题还有戏吗?”
  “没戏!”我们三个人异口同声。马潇潇象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垂下了头。
  “听说教乐理的老头人老心不老,是个花心大萝卜!色诱没准能让老头漏点题。”孙琛诡秘地压低嗓门,散布小道消息。
  齐歌大笑:“那马潇潇这辈子是没戏了。这得让咱们管弦系的公主──骆格格出马才行。”
  “怎么没戏?”孙琛忍着笑说:“潇潇可以先自宫,再整容,把自己修理得比大美女骆格格还漂亮,不怕老头不上钩,乖乖把考题透露出来。”
  “真他妈损!”我笑着拿书敲孙琛的头。
  马潇潇愣了一会儿,鼓着嘴说:“算了吧!老头要是同性恋呢?我把自己折腾一番岂不是白搭?”
  “靠!潇潇,我小看你了,你还真不简单,考虑得确实周到。”孙琛把脸转向我,勾着我的下颌说,“如果老头是同性恋,就让于睫出马,保证一诱一个准。”
  我一掌打开孙琛的手,站了起来:“你找抽呢吧?”
  “我说着玩的,你……”孙琛讪讪地解释。
  不等他把话说完,我摔门走了出去,齐歌在我身后步步紧随。
  
  站在空旷的操场上,我看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恼怒地说:“你闲的没事跟着我干什么?警犬啊?”
  “你这张嘴……”齐歌笑着叹了口气,走到我面前,黑如耀石的眼睛看着我,“那件事,你别放在心上。这种事根本就不算什么,跟自己打手枪没什么区别。考试压力太大,发泄一下而已。”
  我沉默不语地低着头。地上的影子因为光影的变幻拉长了,两个黑影的腿和头重叠,象连体的怪物。
  “你不会纯洁得没打过手枪吧?”齐歌揶揄地笑。
  我忍不住也笑了,抬腿踢了他的膝盖一脚,骂道:“流氓!谁象你那么精力旺盛。”
  “我要是流氓,这世界上就没正人君子了!”他爽朗地笑,揽着我的肩说:“还是朋友吧?”
  我晃着肩甩开他的手,夸张地嚷:“热死了!全是汗!”
  “快回去跟孙琛解释一下,那小子被你吓得够呛。”
  进门之前,我看着齐歌的眼睛说:“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听罢我的话,他抿着唇笑。我总觉得他的笑容有些奇怪,可又说不出怪在哪里。想再仔细看,他已经推门进去了。
  
  “还生我气呀?”看到我进门,孙琛小心翼翼地问我。
  我瞪他一眼,不说话。
  “我向你道歉还不行?”孙琛围着我转,“我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想夸你帅不知道用什么词,请你原谅我没文化。”
  看我爱搭不理的样子,他也有些急了,愤愤然地说:“你哑巴了?老不说话算什么?”
  “算什么?”我看着他笑,学着马三立的天津口音说,“逗你玩!”
  “靠!玩鹰的被鹰啄了眼,我孙琛也有被人耍的时候。”孙琛吹了一口气,额前的头发飞了起来。
  “看书看书!最后的突击战开始了!”马潇潇拍着桌子大叫。
  
  
  期末考试结束,我们四个全部通过,欢天喜地的收拾行李,准备回家过暑假。
  孙琛嗷嗷的欢呼声惹来管理员大叔的训斥。他心情好,连带着脾气也好,笑咪咪地把打上门来的大叔请走,关上门继续叫,嗓子都喊劈了。幸亏他不是学声乐的。临走那天,他连句再见也说不出来,急得象个哑巴一样无声地张着嘴胡乱比划。
  齐歌拍着他的肩膀说:“早知道这样,没准能冒充聋哑人骗张半价票呢!”
  我和马潇潇无奈地摇头,“这个人,被《音乐理论》折腾疯了。”
  临上车之前,孙琛咧着嘴无声地傻笑着,提笔在一张烂纸上写道:兄弟们,大二再战,打倒乐理!
  
  整个暑假,齐歌没有找过我,甚至连一通电话也没有。同在一个城市,虽然熟悉,虽然惦记,却不肯联系。
  
  那段带着祛蚊花露水味道的记忆,被我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虽然隐秘却被一根纤细而又坚韧的线牵连到大脑。一旦大脑被这段记忆轻微触动,就会带动整颗心的震颤,被细线紧勒的心脏也会伴随着震颤有一丝发麻,有一点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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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撞进他的怀里,仿佛跌进了乐曲里。
  我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我们只是被迷惑了,被《牧神午后》和今天的阳光迷惑了。
  是的,他是牧神,我只是他梦中的水精灵。梦醒了,一切烟消云散,不能当真。
  
  齐歌说: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马潇潇说:你敢对你的女朋友这样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孙琛说: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
  
  *****
  
  1999年九月,我们升了大二。我和齐歌仍是最好的朋友,仍旧每日一起练琴,互相挑毛病。我们这份建立在相互批评基础上的友谊,令孙琛和马潇潇羡慕不已。
  马潇潇曾说过:“我已经在我们双簧管专业提前体会到同行是冤家的至理名言。”
  孙琛则刻薄地说:“我们大提琴专业的人,简直就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其实,小提琴专业和其他专业的情况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我和齐歌,实在应该算是例外。
  
  我的小提琴演奏技巧很好,可以说精致到很少出错,但在演奏炫技作品时缺乏张力与热情。我这种没有气势而略显拘谨的演奏,曾被演奏课的老师责备太冷,没有全心地投入。虽然他也曾安慰我这与性格有关。
  
  齐歌的演奏技巧虽然不是很精细,偶尔有碰弦的现象,甚至空弦带音,但是他的演奏有一股“冲劲”,也很有激情,尤其是驾驭那些富有浓郁感情色彩的乐曲,往往能达到电光火石的效果。他喜欢在演奏结束时做一个很投入地定格,然后在收弓时得意地扫视一眼观众。虽然我对他夸张的表演不屑一顾,但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动作很帅,很潇洒──也,很讨女生喜欢。
  
  在一次全系合奏课上,竖琴专业的骆格格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凝视齐歌良久,在女生的一片嘻笑声中才调转了视线。
  齐歌用肘轻轻碰了碰我,得意地说:“有点意思,啊?”
  我瞪他:“色鬼。”
  “你不色?你不色干嘛也盯着公主不错眼珠地看?”大家习惯叫骆格格“公主”。
  “我?我是看她的眼睛。她快把你看到眼里拔不出来了!”
  “那说明哥们儿有魅力!”齐歌得意地笑,带着一丝邪气。
  他当时的笑容让我马上联想起那只绿色的鳄鱼。这个半人半兽,不,半人半两栖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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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练琴,没课时我和齐歌喜欢满北京城的乱逛,在各大剧场和影院间流窜。
  
  我们在世纪剧院看歌剧《苜与英》。看苜与英这对连体双胞胎的悲欢离合,看他们虽天各一方,却因心灵感应而同时离世的兄弟情。剧院内一片饮泣声,齐歌和我四目相对,他的眼睛闪亮如水,不知是否有泪。
  
  我们在中国儿童剧院看新排话剧《茶馆》,赞叹那不同于老派话剧的写实布景和道具。最后一幕,一辆真的吉普车驶上舞台,剧场内腾起一阵呛人的蓝雾。这时,我的鼻端飘过一阵清凉的薄荷味,一支未点燃的绿沙龙放在我的眼前,执烟的手修长优美,执烟人的双眼大而明亮,闪着幽幽的光。
  
  我们在电影资料馆看原版的电影《末代皇帝》。尊龙饰演的溥仪跪在洗手池前,两个暖水瓶的特写闪过,接着是一双手浸在一池血水里。 黑暗中,我恐惧的握紧双拳,齐歌把我握拳的手包在他的掌中。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平淡地说:“知道为什么要有两个暖水瓶的特写吗?有热水浸泡,伤口才不会凝固,血才会一直地流……”
  “闭嘴!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净琢磨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给了我一记爆栗,“你怎么一脑子的血腥玩意儿!除了冰刀切手指就是自杀秘籍。”
  
  
  半个学期无风无浪地很快过去,转眼又到了寒假。马潇潇要到音乐厨房打工挣学费,决定在北京过寒假。据他的老板说,他们那里春节期间生意特别好,分红自然也十分诱人。
  我们把孙琛送上了开往青岛的火车后,在火车站分道扬镳。
  
  寒假的一天上午,意外地,我接到了齐歌的电话。我以为他会象暑假那样销声匿迹。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故意地粗声恶气,掩饰着自己内心的快乐。
  “怎么又是一肚子气?难不成还是用火气代替早饭?”他在电话的另一端戏谑地说。
  “你又要大发慈悲,给我放粮赈灾?”我仰躺在沙发上兴奋得用脚打起了拍子。
  “想吃什么?”他居然好脾气地让我自己点。
  我简直要乐晕了:“你怎么了?这么好心?想出家当和尚结善缘?”
  “今天,是大年三十。”
  “哦。”他不说,我真的不知道。
  “你爸妈还在外地?”
  “嗯。”这么多年一个人过春节,我都习惯了。这一次,不知为什么,被他一问,我心里竟然酸酸的。
  “等我!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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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歌进门时,我兴奋地要拥抱他,他躲闪着说:“小心,好东西要洒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着他带来的水晶虾饺,烧麦,萝卜丝糕,紫米粥……
  当我把手伸向酱肉包时,齐歌挡住了我的手,“你悠着点,别又胡吃海塞一通,大半夜折腾人。”
  我惊喜地问:“你今天晚上不走?”
  他把剩下的吃的放进冰箱里,笑着说:“是啊!跟老爸老妈请假,来陪睫少爷。”
  “切!谁希罕让你陪。”我舔舔嘴唇说,“好吃好喝给本少爷留下,人嘛,趁早滚蛋!”
  “你真够狼心狗肺的。”他摇着头,无可奈何地笑,“快给本大爷放小曲去!”
  不用多说,我知道,他要听的是《牧神午后》。
  
  暖气很足,屋里暖洋洋的,午后的太阳照得暗红色的木地板闪闪发亮,有着水样的光泽。
  优美的旋律响起,弦乐器柔和的颤音,双簧管婉转的尾腔……每一个音符都如此熟悉。
  
  我坐在沙发上,齐歌一如既往地坐在地板上,背靠着沙发,这熟悉的画面和相同的旋律使我产生了幻觉,仿佛我们已经这样对坐了几百年……
  
  乐声停止,沉浸在音乐中的我们保持着沉默。我走到音响前,又按下了播放键。《牧神午后》再次响起……
  我转过身,齐歌仍坐在地上,头仰靠着沙发,闭着双眼,手臂搭在分开的膝盖上。
  我走近他,手指轻点他的手背:“要睡去床上睡。”
  他睁开眼,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要睡……”我话没有说完,他抬手抓住我的手腕往下一拉。
  我重心前倾,一下跌跪在他的两腿之间,撞进他的怀里。
  我抬起双臂,挣扎着要站起来。
  他一手压着我的头,一手按着我的后背,吻住了我的唇……
  我惊呆了,失神地睁大双眼,仿佛跌进了乐曲里。
  
  旋律的节奏和音调细腻地变化着……
  
  他温热湿润的双唇覆盖住我冰冷的唇瓣,按着我后背的手用力把我往他怀里压。我竟忘记了挣扎,一动不动的任他的舌在我唇上游移。
  我曲起的双臂窝在胸前,被两具胸膛挤压得生痛。
  当他的舌终于撬开我的牙齿,钻入我口中舔舐时,我一下抽出双臂,搭上他的肩头,紧紧揽住他的颈项。
  他的舌带着淡淡的薄荷味。是绿沙龙。
  我们的胸膛紧贴在一起,感受着彼此加速的心跳。
  
  竖琴上的双滑音闪闪烁烁,犹如石床上晶莹的水波,在微风吹拂下撩起一个个闪光的涟漪……
  
  他把我向下压,我缓缓地向后倒,仰躺在地板上,金色的阳光如碎屑般压在我的身下。
  他俯在我身上继续吻着我,他的舌滑腻得象蛇一般在我嘴里游走……
  他捕捉住我的舌,吮吸着……我的手臂在他的颈后交叠,胸中憋闷的几近窒息……
  他终于放开了我,我大口呼气,象条被抛上岸的鱼,双手仍抱着他的颈项不放。
  
  独奏双簧管主奏着温顺而富有表情的乐句,小提琴声部力度逐渐增强,变化反复……
  
  他喘息着吻我的颈和耳垂,扯掉我的毛衣,丢向一边。
  他试图解开我的衣扣,却手指颤抖怎么也解不开。
  他抓住我的衣襟向两边一扯,扣子在地板上弹跳四散,我的胸膛暴露在阳光下。
  他定定地望着我,眼神一如既往的黑亮如炬。
  他轻叹一声:“你这个水妖,”低头吻上我的前胸。
  
  弦乐组轻柔的衬托,在平静中孕育着热情……
  
  他炽热的唇上上下下地吻着我的身体:“妈的,你这个滑溜的水妖!”
  我轻哼着说:“我是……水妖?那……那你是什么?”
  他舔舐着我胸前的一点敏感,含糊不清的说:“我?我是……被水妖……诱惑的……牧神。”
  我喘息着轻笑:“可惜……你……你不是半人半兽……你是……你是半人半两栖……”
  “什么意思?”他心不在焉地问,手抚上了我的下体。
  “唔……”我浑身颤抖,呻吟着无法回答。
  我的下体在他的套弄下渐渐挺立。
  我呻吟着,释放在他的手里。
  
  弦乐组的衬托达到一个高点后,音量突然转轻,随即转到弦乐组演奏主题,木管组辅以切分的三连音和弦,热情不断增长,仿佛是牧神在幻想中生发出来的热情和欲望……
  
  “啊!”他浅探入我的身体,虽未完全进入,痛彻心肺的痛已使我不顾羞耻的大叫。
  我双眼模糊的抓住他的肩膀大声喊:“不!”
  他被我的痛苦表情吓住,停止了动作,进退维谷的僵住不动,额上的汗水滴落在我的前胸。
  他的脸涨得通红,急促地喘息着,却不敢继续。
  他低头吻我的唇,抚摸着我的腰,轻声地说:“放松……放松就不痛了……乖……”
  当我身体略微放松时,他一点点挤了进去。
  我痛得哭出了声,他不敢抽动,只得再次安慰我:“忍一会……听话……再忍一会好吗?”
  我闭着眼摇头,泪水横流。
  他再次叹气,想退出来,没想到这轻微的一动,又让我疼痛难当,一把抱住他的颈部大喊:“不要!”
  他喘息着,咬着我的耳垂说:“你……你让我怎么办……”
  我泪眼婆娑的看着他痛苦到扭曲的脸,闭上眼放弃一切般地点头。
  他苦笑,轻抚我的腰臀,待我僵硬的身体再次慢慢放松,他开始缓慢地动作。
  我痛得十指紧掐他的双肩,却不再阻止他。
  当他倾泻在我的体内时,我已痛得几近虚脱。
  他俯在我身上喘息着,慢慢倒在我的身侧……
  
  乐曲回复到第一部分轻柔的主题,音量逐渐减轻,牧神的幻想消失了,重又进入倦慵状态。主题又一次变奏。乐曲的尾声极慢极轻,仿佛是牧神逐渐模糊的意识和消逝在稀薄空气中的梦……
  
  他扶起我,我感到体内有热的液体流出。
  齐歌被我腿上蜿蜒的血迹吓坏了,把我抱在怀里,却手足无措。
  他声音颤抖的问我:“流血了,怎么办?”
  他的下颌抵着我的额头,喃喃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几乎要哭了。
  体内的粘腻令我感到不适,我费力的打断他的道歉:“齐歌,我要洗澡。”
  
  我趴在浴缸沿上,齐歌小心翼翼地帮我清洗。
  我扭头盯着他的脸看。他问我:“怎么?弄疼你了?”
  “我不是同性恋,你也不是,对不对?”我颤声问他。
  “我们都不是。”他肯定的回答。
  我垂下头,喃喃地说:“那,为什么……”
  他揉着我的头发,打断我:“我们只是被迷惑了,被《牧神午后》和今天的阳光迷惑了。”
  他一字一顿地说着,安慰我,也安慰他自己。
  
  月光下,我们相拥着躺在床上,我闻着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
  “这只是个梦,梦醒了,不能认真的,”他修长的手指轻抚我的脸颊。
  我阖上了眼睛,喃喃地重复他的话:“是的,只是个梦而已,不能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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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寒假,我们几乎天天腻在一起,一起疯玩,也一起练琴。
  莫札特的《回旋曲》如水般流泻,齐歌持弓的右臂轻盈有力的摆动,肌肉线条流畅优美……
  在齐歌的目光中,格鲁克的《旋律》在我的琴弦上流动……
  如果他演奏克莱斯勒的《爱的欢乐》,紧接着我会拉上一曲克莱斯勒的《爱的忧伤》。
  更多的时候,我们喜欢并排站在曲谱架前合奏。
  马斯涅的《沉思》,佛瑞的《回忆》,德彪西的《月光》……
  一首首小提琴独奏曲变成了二重奏。
  我用的是他送我的那把61克的苏木弓。
  合奏时,我每次不经意间看向齐歌,都能迎上他热切的目光。
  仿佛有种默契,我想要看他时,正是他想要看我时。于是,四目相接,一个短暂的深情凝望后,眼光再调回到乐谱上……
  
  那天,我们窝在沙发上看布拉德·皮特主演的《西藏七年》。
  “我要去西藏,我一定要去西藏!”我信誓旦旦,为电影里的布达拉宫和大昭寺着迷。
  “五一,等五一长假,我们一起去!”齐歌吻着我,在我耳边许诺。
  
  一个晴朗而干冷的冬日,我们从寒冷的大街上回到我温暖的家。
  刚一进门,我就被齐歌抵在门上吻了起来。
  他的嘴唇冰凉,带着冬的气息。他的舌却火热,热得几乎要把我点燃。
  我仰着头回应着他,我们的舌纠缠着……
   “热,”我脱着大衣,走向音响。有我在的家,一定要有音乐。
  家里的暖气热得烫手,室内的阳光充足,我随手把大衣丢在地上,一手在CD架上翻找,一手费力地脱着厚厚的套头毛衣。
  我用那只已脱去毛衣的手把CD放进音响,另一只还套着毛衣的手臂揪着毛衣领往头上拽……
  贝多芬的第61号《小提琴协奏曲》响起,我成功的单手摆脱了毛衣的束缚。
  穿着衬衫、头发蓬乱的我转身,看到齐歌仍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坐在沙发上,看表演一样笑眯眯地望着我。
  “不热呀?进屋也不脱大衣?”我不解的问他。
  他不说话,仍旧冲着我笑。
  “傻了啊你?”我走到他面前,弯下腰,脸对脸地盯着他看。
  他抓着我的手腕往怀里带,我分开两腿跨坐在他的大腿上,贴着他的胸膛。隔着单薄的衬衫,我感受到羽绒服面料的凉滑。
  他的下颌抵着我的肩,吃吃地笑出了声。
  我坐直身子,看着他笑得发红的脸,莫明奇妙的心虚。
  撩开他略长的额发,我把手放在他的额上试温度,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不发烧啊!”我自言自语,不放心的又把额头抵住他的。
  他借机啃咬我的唇,又因忍不往要笑,双唇在我的脸上胡乱磕碰,找不准位置,带着薄荷清香的鼻息喷在我的脸上。
  我有些恼了,掐着他的脖子问:“你他妈的傻笑什么呢?吃了笑药了?”
  他终于忍住笑,脸蛋憋的通红,把我拥在怀里说:“让你猜道题吧!”
  “嗯,”知道他一切正常,我安心的把脸贴在他胸口。
  “一只猴子得到一件防弹衣,很兴奋,以为能逃过猎人的子弹了。它穿着防弹衣在森林里跳起了舞,没想到猎人一枪就要了它的猴命。你说是为什么?”
  “头部中枪?”
  “不是。”
  “防弹衣是假冒伪劣产品。”
  “也不是。”
  我猜不出来,在他怀里蹭来蹭去:“没意思,不猜了!”伸手去拉他羽绒服的拉链。
  他捉住我的手,舔着我的耳垂一字一顿地说:“因-为-猴-子-在-跳-脱-衣-舞!”
  我坐在他腿上笑得东摇西晃,他一只手扶着我的腰防止我跌下去,一只手戳着我的胸口笑得说不出话。
  我这才明白,原来他是在讽刺我刚才的举动,象跳脱衣舞的猴子。
  我不依不饶,拉扯着他的衣服说:“现在该你这只猴子跳脱衣舞了!”
  他迅速脱着衣服,吃吃笑着咬我的下巴:“我自己跳脱衣舞好了,不麻烦睫少爷了。”
  “换CD吧!”他把脸埋在我胸前的衣襟里,吻着我的锁骨催促我。
  我的脸有些发烧,我明白他所说的“换CD”是什么意思。
  
  我们喜欢在《牧神午后》的旋律中做爱。
  齐歌在我身上律动时,总是喘息着说“你这个水妖……”
  我在他身下呻吟着说:“我想去法国……我要问一问德彪西的灵魂……《牧神午后》……灵感到底来自那里?”
  齐歌说,他要和我一起去法国,顺便问一问马拉美的灵魂,诗歌《牧神午后》,灵感来自那里。
  
  我们说好,先去西藏,再去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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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二月,快乐甜蜜的寒假结束了,我们又返回了校园。
  我和齐歌刚推开房间,就看见孙琛一个人在喝闷酒,地上码了一溜空啤酒罐。
  “马潇潇回来了吗?”我仍对上次马潇潇的推迟返校心有余悸。
  “他?”孙琛呷了一口酒,撇着嘴说:“不知死活地和那个音乐教育系的女人风流快活去了!”
  我和齐歌听出了他话里明显的酸味。
  “你又犯什么病呢?”齐歌问他。其实,不用问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我?失恋了!被人甩了!新鲜吗?”孙琛大口地往嘴里灌着啤酒。
  “不新鲜!”齐歌坐下来,顺手夺过他手里的啤酒罐,“没眼光的女人哪儿没有?让她后悔去吧!不就是一个会唱歌的小丫头吗?”
  “靠!当初她戴着牙套,我不嫌她一张嘴两排防鲨网,她现在反倒嫌起我来了。” 孙琛刻薄地说着,我和齐歌轻笑着摇头。
  孙琛伸手去抢齐歌手里的啤酒罐:“你给我剩点儿!最后一罐了!”
  齐歌扫了一眼地上排着队的空啤酒罐,仰头一口气喝了个涓滴不剩,把空罐递给他。
  孙琛把空罐接过来摇了摇,捏扁了拿在手上,悻悻道:“什么狗屁共同语言!她不就是假期演出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歌星吗?我就不信,满音乐学院,我还能找不着一个比她强的。”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齐歌从琴房回来,房间空无一人,马潇潇和女朋友约会去了,孙琛也不知所踪。齐歌去洗澡,我不想一个人傻坐着,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流声胡思乱想,决定到电视房消磨时间。
  我刚在门口一露头,坐在第一排的孙琛就举着一罐啤酒招呼我。
  我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压低嗓门问他:“你不是忙着找接班人吗?怎么在电视机前面浪费青春?”
  “别提了,全他妈名花有主了,还一个赛一个的死心塌地。”孙琛指着电视荧屏说:“看电视,爆炸案元凶被抓了。”
  
  那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共炸死了108个人,凶手竟然因为和家人的几句口角,就想炸毁整幢楼!死者当中就有和他发生口角的亲弟弟。
  电视画面上出现一个形象猥琐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说:“他……他……他骂……骂……我……”
  他还是个口吃!这个凶残而又恶心的人渣,最后是在情妇家里被抓获的。
  
  看完侦破纪实,我和孙琛一起回到学生公寓,继续聊那个杀人犯。孙琛认定他脑子有问题,因为正常人不会这么偏激。
  正聊着,齐歌从浴室出来,坐在我身边。看到他滴水的发梢,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你们俩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了!”孙琛忽然说道。
  我吓得停住了手,呆愣愣地坐到一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被吊到了嗓子眼。
  齐歌头上蒙着那块白毛巾“盖头”,僵着身子一动不动。他透过“白盖头”的缝隙,观察着孙琛的表情,揣测着他话里的意思,壮着胆子问:“我都搞不懂,你怎么知道的?”
  “妈的!连那个长相巨恶心、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话的变态杀人犯,都是又有老婆又有情妇,中国六亿男人六亿女人的配比平衡,都被那些一个人把着好几个的家伙搞乱了,哪那么容易就找着合适的女朋友?”他愤愤不平地说:“我真同情你们俩,找到现在还是一无所获。我说为什么我这些日子看上眼的全是有主的名花了!”
  我和齐歌对视了一下,悬着的心回归原位,恢复正常工作。
  
  齐歌拿下头上的浴巾,神情轻松地说:“没有女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告诉你一句名言: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我吃惊地望着齐歌,不相信真有人说过这种话。
  孙琛拍着床板大叫:“经典!经典!说得太好了!哪位高人说的?”
  齐歌得意地笑,“我改编U2的歌词。”
  “唱来听听!”孙琛笑成了一朵花。
  “……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I'm gonna run to you, run to you, run to you……”
  这是我第二次听齐歌唱歌。第一次,是大一那年的寒假,他在电话里用假声唱小兔乖乖……
  他边唱边看着我,炽热的目光灼得我抬不起头来。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拇指有意无意的抚弄着我的脖子和耳垂。
  他对我的敏感带了如指掌。看到我面红耳赤的窘样,他好象很得意。
  我气得把手伸到后面狠戳他的后背,他好象长了个乌龟壳,任我怎么用力,就是不为所动,始终面带暧昧的微笑望着我,一遍一遍的唱着那首男人不需要女人的歌。
  
  马潇潇与未来的音乐教师依依惜别后,面带桃花回到寝室,免费欣赏到的就是这样一个节目:男声三重唱, Tryin' To Throw Your Arms Around The World。
  一开始马潇潇愣了一下,不解地问:“干什么?想转声乐系啊?”
  后来,他听清了歌词,笑了起来,指着我们说:“等哪天你们谁有了女朋友,敢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有女朋友的人,我鄙视你!”孙琛大吼一声,飞过去一只拖鞋。
  马潇潇机敏地躲过“飞鞋”的袭击,大笑着走进浴室。
  
  晚上,孙琛躺在床上还在唱:“……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
  翻身入睡前,他语音模糊如梦呓般地说:“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
  
  日子平淡如水地流过,上课,练琴,聆听音乐,参加学校安排的演出,在《牧神午后》的管弦乐中把身体交缠在一起……
  我们从来没有正面讨论过,我们这样的相处是否超越了普遍意义上的“朋友情谊”,一切事都做得自然而然,无需多想。
  也许是根本不愿多想。
  
  父母出差或是第二天没有早课,齐歌都会到我家过夜。我们两个人都是家在北京,对于我们的夜不归宿,孙琛和马潇潇没有多想多问。对于我们过密的“友谊”,也没有人觉得奇怪,这就和任何大学里的找老乡一样,两个居住在同一个城市的同学加室友,很自然会成为“好朋友”。
  是的,我说过,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6 19:46: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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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如此明目张胆、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
  
  2000年的五一长假,我和齐歌如约去了西藏。
  飞机降落在拉萨的贡嘎机场时,我有短暂的失聪,听不到任何声音。
  “我来了,海拔3700米的日光城──拉萨!”我在心中呼喊着,昂首仰望湛蓝的天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蓝这么低的天,低得几乎触手可及,肩上仿佛有白云飘过的阴影。
  
  我和齐歌的高原反应并不强烈,只有最轻微的症状──嗜睡。
  从机场开往饭店的大巴上,两颗头颅东磕西碰的“呯呯”直响,却怎么也无法让自己清醒。
  中午一点半左右,我们到了拉萨假日饭店。跌跌撞撞进了房间,没有洗漱,没有吃饭,我们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十点半。确切地说我们是被一声类似枪响的声音惊醒的,躺在各自的床上,我们面面相觑,半晌无语。
  “什么声音?”齐歌问我。
  “你也听见了?”我以为是我做梦。
  “废话!”他瞪我。
  “啪!”又是一声。
  齐歌从床上弹了起来,扒着窗台往外看了一眼,又打开衣柜翻找。
  “啪!”
  这一声确定了方位,我和齐歌一起扑向了我的双肩书包。打开一看,是几个充气包装的蛋黄派,因为气压的原因自行爆裂了。剩下几个没爆的,也胀得圆鼓鼓、胖乎乎的。神秘的西藏让普通的蛋黄派也变得有趣。
  没有吃晚饭,我们都饿了,抓着已开口的蛋黄派吃着。
  齐歌靠着书桌,穿一件宝石蓝的套头绒衣,右手的无名指抹着唇角的蛋糕屑。
  他这个动作让我心动,忍不住靠进他的怀里吻他的唇。
  他低头回吻我,揽住我的腰。我抱着他的肩往床上倒,他随着我倒下来,压在我身上。
  他没控制好倒下来的力道,我们的牙齿相撞了一下,发出“当”的轻响,我的嘴里有了血腥味。
  愣了半秒钟,我们开始笑。齐歌俯在我肩上笑得浑身乱颤,我边笑边骂他笨蛋。
  “高原反应,高原反应,”他笑着拖我起来,“算了,先找地方吃饭吧!”
  
  拉萨的温差很大,五月初的天气,中午热得要穿短袖,早晚穿着皮衣还冷得发抖。
  齐歌要吃地道的藏餐,服务台的小姐推荐我们去“雪域”。
  在“雪域”坐定以后,我发现这里的生意很好,晚上十一点多钟,还有八成的上座率,居然大部分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纯粹的藏族风情,满眼的艳黄与暗红。没有卡座和小餐桌,只有宽大的长案,象学校的食堂,认识不认识的人,坐在同一张桌子前。
  大盘大盘的各式肉类端上来,齐歌吃得不亦乐乎。我吃了几口,伸手向藏族女服务员要菜牌。
  齐歌啃着一大块骨头,口齿不清地说:“别看了,没有蔬菜。”
  我身边坐的是一个德国旅行团的地陪,汉族人。他好心地告诉我:“如果吃不惯藏餐,就去街上找川菜馆或是四川火锅店,保证正宗。因为当地的汉民,都是解放初期,政府派来援藏的四川人的后代。”
  我向他道谢,问他在川菜馆可否吃到蔬菜。
  他点头:“有倒是有,不过不太新鲜,大多是从周边省市运来的。”
  “为什么藏餐厅没有蔬菜呢?”我嚼着一块不知名的肉,心想,管它是什么肉,反正齐歌也在吃。
  “因为──”
  一个藏族小姑娘来上菜,他顿了一顿,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藏民是不吃蔬菜的。”
  “为什么?”我歪着头,不解地看着这可爱的小导游。
  “因为──”他又把嘴凑到我耳边,轻声说:“他们认为蔬菜是草,是让牲畜吃的。”
  我呵呵笑了起来,小导游望着我,也呵呵地笑。
  齐歌喝了点儿青稞酒,有些醉了,脸红扑扑的,黑沉沉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赶忙结帐,架着他往回走。
  
  走到寂静的街道上,他忽然停住脚步,扳着我的脸说:“说话!跟我说话!”
  我莫明其妙:“说什么呀?”
  他伸手轻抚我的嘴唇:“那就笑一笑吧!对着我笑。”
  我拍下他的手,有些生气:“喝点酒就犯神经病,真……”
  我的嘴被他的吻堵住了,我“唔唔”叫着想挣脱。这可是在大街上呀,这个混蛋!
  他一只手固定住我的头,一只手紧紧搂着我的腰,使我无从挣脱。
  他的舌尖带有浓烈的青稞酒的味道,炽热而执着……我放弃了挣扎,本能地回应着他……
  他放开了我的唇,却紧拥着我,不肯放开我的身体。
  有人从“雪域”里出来了,是一群外国人。齐歌仍紧箍着我的腰不肯放松。经过我们身边时,他们向我们挥手说Bye-bye,说Good night,然后就走得悄无声息了。
  齐歌的下巴抵着我的额头,喃喃地说:“今后,只许和我一个人说悄悄话,只许对我一个人笑……”
  他的话仿佛是从火山上喷涌而下的岩浆,冲得我喉咙和眼眶发烫。
  齐歌,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你-是否-爱我?
  我仰起头,想从他的眼中找寻答案。
  他啃咬我的喉结,牙齿轻轻厮磨我的耳垂,我捕捉不到他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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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的气候要比北京干燥百倍。一觉醒来,我的嘴唇爆了皮,嗓子痛得说不出话来。
  我扭头看睡在另一张床上的齐歌,想问他感觉如何……
  抬眼却看见他满脸血迹的躺着,一动不动,竟然,枕上也有一大片殷红。
  我从床上跌到了地上,连滚带爬地扑到他的床头,摇着他的肩膀,嗓音嘶哑地喊:“齐歌!齐歌!你怎么了?你不要吓我!”
  他悠悠睁开眼睛,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咽了一口口水,用同样沙哑的嗓音问我:“你,哭什么?出什么事了?”
  我浑身颤抖地抓住他的手:“你……你……怎么……你……”
  他一脸茫然的看着我,用另一手拂开我额上被汗水浸湿的头发,又伸手擦拭我脸上的泪水:“说什么呢?胡言乱语的。做恶梦啊?”
  “血!你的脸……血……”我指着他的脸,语无伦次。
  他从床上爬起来,步履矫健地走到镜子前。
  镜子里的人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他又把脸贴到镜子前仔细看,然后回头望着我笑。
  我坐在地上,回不过神,傻瓜似的看着他。
  “是鼻血!天气太干了!”他解释。
  见我不说话,他叹了口气,瞪大眼睛吼:“天干物燥,上火流鼻血,你慬不慬?”
  我彻底明白过来,气急败坏地抓起手边的东西往他脸上丢,牛仔裤,绒衣,毛衣,钱包,手机,枕头……床上的一应物品铺天盖地的向他飞去。
  “王八蛋!让你吓人!”我坐在地上,又羞又气地淌着泪,腿软得站不起来。
  他走到我面前,蹲下身,一脸得意的坏笑:“是不是男人呀?哭成这样,真他妈难看!”
  他把我的头按在胸口,揉着我的头发:“好了,好了,我保证再也不流鼻血了,行不行?一会儿我去买个止血夹,晚上睡觉夹鼻子上。”
  我又想哭又想笑,隔着衣服咬他的肩。
  他把我抱到床上,急促喘息着解我的衣扣,低头啄我的颊和唇。
  我推着他的下巴说:“先把这一脸的血弄干净。看着别扭。”
  他把脸贴到我的胸口,在我的睡衣前襟上蹭了几下,抬起头灿烂地笑:“可以了吗,睫少爷?”
  我不解气地抬手掴了他一记耳光:“混蛋!让你吓人。”
  “打我?我看你今天是不想出门了!”他一把扯下了我的睡裤……
  我把手伸到床头柜上,摸索着按下便携式CD机的播放键。
  《牧神午后》再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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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城每年长达三千多个小时的日照时间,使很多当地人患了白内障,大城市每年都有大批的援藏医疗队到这里为藏民们做免费的白内障手术。因此,只要出门,我和齐歌都不忘戴上太阳眼镜。
  五一长假的第四天,我们要去藏传佛教史上第一座佛法僧俱全的寺庙──桑耶寺。
  早上,看着齐歌对着镜子先戴上隐形眼镜,然后又戴上太阳眼镜,我忍不住嘲笑他:“你这个六只眼!”
  齐歌扳着我被太阳晒得通红的脸,把我按到镜子上说:“看看你的脸,你这个红二团。”
  我捧着他同样红彤彤的双颊笑:“既然咱们都是红军,干脆整编吧,组成红四团。”
  
  桑耶寺是以古代印度婆罗王朝在摩揭陀所建的乌达波寺为蓝本建造的,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但主殿回廊和配殿那些年代久远的精美壁画,石刻的酥油灯,却不能不看。
  站在桑耶渡口等候渡船时,我又见到了那个德国旅行团的小导游。
  “你们也去桑耶寺?”他挥着小旗问我。
  我没说话,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要坐一个多小时的渡船,很难受的。你晕船吗?”他一边大声地问我,一边给那些德国团员们分什么东西。
  “我没坐过渡船。”公园里的游船不知道算不算。
  他闻言看了我一眼,跑了过来,摊开手掌说:“防晕船的药,吃一粒预防吧!”
  拿起他掌心的两粒白色药片,我询问的看向齐歌。
  齐歌皱着眉问:“有副作用吗?”
  “你真小心!”小导游笑了,指了指他身后拿着矿泉水瓶、仰头吞药的德国人,“我每次带团去桑耶寺,都要给客人准备的。放心吧。”
  可以登船了,他向我们挥了挥手,跑过去指挥那些德国鬼子排队上船。
  “还是吃了吧,一个多小时的渡船呢!”我拿出一瓶水。
  “我不晕船,要吃你自己吃。”
  
  载着五十多位游客的木制渡船,在混浊的雅鲁藏布江上、耀眼的阳光下,缓缓前行。
  坐在渡船的木梁上,我眼前的景物越来越模糊,脑子里混混沌沌的,身子不受控制的往下倒。
  “想投江自尽啊?”齐歌及时地拉住我,我软软的靠在他怀里。
  齐歌轻轻扇了我一记耳光,气愤地说:“你又耍什么花样?”
  这记耳光使我略感清醒,我抬起沉重的眼皮,咕哝着说:“怎么……这么困……”
  “他怎么了?”是那个小导游的声音。我的眼皮仿佛粘住了,怎么努力也睁不开。
  “你还有脸问?你给他吃的是什么狗屁东西?蒙汗药?”齐歌火大地质问那个小导游,手臂紧紧地揽住我的肩,怕一个闪神我就会跌进这条“从高山流下的水”里。(雅鲁藏布的直译)
  “怎么会这样?不应该的,大家吃的都是同一种药啊,你不是没事嘛。”小导游委屈地说。
  “废话!我没吃当然没事!”
  “可是,那两粒药是给你们两个人的。”
  我脸上又挨了一记耳光,齐歌大吼道:“混蛋!你到底吃了多少药?”
  “两片儿!”我嬉皮笑脸地回答,挨了一掌的脸颊在他怀里蹭了蹭,又闭上了眼睛。
  “你还真不浪费!”齐歌哭笑不得的说着,调整姿式让我睡得舒服些。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如此明目张胆、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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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06 19:4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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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计划的最后一站是江孜,因为那里发生泥石流,行程被迫取消了。我们决定利用这一天好好逛一逛八廓街。
  
  手工打制的石块铺就的街面上,店铺林立,所售的商品充满西藏民族特色,除了大小各异的转经筒,就是绿松石饰品和银器,老式首饰和藏刀。摊主大多不会讲汉语,但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英语,能听出浓重的印度口音。
  
  天近中午,齐歌仍蹲在一个藏刀的摊位前细细挑选。
  我站在他身后用脚尖踢他的臀部:“走了,带凶器不让上飞机。”
  “农民!我又不随身携带。民航局有规定,限定长度的刀具允许托运!”他瞪我一眼,回头又继续挑选。
  逛了大半天,我有些饿了,也有些不耐烦,脚上略微加力又踢了他一脚,他差点跪到摊子上。
  他举起一把藏刀冲我挥了一下,沉着脸说:“你别来劲啊!”
  我扭头就走,不理他。这个混蛋,一会儿温和的象人,一会儿凶狠的象野兽。
  没走多远,他追上来揽着我的肩,笑嘻嘻地问:“睫少爷,您今天想吃点什么?”
  “想吃一个混蛋的肉!”甩开他搭在我肩上的手臂,我气哼哼地回答。
  “那要回酒店才行呀!”他一脸色迷迷的笑。
  “你……”我气结。
  “行了,不逗你了。去吃饭!”他自顾自地大步向前走,我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下,加快脚步跟上他。
  
  吃着饭馆自制的酸奶,嚼着拌在其中的一粒粒粗大的砂糖,我若有所思,觉得生活亦如这砂糖般甜蜜。
  “笑一笑行不行?看你的脸,耷拉的象个门帘!”齐歌在桌下踢我的膝盖。
  我好脾气地摆出一个谄媚的笑:“这样行吗?齐少爷。”还不忘抿着嘴角,眨着眼,扇动着睫毛。
  “真他妈恶心!”他笑。拿出那把精挑细选的藏刀,举到我的面前:“今后,你要再敢和别人说悄悄话,再敢对着别人傻笑,我就用这把刀要了你的命!”
  我一把夺过刀:“归我了!放你那儿我不放心,说不定你什么时候一冲动,就犯了故意杀人罪。”
  我拿着那把藏刀在手里仔细把玩。刀已经开刃,出鞘后寒光闪闪,刀柄尾端嵌着两颗绿松石,蓝绿的本色,黑色不规则的花纹,是古朴而没有过多装饰的藏族特色。
  
  我们两个人都吃多了,就徒步走到布达拉宫前的广场去看“景儿”。布达拉宫里面和金顶我们已经参观过,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我所说的看“景儿”指的是看人。
  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身穿藏袍的藏民,身着汉族服装、脸上挂着“红二团”的当地汉民,还有和我们一样的内地游客,走在同一条街,站在同一个广场上,象是拼接的图片。
  
  一路走来,身边突然就会有人匍匐在地,爬起来又趴下,一脸虔诚的再次五体投地。我和齐歌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些人是从西藏各个角落徒步走到大昭寺朝圣的。就这么三步一拜,用血肉之躯丈量朝圣之路,有些人竟要走几个月。有的人手上会套上羊皮垫,那些手部没有保护的人,整个手掌都覆着厚厚一层老茧,必是经过一番血肉模糊才会如此吧!据说他们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把胸膛贴近地面,佛就会感应到他们的心跳,会了解他们的诚心。
  看着他们的虔诚,我和齐歌有一种感动。我们也趴在广场的地面上,以胸贴地。
  齐歌,我们的心脏贴在同一块土地上,你是否也能感应到我的心跳?你是否也能了解我心中所想?
  
  从地上爬起来,站在广场上,背对着布达拉宫,我们吃惊地齐声大叫:“JJ DISCO!”没错,和北京的那个JJ一字不差。
  如此富有现代标志的娱乐场所仅和历史悠久的布达拉宫相隔一个广场。我们迫不及待走进JJ的大门,其实我们对DISCO并不感兴趣,但实在是好奇,拉萨的迪厅里,会有些什么样的人?
  
  摇曳的灯光下,人影憧憧的舞池里,随着乐曲舞动的竟也有身穿藏袍的藏民。一曲强劲的“威猛”之后,竟是藏族舞曲。我们真是大开眼界,迪厅里大跳民族舞!
  坐在吧台喝着馥郁香醇的青稞酒,看着各色服饰人等的舞动,齐歌和我都有些微醺,青稞酒的度数和二锅头差不多,不能再喝了。我要了两杯冰水,递给齐歌时,粘在杯底的杯垫掉了,滚到了地上,齐歌弯腰去捡。我们坐得很近,他的手在地上摸索时,头蹭到我的腿。然后,他的头枕在了我的大腿上。我低头看他,他的脸粉扑扑的象婴儿,嘴唇湿润的泛着水光。
  我摇了摇膝盖:“快起来,别光天化日耍流氓!”
  他嘴唇张合,好象在说什么。迪厅太吵了,我听不见,只好把耳朵凑到他唇边:“说什么呢?”
  “忽然很想吻你!”他枕着我的腿,展开迷人的笑容。
  我一把揪住他的后脖领把他拉起来,然后紧张地四处环视一下。还好,音乐声盖过了他的疯话,我们所处的黑暗角落掩藏了我们的暧味,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齐歌忽然兴奋起来,拍着吧台叫酒保过来,指着台上的乐队说:“问问他们,有小提吗?”
  “这种乐队不会有小提的。”我对他的心血来潮不屑一顾。
  一会儿,酒保回来:“现在店里没有。不过弹吉他的楚哥说,他家里有,可以派人回去拿。他家很近的。”
  “好啊!去拿!”齐歌笑着拍酒保的肩。
  我们都没有注意到酒保身后的那个人。
  “请问你是习惯用‘瓜乃利’还是‘斯特拉蒂瓦里’?”一个留着长发,打扮很摇滚的青年坐在齐歌身边的高椅上。
  “够专业的,哥们儿!”齐歌转头和那个摇滚青年打招呼。‘瓜乃利’和‘斯特拉蒂瓦里’是大多数专业小提琴手的用琴。
  “我以前也是拉小提的,后来转了吉他。”青年接过酒保递给他的酒,啜了一口。
  “你好,我叫齐歌,齐声歌唱的齐歌。这是我的,呃,同学,于睫。”齐歌侧了一下头,把我的脸让出来,我冲着黑暗中模糊不清的人影点头说:“你好。”
  “是两个人啊!你好,我叫楚向东。”他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在食指上绕,“要哪种琴,我让小丁去取?”
  “‘瓜乃利’,”齐歌也站起来,“两把!”专业小提琴手最少应该有两把琴,一把装有灌铅弱音器,一把装有一般弱音器。
  楚向东把钥匙交给一个穿着服务员制服的男孩,交待了几句。那个男孩点点头走了。
  “十分钟。十分钟后看你们的。”楚向东挥挥手,走回舞台。
  “等会儿来个二重奏震震他们!”齐歌在黑暗中握住我的手。我挣了一下没挣开就任由他握着。
  
  十分钟后两把‘瓜乃利’分别递给我和齐歌。
  楚向东对着麦克风说他有两个远道而来的朋友,要给大家助助兴……
  那天我们玩得很尽兴,小提琴拉得很疯,我们在台上配合得天衣无缝,台下的人随着乐曲随意舞动,无论是尤曼斯的《鸳鸯茶》还是格拉那多斯的《西班牙舞曲》,都有人跳着叫好。
  我从不知道,除了音乐会,小提琴还可以这样拉。
  “一辈子这样,多好!”齐歌对着我的耳朵说。其实我也这么想。
  打烊时,我们和楚向东互相说谢谢。我相信,这是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难忘的一段记忆。


  从西藏回北京的飞机要在西安停留半个小时,我们走进候机厅时引来大厅内在座旅客的瞩目。因为在拉萨登机时是清晨,我们都穿着冬装,而五月的西安,已是初厦。在那些身穿单衣或是短袖的人群里,穿着冬装的我们象是异类。其实和我们同一班机的乘客也和我们一样的臃肿,可能齐歌和我都太敏感了。我有些尴尬地脱去皮衣拿在手上,发现齐歌的脸色也很不自然。他坐在休息椅上脱着大衣和绒衣,小声嘀咕着:“靠!我现在这样算不算‘低原’反应?──傻到不知冷热!”
  原来,我们如此相似地在意其他人的目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6 19:49: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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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06 19:5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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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长假结束,返校后的第一节演奏课上,老师宣布:“系里研究决定,派齐歌代表我们管弦系小提琴专业,参加第九届全国小提琴演奏大赛专业组的独奏比赛。十天后就是预选赛。”
  系里的老师一致认为,齐歌演奏技巧略粗糙的问题可以纠正,但他对乐曲的理解尤其是演奏时感情的投入十分难得,这正是大部分演奏者欠缺的。
  这一点,我十二万分的同意。齐歌,他本就是一个十分感性的人。
  下课的时候,他和演奏老师站在教室的一角说话,大概是说参赛的事。我站在教室门口等他,他看到我,走过来对我说:“我要去老师的办公室接着谈,你不用等我了,我谈完后直接去你家。”
  “好。”我答应一声走出教室,他又追到楼梯口叫住了我。
  “你还是等我吧。”说完这句话,他把头偏向一边,不肯看我,用小到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那条路太长,一个人走无聊死了。”
  他的脸竟然微微地红了,淡淡的嫣红从脸颊逐渐晕染到耳朵。
  “有病!”我踢他的膝盖。
  他弯腰揉着痛处,羞赧而懊恼地瞪我:“你别得意,看我今天晚上怎么收拾你!”
  我转身就走,不想让他看到我正在迅速涨红的脸。
  “喂,你去哪儿?说个地方!”他俯在楼梯扶手上大声地问我。
  “机房。”
  
  我在各大网站上溜达了一圈,还不见齐歌来找我,就无聊地点开了本校的论坛。当前的热门贴是关于莫扎特的讨论。满篇的溢美之词,把莫扎特协奏曲奠基人的地位捧上了天。
  我承认,莫扎特和协奏曲的关系,就象海顿和交响曲的关系一样。但是,莫扎特和协奏曲的这种关系,只能体现在他的钢琴协奏曲上。他的小提琴协奏曲属于早期作品,相对比较简单,讲究优美而明快,但规模不够大,还带有沙龙气息。
  论坛里的人对莫扎特的推崇有些过了。有一张贴子提到了莫扎特A 大调第五小提琴协奏曲,连带把这个曲子的渊源──德国歌剧《后宫诱逃》也捧成了“精品皇帝”。
  我实在忍不住了,在后面跟贴说:莫扎特的《后宫诱逃》只是小学算术,德彪西的《牧神午后》才是高等数学。
  我疏忽了,钢琴系是音乐学院的大系,钢琴系的学生是小提琴专业的数倍,最重要的是,学钢琴的人几乎每天都离不开莫扎特。
  于是,我的比喻刚贴出去两分钟,整个机房就乱了。
  
  “谁发的贴子?谁说《后宫诱逃》是小学算术?给我站出来!”一个漂亮得象小瓷人的高个子男生站起来大声喊道,愤怒的目光扫视着机房里的每一个人。
  “是我说的,怎么了?”我站起来,挑衅地看着他。
  他脸红脖子粗的质问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
  “我说的是事实。”
  我的话音刚落,机房里呼啦啦站起一群人,全都对我怒目而视。我竟然犯了众怒。
  小瓷人看了看身后,不屑一顾地说道:“事实?事实是,比起《后宫诱逃》,《牧神午后》只不过是华丽音符掩盖下的伪爱情。”
  我的拳,在不知不觉间紧握,刻薄的话,不经大脑的脱口而出:“《后宫诱逃》是用优美旋律演绎的滥俗故事。”
   “我看你胡说八道是想找打。”小瓷人开始出言不逊。
  这时,机房管理员冲了过来,摆着双手说:“同学们不要打架,不能损坏公物,这些电脑……”
  “我们出去!”我打断管理员的话,昂首走出机房,一群钢琴系的人紧随其后。
  
  电化楼一层大厅里,除了摆放在大厅中央的一面巨大的镜子,两株一人多高的巴西木,再无他物。安静,宽敞,鲜有老师经过,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好地方。
  我不喜欢把讨论升级为暴力,这件事的起因也不值得。他如果不说那句话,我会息事宁人地道歉。但是,那句话,那个词,让我心慌得要窒息,令我激动得想用拳脚把它击碎!
  
  十几个钢琴系的男生散立在大厅的四周,准备随时扑上来。眼光凶狠得恨不得当场杀死我,再把我献祭给莫扎特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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