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去做过陪审团,第一件事就是被反复告知:如果你对此事有一点怀疑,就要判无罪。所以,陪审团一致绝定有罪的案子,罪证肯定是很充分的。但这种对未成年的性侵,必须保护隐私,不可能把细节泄露给酱油党看的。所以围观群众可能看不到足够的证据。但警方、检方、陪审团都觉得证据确凿,一堆人跑出来说:哎呀,他给我搬过家,一看就是好人,一定是冤枉的。你觉得谁可信?

补充一点:我同事当时觉得那个人应该是有罪的,但不是很确定,所以判他无罪了。

小猫的马甲 发表于 4/1/2016 2:05:09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1994212&postid=71270529#71270529][/url]
That makes sense to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