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我目前是H1-B的第二个3年的cycle:从2018年8月到2021年7月。就职高校,行政人员。18年年底与HR谈了绿卡申请的要求,学校是同意的,并且委托了与之合作的移民律师(洋人的律所)。然而移民律师建议我2019年底前再开始启动绿卡申请程序,并且说反正受理了以后可以无限地使用H1-B身份。
就我个人来说,绿卡申请当然是越早越好,但是就不知道这个移民律师的推荐是否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上来听一听大家的经验。在此谢过!
就我个人来说,绿卡申请当然是越早越好,但是就不知道这个移民律师的推荐是否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上来听一听大家的经验。在此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