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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禁果之味--张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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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6 18:03操作
只看楼主AA分享不感兴趣
[转载]禁果之味--张小娴

感觉张小娴的散文不适合密集地读,不然会有乏味的感觉。所以我就一天转个一两篇吧,给大家当个饭后的茶点。。。


PS: 这些天零零碎碎地看着转着,突然发现了一个大问题:偶自己居然不记得哪些文章贴过了哪些文章还没贴[em01],因为这本所谓电子书做成的是网页格式的,所有标题都在一大页上,偶每次也就是随机地点开几个看看,感觉还可以的就往这边贴贴,结果就。。。唉,看来偶做事情的无系统无计划性再次得以证实啊![em03]


所以还是把贴过的帖子整理一下吧:


P1--《我们做了牛、狗和猴子的事》《只是一个心愿》《醒得像一只猪》《你不懂得爱自己 》《交换秘密的日子》


P2--《不要你怀念她》《一个人的两个朋友》《迪沙纳族的故事》


P3--《最好的日子》《女主角的流行病》《一种陌生的声音》《骗人的魔法》《讨厌现实的一切》《虚幻的友情》《爱的周期性》《如果时间变换》


P4--《别人的浪漫》《发育时期的食量》《青春日子里的缺失》《两个人在途上》《发育时期的心事》


P5--《 去不到终站的列车》《你是聪明的吗》《爱里有许多伤痕》《爱情不是投资》《我是不值得的》《幸福的理由》《我没有思念你》


P6--《在一颗话梅面前》《排毒美颜佬》《孤单的平安夜》《不漂亮的土壤》《迟暮》《不爱就是不爱》《一个默许的吻》《我们有甚麽可以计划呢》《惟有自己来》《把开心和不开心留给自己》


P7--《得寸进尺的你》《飘泊,但快乐》《不是背叛,又是背叛》《到底是下流》《不要为他沉沦》《有些爱,不能儿戏》《叙旧不宜吃火锅》《我不能为你而活》


(转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1 18:58: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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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6 18:0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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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了牛、狗和猴子的事


张小娴







  收到一个电邮,是一个关於生命的故事,很有趣。头一天,神创造了一头牛,对牛说:「你要整天在田里替农夫耕田,供应牛奶给人类饮用。你要工作直至日落,而你只能吃草。我给你五十年的寿命。」牛抗议:「我这麽辛苦,还只能吃草?我只要二十年寿命,馀下的还给你。」神答应了。

  第二天,神创造了狗。神对狗说:「你要站在门口吠。你吃主人吃剩的东西。我给你二十年的寿命。」狗抗议:「整天坐在门口吠?我要十年好了,馀下的还给你。」神答应。


  第三天,神创造了猴子。神跟猴子说:「你要娱乐人类,令他们欢笑。你要表演翻筋斗,而你只能吃香蕉。我给你二十年的寿命。」猴子抗议:「要引人发笑,表演杂技,还要翻筋斗,这麽辛苦,我活十年好了。」神答应。


  第四天,神创造了人。神对人说:「你只需要睡觉、吃东西和玩耍,不用做任何事情,只需要尽情享受生命。我给你二十年的寿命。」人抗议:「这麽好的生活只有二十年?」神没说话。人对神说:「这样吧。牛还了三十年给你,狗还了十年,猴子也还了十年,这些都给我好了。那我就能活到七十岁。」神答应了。这就是为甚麽头二十年我们只需要吃饭、睡觉和玩耍。之後的三十年我们整天工作养家。接着的十年,我们退休了,整天留在家里,坐在门口旁边「吠」客人。最後的十年,我们表演杂耍来娱乐自己的孙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7 14:13: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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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6 18:0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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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个心愿


张小娴







  当我们很想拥有一件漂亮但昂贵的衣服时,我们会游说自己:「它的款式这麽简单,永不过时,可以穿一辈子呢!」

  如果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计算,那件衣服实在太便宜了,於是,我们心安理得地拥有那件衣服。


  当我们想买皮包和鞋子的时候,我们又会以同样的理由说服自己。鞋子不可以穿一辈子,但是,它的款式那麽耐看,起码可以穿两年吧?


  於是,我们的衣柜里拥有许多可以用一辈子的东西。结果呢?


  我曾经拥有一条Yohji Yamamoto的半截裙。这条深蓝色的裙子没有拉链或钮扣,穿的时候,只需要在腰间打两个结就行了。我爱死了这条裙子。五年前,我几乎天天穿着它,我以为我会穿一辈子。然而,这几年来,我碰都没碰过它。它仍然没有过时,却不再新鲜。


  有多少东西,我们曾经以为自己会爱一辈子?一辈子的盟约,总是在我们最想拥有对方的时候许下的。那个时候,我真的这样想……


  遇上那个人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会爱他一辈子。他已经这麽好了,我怎可能爱上别人?然而,岁月会让你知道,一辈子的心愿,真的只是一个心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7 14:15: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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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6 18:2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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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我喜欢张小娴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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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7 12:1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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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zsmile在2005-10-26 18:03:00的发言:
感觉张小娴的散文不适合密集地读,不然会有乏味的感觉。所以我就一天转个一两篇吧,给大家当个饭后的茶点。。。


完全同感阿。


上次结了一本什么,标题忘了。觉得太抒情了,半小说半散文的,适合电台dj在节目里面朗读,不适合密集阅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7 12:16: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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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7 14:0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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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大家捧场!今天继续转载~~~[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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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7 14:0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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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得像一只猪


张小娴






  在书店里买了韩少功著的《马桥词典》,书以词典的方式著述马桥这个小镇的一些故事。韩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席,也是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中译者,我喜欢他的文字,看到他的书,立刻就买下来了。

  「马桥」是早年屈原流放之地。这个小镇上的一些用语跟中国其他地方有点不同。譬如,我们常常说的「醒」,是理智聪明的意思。香港人就爱说某某很醒。可是,在马桥,「醒」的意思刚好相反。「醒」就是愚蠢。马桥人骂人时会说:「醒得像一只猪!」


  「醒」的相反是「觉」。「觉」才是聪明。「觉」是「觉悟」,「睡觉」,在马桥人看来,苏醒是愚蠢,睡觉倒是聪明。


  我们不是常常说「醒觉」吗?曾经愚蠢,才会变得聪明。人们自以为很醒,当他觉得自己很醒,其实他已经变得愚蠢。从「醒」到「觉」是一条漫长的路。有些人一辈子也很「醒」,从来去不到「觉」的境界。我没到过马桥,但这个镇的人果然有智慧。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大家都以为「醒」是最好的,谁能明白「觉」的难能可贵?你和我,都做过一些愚蠢的事吧?哪一天,我们才会觉悟?我太喜欢这个「觉」字了,它比「醒」含蓄而深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7 14:16: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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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7 14:0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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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得爱自己


张小娴


有人问:「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却不喜欢你,那怎麽办?」


  这种情形从来没有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根本就不会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人。我不能够忍受被人拒绝。


  他不喜欢我,我为甚麽要喜欢他呢?我才不会自讨苦吃。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的话,是没法勉强的,我更不会等待。等待一个不喜欢我的人改变心意,不如用来等待我心爱的人。


  我从来不看那类教人怎样使别人喜欢自己的书。近年,科学家发现每个人身上都会分泌一种独特的费洛蒙,人们互相吸引,正是被这种独特的气味吸引。你的费洛蒙没有俘虏他,那不是你的错,也跟你的外表和智慧没关系。他爱上的那个人,也许绝对比不上你,但他们的费洛蒙相投,那有甚麽办法呢?


  为一个不喜欢你的人流泪,那样值得吗?如果他是有苦衷,是有甚麽理由不能跟我一起,那我还可以接受。然而,他根本不爱我,那麽,这个人是不值得的。


  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这样最公平。如果你真的没办法不去爱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因为你还不懂得爱自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7 14:17: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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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7 14:1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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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秘密的日子


张小娴


当你拥有的秘密愈来愈多时,你也愈难找到知心的朋友。我们年少的时候,有许多许多的好朋友,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的秘密太少了,我们很愿意和别人分享。


  可是,人生到了某个阶段,秘密也多了。我们再不敢、也不愿意和别人分享。不肯和别人交换秘密,又怎可能成为推心置腹的朋友?拥抱秘密的同时,也只能拥抱寂寞。


  旧朋友会认为你愈来愈不坦白,往日那些大家毫无秘密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对着新相识的人,你也不会努力与他成为朋友。成为好朋友的第一步,是要放开心怀,但你并不想这样做。


  朋友愈来愈难找,并不是别人变得市侩了,也不是友情太不可靠,而是我们自己变复杂了。年少的日子,所有的秘密原来都不是甚麽秘密。所有的出卖,也不可能毁了我们。然而,年岁大了,那些秘密,也许还牵涉到别人;伤害别人,那就不好了。这个时候,每一个出卖,也许都会致命。


  我们没法有所保留地找到一位闺中密友,正如我们没法有所保留地爱一个男人。


  年少时与友伴交换秘密的时光,是多麽的遥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7 14:17: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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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7 14:4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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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pringy在2005-10-27 12:14:00的发言:



完全同感阿。


上次结了一本什么,标题忘了。觉得太抒情了,半小说半散文的,适合电台dj在节目里面朗读,不适合密集阅读。





我觉得她的散文随笔写得要好过她的小说,和你说的“抒情”正相反,我觉得她的散文很平实,甚至说很白话,就是她一时心情想法的平铺直叙,但却常常能说到你心里去,这正是我喜欢她的地方。之所以说不适合密集阅读,是因为她的散文多是在讲情绪或是她自己对某个问题的看法,话题很大程度上集中在爱情问题上,如果你一口气十几几十篇地读下去,很可能会有厌烦的情绪出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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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7 15:1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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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平淡,却又充满智慧,我也很喜欢。


散文都是不能一下子读很多的,从散形中提炼集中的神是件很费力气的事情,一个时间里不能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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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7 15:4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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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棉花糖球在2005-10-27 15:14:00的发言:

写得平淡,却又充满智慧,我也很喜欢。


散文都是不能一下子读很多的,从散形中提炼集中的神是件很费力气的事情,一个时间里不能做太多……


哈,还是你总结的够高度。不知怎么想起以前看林清玄的散文常犯困的情景了,呵呵。。。

[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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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8 09:5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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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误读了lz的原意。[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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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8 14:1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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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么?!我也就是给自己每天找个事做做,这本书在我硬盘里已存了有半年多了,文件名jgzw.zip,不打开看还真忘了是张小娴的书,所以我这也是一边转一边自己看看,感觉这样每天看几篇也挺不错地,还能顺便给自己加点魅力哈。。。[em08][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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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8 14:1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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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你怀念她


张小娴


你爱的那个男人,心中永远怀念着另一个女人,这种爱是很痛苦的吧?


  虽然他爱你,但是,你知道,在他生命中,他最爱的是另一个人。他们已经分手了,也许,她甚至已经不在人世;可是,她始终是最刻骨铭心的。


  你永远没法胜过一个死去的人。然而,即使是活着的,你也胜不了。这样子的爱,是不完美的。


  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男人心中最爱的女人。无论他爱过多少个女人,他最爱的始终是你。当你们一起,他不会怀念着另一个人。假如他一生最爱另有其人,我宁愿不爱他。


  在这个层次上,爱是自私的。他也不可能接受我最爱的是另一个男人吧?


  我们可以接受一个有过去的男人,我们何尝没有过去?然而,当他选择了我,他最爱的人便没理由不是我。


  我为甚麽还要跟另一个女人抢他?


  那个女人永远深深地刻在他的回忆里,那我会放弃。这样去爱一个男人,实在太累了。他这麽念旧,那为甚麽不回去那个女人身边?这种爱,我不稀罕。


  如果仍然怀念着另一个女人,那请不要来爱我,因为我不会努力成为你心中的最爱。我们太知道了,这种事不是努力便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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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8 14:2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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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两个朋友


张小娴


有些人性格宽容,有些人泼辣,夹在中间,不宽容,也不泼辣的人是最可怜的。


  宽容的人脾气好,他们真心包容别人。泼辣的人不好惹,喜欢骂人就骂人。夹在中间的人,有时想做善良好人,有时又想做恶人,这不是太难吗?


  很想不计较,很想不放在心里,表面上做到了,心里却是委屈的。然而,很想泼辣的时候,又泼辣不起来。骂人是骂了,但骂得不够尖酸刻薄。跟人吵架,声音又不够大,最後还哭起来,人家怎会怕你?


  极端的人,还是比较快乐的,他们才没有那麽多的心理挣扎。


  有时候,我们多麽希望自己能够泼辣一点?


  遇到从前那个对我们不好的男人,我们会挺起胸膛走上去,狠狠的踹他一脚,或者把茶泼在他身上,要他丢脸。可是,看到他时,我们甚麽也不敢做,只担心自己今天看起来不够漂亮,然後眼白白看着他溜走。


  也许,像我们这些夹在中间的人,应该起码有两个朋友,一个宽容,一个泼辣。宽容的那个,教我们去包涵别人。泼辣的那个,负责替我们教训那些欺负我们的人,我们只需要站在旁边看热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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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8 14:2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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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沙纳族的故事


张小娴


几个月前,朋友送了Mitch Albom著的《最後14堂星期二的课》给我。我放在书架上,一直没时间看,昨天忽然心血来潮,读了头几页,结果一个晚上就把整本书看完。


  Morrie是Mitch在大学时最喜欢的教授。离开校园十六年之後,Mitch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与Morrie重逢。这时,七十多岁的他,得了ALS症,这个病就是物理学家霍金所患的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没有方法可以医治。


  在Morrie生命的最後岁月里,Mitch每个星期二定时探访他。那是老师跟他上的最後十四堂课,教他学习死亡和活着。


  书里有一个故事,是师生俩都喜欢的:在南美洲雨林中,有个迪沙纳族,族人认为,世界万物之间的能量固定不变而相互交流,也就是说,有人生必有人死,有人死必有人生,这样世界上的能量就永保充盈满沛。


  迪沙纳族打猎以果腹时,相信自己所杀的动物会在灵界留下缺口,但这些迪沙纳猎人死去时,其灵魂就将填满这些缺口。要是没有人死去的话,就不会有新生的鸟兽或游鱼。


  我们是同一个林子里的生物,我们取之自然,也要回报给自然。谨以此故事,献给所有失去挚爱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8 14:24: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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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8 16:4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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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小娴的作平阅读仅限于上面jzsmile贴的这些。原来这是一个很感性的作者嘛。因有感触而有思考,但并不深入。


放眼当代,作者是一个人流拥挤的宏大群体,谁都能写东西给别人看,比如通过网络日志和BBS。每个人都能感受、观察、思考、记录,每个人都是作者。可以相信的是,在网络出现以前,在千年以前,类似的事情必然存在。每个人都在以自己力所能及的形式感受和记录生活。比如,老奶奶编给孙儿的民间故事,和画在瓷器上的图案,他们都是佚名作者的作品。


然而纵观千年的文明,经时间荡涤之后,今日依旧得以流传的那些作品和名字,才是今人所知的古时的作家。留下来的叫经典,没留下来的就称通俗。这或许可以成为一种划分方式吧。


真正的经典,必有一定的普适性。作者必然在自觉或不自觉间再现了一定的客观现实。作者自己想的什么感受的什么无关紧要,关键是他对那些普遍存在的规律有多少感受而又表现出了多少。经典的文字记载和表达的是普遍存在的现实和感受,只有那些才是读者可以感知并产生共鸣的,也是读者唯一有兴趣的。这种普适性也是经典的价值所在。


只有两种人能在作品中体现这一点,深入的思考的人,或是天才。这就是为什么我如此高看真正的作家,即使他们不是哲人,也必有一定的哲学修养。每个作家的哲学修为从根本上决定了其作品的价值。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要当作家。大家通常都只想当作者,写作只是为了个人抒情和宣泄,只不过有些人一不小心成了作家而已。于是我们说,作者很多,是自发产生的,而作家不多,是读者选择的结果。


我觉得张小娴既不是深入思考的人也不是天才。 [em08][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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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8 18:0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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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首次看到这么一大段既曲折又高深的回复呀,以跳跃速读的方式看下来,偶看到“放眼当代”“纵观千年”“真正的经典”。。。复杂啊!偶都感觉脑细胞不够用了也。。。好歹看到最后一句不费脑子便能理解的话“我觉得张小娴既不是深入思考的人也不是天才”,嗯,看来是真正的论点。


先说一下啊,男女的阅读爱好总归是有差别的。如果有个男生对一群女生说:我好喜欢看张小娴的随笔哦~~!我想他身上肯定立马罩上一圈女生们异样怀疑的目光--“这人是不是gay啊?”


再说一下啊,生活中总是既需要正餐也需要开胃小菜和甜点的,一味地猛吃正餐会很容易犯腻厌食地。。。柏拉图是深入思考的天才,但并不影响那些既不深入思考也非天才的人被一部分人喜欢,虽然他们的存在会缥缈如云烟。。。


有人喜欢用深奥难懂来表现哲学,有人喜欢用平淡随性来描写生活,正如有人爱吃辣有人爱吃甜一样,口味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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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8 19:5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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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阅读也是有目的的呀。[em08]


zhang xiaoyan,已经其他几位畅销女作家,他们的作品总能让我感受到一份舒心.俗话说的,就想心灵被洗涤过一样,觉得看世界的眼睛清澈了很多.很多主题都是关于珍惜和感恩。


但是觉得longshop觉得也很有道理。历史淘过的经典著作,特别能给人力量,震撼心灵。例如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Everything serves its purpose.


最后,感谢jzsmile的转贴和分享

[em23][em23][em23][em23][e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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