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段是从百度抄过来的,和我的看法基本一致: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提出建议汉武帝实行的统治政策和治国思想。所谓的“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指的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前者是后者的别名。
武帝即位为了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儒家的大一统,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思想领域,儒家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
以孔丘为创始者的儒家法律思想,是建立在以家庭为本位,以伦理为中心,以等级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主张“礼治”和“德治”,也就是“人治”。儒家人治论的要旨在于:圣贤决定礼法;身正则令行;法先王,顺人情。儒家在礼与法的关系上强调礼治,在德与法的关系中强调德治,在人与法的关系中强调人治。自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成为思想意识形态的一极,后世无非是对它进行修修补补,它独霸中国二千余年。封建思想实质上就是儒家思想,它至今仍然在现实社会中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活,并及于法律等各个层面。物极必反,没有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单一的思想模式,造就的政治法律文化——那就是专制。历史证明,人治和专制是一脉相承的。要建立现代司法理念,这种本土环境法律思想的人治化,与强调以制度、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法治观是格格不入的。儒家思想是建立现代司法理念的最主要的思想障碍。那就是法治观念先天不足。
感觉数千年来中国的很多问题就出在汉武帝身上,包括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