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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不说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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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31 21:3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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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一开始就说我不需要证明什么。贴了些无用的cc transaction然后再说我不用证明什么。让人感觉weird.不是怀疑mm.就事论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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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1 13:2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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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1 12:55:00的发言:

如果(我说了是“如果”啊)这个“提醒”是污蔑呢?你不在乎了别人能不在乎么?这个“提醒”都已经点名道姓了!

lz说了,如果是假的,赔礼道歉。

实际愿意信就信,不愿意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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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1 16:2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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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1 15:14:00的发言:

LZ的逻辑是,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是清白的,那么你就是不清白的。

按照此逻辑,我可以说LZ半年前某日在超市偷东西了,请LZ自证清白,证明了我就道歉。LZ自然可以找到人证物证说自己某日并没有去超市偷东西(更糟的情况也有可能说不清自己那天到底干吗去了)。问题是,LZ愿意费这个力气去找人证物证么?即使找到证据了,也惹得一身骚了。

现在的问题不是我们这些围观者信不信的问题,而是那个被指名到ID的人有可能凭白无辜被泼了脏水的问题。问问vfr mm,如果这盆污水倒在你头上,你是否还能泰然处之?

这件事情和你举的例子不一样,lz是提供了证据的。你可以说他提供的证据absurd.

但是我觉得reasonable. 所以我说愿意信就信,不愿意就拉倒。

这种事情发生在我头上,我会找证据的,不为别的,就为了臊臊那个无中生有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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