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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1:2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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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arpathia在2008-2-4 1:05:00的发言:

看你们忙乎的挺兴奋的, 我也很高兴. 本来是愤怒,迷惑,现在豁然开朗了,觉得能娱乐你们我很高兴.

那个谁谁谁, 斑竹中将的,那个谁谁谁,管理员大将的,你们就是这么利用自己的权限对待普通网友的? 普通网友的隐私保护都是一页废纸么? 你们那么鄙视我用马甲, 为什么lz用马甲你们连屁也不放一个? 身为论坛管理人员,你们又做裁判,又做运动员,太辛苦了,我建议网友们每人给你们捐一块钱补偿你们所耗费的青春和精力.

那个谁谁谁,什么滚滚爬爬的那个, 你一分钟换一个马甲你不觉得累么?  

那个谁谁谁, 你们上蹿下跳的也给这个帖子添了不少砖加了不少瓦, 但是相信我的不会因为你们的故意歪曲事实而不相信我, 不相信我陷害我的我也没有义务educate你们做人的道理. 小人不能得罪, 网络暴力真的太强大了. 我一个小小网民也只能卑屈自尊在你们这些强大的势力地下求生存......

同样一个帖子,同样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出来,反响真的事不同.中国有周老虎,这里也有指鹿为马的,难道你们就是这么发扬中国人的"优良传统"的? 我替你们悲哀. 

我现在看看你们的回帖,只想哈哈大笑几声: 我的人生也完整了.

现在我终于可以把这个放下了,可以move on了.

再引用lz mm的这句话, 人在做,天在看, 你们好自为之吧.


LZMM,本来我打算明天发个总结,让这件事告一段落的。

谁知你忍不住先发制人了。好吧,我只好忍着困写总结了。

先简单纠正你两点:

1。用马甲没什么丢人的,也没人鄙视你用马甲。但是用马甲撒谎骗人,说什么“和C mm一点关系也没有”,就贻笑大方了。

2。本来整件事情只是个疑案,没人下明确的结论。如果你不用马甲,只是老老实实用主ID来解释澄清的话,或者,哪怕你只是本着身正不怕影斜的原则置之不理,相信还会有不少人站在你这边。可是你选择了扰乱视线、搅浑水这些很不光明磊落的做法。不得不让人质疑你的人品。不知道拥有这样人品的你,还有什么资格号称educate别人做人的道理?

3。请注意你的用词。没人发掘你的隐私。所谓隐私,指的是你的真实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有任何人暴出来过吗?IP如同ID,在网络上,是很公开的东西。版主拥有查IP的权限,就是为了必要时刻,制止像你这种混淆视听、扰乱视线的行为。

我很快会发总结。不需要你的认同,但是需要给大家一个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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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1:4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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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1:36:00的发言:

请问滚斑竹,既然我们这些普通ID不能看其他人的IP,那么“公开”一说成立么?

公开指的是必要时刻,会向大众公开。而且全体版主均可以看到。

但是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别说版主不知道(除了换版新人申请),就算知道,也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向大众公开的,是谓之隐私。

就这个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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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1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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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1:57:00的发言:

这个“必要时刻”,是在您很high的时候,还是您写什么总结的时候?[em22]

我原帖里已经说的很清楚。

必要时刻指的是有明显“混淆视听、扰乱视线的行为”的时候。

不知道你说的“很high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恐怕你把我和别人搞混了。也希望你不要妄下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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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2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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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arpathia在2008-2-4 2:09:00的发言:

什么叫"老老实实用主ID来解释澄清的话"?那个mm根本没有充分证据,就用马甲发帖子诬蔑我,为什么我反倒需要"老老实实用主ID来解释澄清的话"?

我说我不是c,原因很简单,因为作为一个匿名的网友,我有权隐藏我的身份,就像那个用马甲诬蔑我的mm同样隐藏她的身份一样.我没有给别人造成伤害.相反,我揭发的那个mm明明是在隐瞒$800元物品的来源,为什么下至网友,上至管理人员对这个都表示理解呢?你不是很痛恨说谎么?在60页的高楼里面,那么多id不分青红皂白的诬蔑我,你没有意见,我的这句不痛不痒的就不入你法眼了呢?

什么叫"扰乱视线、搅浑水",为什么别人在没什么实质证据的情况下用马甲诬蔑我不叫"扰乱视线、搅浑水",而我同样是马甲,但是给出确凿证据的揭发另一个id就成了"扰乱视线、搅浑水"?这个双重标准是谁规定的呢?

ip真的不是隐私么?恐怕并不是这样.我已经询问过了管理人员,没特殊情况是不应该透露网友ip相关信息的.为什么网站选择ip信息不公布出来?因为这些是属于网友隐私的.谁都知道通过ip可以知道大致地址.作为管理人员,可以知道网友ip,但是大家公认的职业道德是不会公开相关信息.即使网友有错也是一样.私下处理就是了,该封封,该删删.但是公布出来就不专业了吧.不是因为一个人有错误就没有隐私权了,就可以游街示众了.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我很想知道你,以及其他透露我信息的管理人员,怎么justify把我的信息公布在公共版面上.况且,我说我不是C,这只是60多层的高楼里面和网友吵架过程中说出来的,你真的觉得这个就是罪大恶极的?你还能找出其它的,哪怕是一句,我说谎的地方么?

很高兴你在写总结.我很想知道你总结了什么.还能找出什么罪名.除了我用了马甲和说那个"我不是c".这样也好,不要让网友以为我做了什么似的.

首先,我没有说你一定要澄清。我说了,你还有另外一个option,就是根本不理睬。我们不能控制别人发什么贴,但是可以在别人发帖针对的时候,选择理,还是不理。我有理由相信,即使你完全不理睬,也还是会有很多人选择相信你的。因为LZ并不能提出确凿的证据,所以信与不信,是看客的选择。

其次,关于IP问题。你现在这种混淆视听的行为就属于“特殊情况”,否则,为什么在你说出“不是C”这句话之前,没有任何版主出来暗示过一句呢?你是carpathia,你说你不是,就是在侵犯大家的知情权。我没有说你罪大恶极,我只是简单的指出,这句话的性质,是说谎。

再次,有人公布你的信息了么?不就是指出你的主ID和马甲之间的联系了么?你说了谎,我们又有确凿证据证明你说了谎,为什么不应该出来向大家说明呢?你的姓名地址别说我和其他很多版主不知道(管理员是否知道我不清楚,要看你是否申请过了),就算知道,也绝对不会公布的。

还有,如果网友有错都私下处理了,该封封,该删删,那不是跟“私刑”无异?是不是又要有人说处理不公,不够公开透明?

最后,没有人给你安什么罪名。我刚才发的总结,写的只不过是事实而已。如果我们有确凿证据证明lonelysea(发第一个难受贴的LZ)是在说谎,早就出来澄清,并公开批评、查办她了。一直没有处理,也是因为没有证据。如果你有确凿证据,欢迎提交出来,不愿意公开的话,私下和管理员联系也可以,我们很愿意帮你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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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3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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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arpathia在2008-2-4 2:22:00的发言:

这个你去问版主吧.她们知道我的ip.而且她们说了ip不算隐私.应该不会在意透露给你.

我们只是公布了你的IP一致这个事实。

好像没有人公布过你IP的任何一个数字,或者你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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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4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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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成功转过来了。

大家高兴继续讨论就请继续吧。

我还有其他事,有什么问题我要明天才能来了。不好意思。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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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4:4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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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3:01:00的发言:

哦呀,这个事情我也是推理的,跟暴料的那个mm一样。请斑竹(们)自证一下不是一个人。开个玩笑[em22]

我说的道理没有错,滚斑竹在“总结”前的暴料是不是将事情推向好处发展了呢?

看来无论我说什么,你都还是当没看见,继续坚持相信你自己那一套。

1。重复一下,我不是滚斑竹。

2。如果你是认真的,让我们来自证,对于这种无稽之谈,我选择不理睬。信的人自然会相信。

3。不过,我倒是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不是。如果我愿意拿出来,你是否也愿意想lonelysea那样,见到确凿证据,就给我诚恳地公开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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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4:4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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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3:09:00的发言:

如果有人跳出来告诉大家我的马甲都有哪些,我大概会不高兴的,都说出来了我还要马甲干吗?[em22]

虽然前面回答过你类似问题了,公告里我相信也写的很明白了,只好再重复一下:

特殊情况下,才会公布马甲和主ID之间的联系。

这个特殊情况的定义,前面我也解释过了,为防止你继续问,也再说第三遍:指的是有说谎、混淆视听行为的情况下。

你目前还没有,所以有什么必要公布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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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4:5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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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arpathia在2008-2-4 2:53:00的发言:
我很想知道你说的混淆视听指的是什么.我的感觉似乎是你唯一的把柄就是我说"我不是C"这个我已经说过了.其他网友没有知道谁是谁马甲的知情权.否则我倒是很想知道诬蔑我的mm主id是什么.我说"我不是C"也不会给他们知情权.就像我说我银行里一分钱没有(谎话)不会给bank of america向别人公布我银行存款的权利,也没有人会因为我隐瞒了本来就是隐私的事情质疑我的人品.你这个"知情权"的说法,难道你自己不觉得可笑么?这个"我不是C"恐怕是你们几个管理人员,凭着你们的一点权限,所谓一能给我网罗的罪名吧?


有谁给你网罗任何罪名了么?说的很清楚,疑似加价。没任何人给你定性。是你自己一直在叫着:定罪、网罗罪名。

公告里不就是指出了一个事实:你说谎。

你有机会解释不解释,有机会不理睬你要理睬,但是选择不正面回应,去开别的贴、注册马甲来骗人。这还不算混淆视听?那你觉得什么样的才算?如果任由你这样骗下去,不知道要被你混淆成什么样。

你说的银行的比喻,跟网络上的ID、IP没什么可比性。而且,其他网友在“特殊情况”下,有知道谁是谁马甲的知情权。关于特殊情况的定义,麻烦请看我楼上回QQer的帖子。

另外你不是隐瞒隐私,你是非常明显的说谎。所以才质疑你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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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5:0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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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一下QQer关于宝莲灯:

她被封是因为专业卖家。她和她以前的ID lemmonnie均为专业卖家。在查清两者属同一个人之后,立即上黑名单,锁ID。

关于专业卖家,管理层有非常确凿的证据。但是涉及她的个人信息、blog、其他论坛的留言等,不方便向大众公布。(如果公布了,她是不是也可以反咬一口说侵犯她隐私?)

退一步说,华人上也有很多mm,收到过宝莲灯私下的短信,邀请去她开的网店和网络相册买东西。在下有幸参观过其中一个,其品种之包罗万象,数量之庞大,整体组织之专业,令人想不相信她是专业卖家都难。

不过有一点你说的对,大家之所以追着她骂,主要是因为她对大家说了谎,让一些原本相信她的人失望。但是这属于大众的反应,跟管理层没什么关系吧。当时的公告,也只是批评和警告专业卖家不要再来华人换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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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5:1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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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15:11:00的发言:

我相信宝莲灯是专业卖家。我问的是代购韩饰那次,有solid的证据证明她跟那家卖韩饰的是一家或串通的么?我从来也没反对大家谴责她撒谎。看来不管我说了什么,强调了多少次,您也没看见,坚持说自己的话。[em15]

我不回答这个问题。是因为你的问题本身就是错的。所以我才强调封她是因为她是专业卖家。是大家在怀疑她和韩饰网站有关。

引用公告里的原话:

“华人管理层没有任何人说过okba网站是宝莲灯开的,请大家不要就这个问题争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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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annastasia在2008-2-4 14:53:00的发言:

[em09]我证明你不是我的马甲

那么你愿意做我的娘子么

原来男女通吃是这个意思,我吓哭了

[em03]

[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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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15:23:00的发言:

我没有质疑宝莲灯该不该封,也没有质疑华人管理层的决定。

我说的是我看不惯换版上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的风气,如果没有solid的证据,可以腹诽,最好不要出来乱放炮。没有说您撰写的公告咋了!

我重申又重申了,您清楚了么?

别人谴责她,能怪管理层么?你跟我说有啥用呢?

刚才不是你一再对着我说话,问我有没有solid证据啥的,我才回应你的么?

敢情不是针对我也不是针对管理层啊。既然你没质疑过管理层决定,也没质疑过公告,那咱俩还有啥好说的呢?不是站在同一战线了么。

那我歇着去了。你也take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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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15:30:00的发言:

您不要对号入座。我说的是您么?我跟您要证据了么?我让乱放炮的给证据!您放炮了么?如果没有,我就没有说您!谢谢!

原来引用着我的话,问“我问的是代购韩饰那次,有solid的证据证明她跟那家卖韩饰的是一家或串通的么?”还不是在跟我说话,也没有让我给证据。

明白了。长见识了。

我继续去歇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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