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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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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化学系的小道消息传播渠道异常发达,不出一天,亨特的壮举已经几乎人尽皆知。



郑滢憋着一肚气回来,刚关上门,就开始破口大骂,一口一个“他妈的”。她虽然熟谙美国俚语里二十多种骂人的方式,真的动了气,用的还是咱们的国骂。



骂完了,她扑倒在床上挥动拳头用力的捶枕头。这是我们学生时代自创的“减压法”,看什么人不爽,就把枕头当成那个假想敌,恶揍一顿,心里立刻好受许多。



郑滢最近很不如意,和梁文琛之间已经烽烟不断,现在又跑出来这么一件事,无异于雪上加霜。



当初和梁文琛开始的时候,她曾经说过最欣赏他身上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但她忘记了,梁文琛既然可以综合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那么也一样可以汇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毛病。



先来报到的是美国人的毛病,去年过圣诞节,他们合买了一瓶红酒送给梁文琛的父母,当时是梁文琛付的钱,过了几天,他居然一本正经的伸手向郑滢要,弄得郑滢生气到拿了药房的发票要他掏一半避孕药的钱;每次出去吃饭购物都是AA制;有一次郑滢偶尔碰了他那一架当成宝贝的CD,他居然大动肝火。随后是中国男人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要是在学校里看见郑滢和哪个男生说话或者一起走路,必然要“关心”一下,而他自己却在圣诞舞会上嘻嘻哈哈的亲别的女孩,亲完了对郑滢说那是“法国式亲吻” ,出乎礼而非出乎情。



几天以后,郑滢很晚才回来。她爬到我的床上,把一个随身听耳塞放进我的耳朵。大学时,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她常常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我们每人一个耳塞听那个非常搞笑的午夜性教育节目或是张信哲的歌。



“反正就我们两个人,你放出来好了。” 我说。



“不要,这样感觉比较好。” 她把毛茸茸的卷发靠在我的肩膀上。



我们一起听“爱如潮水” 。听到一半,她拔下我的耳塞,说,“我和他分手了。”



“为什么?”



“我跟他说我打算申请别的学校念计算机,他二话不说就反对,说要是分在两地,还谈什么恋爱;还怀疑我是不是在那边另外有男朋友。真好笑,亨特天天给我小鞋穿,我在这里都快待不下去了,他竟然还会这样想,而且只从他自己的利益出发,这种恋爱还有谈的价值吗?”



她笑笑,“刚才分手的时候,他还说爱我。其实,我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爱我,却不能容忍他爱我,而又让我受委屈。”



又过了一会儿,她问,“但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关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我拉拉她的手,“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一定是对的。”



她笑了,“你真好。”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和郑滢可以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月经周期一样,而是我们在嘻笑怒骂的外表下,都拥有一颗倔强而脆弱的心。

前文在:

http://geocities.com/gbtianya/summer4we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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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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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张其馨听到郑滢计划转学到旧金山去的消息,高兴得在电话那头鼓起掌来,“太好了,太好了-- 这下我可有伴了!” 她已经在新学校里安顿下来,听上去情绪改善了很多。



“好什么呀,我是被那个变态导师活生生逼得没办法才出此下策。”郑滢无精打彩。她选择去旧金山有两个原因:一,那里附近就是硅谷,将来比较容易找工作;二,和梁文琛分手后,郑滢吸取教训、调整了找男人的标准,决定稳扎稳打,“以后我要找一个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最好是吃过一些苦,然后自己奋斗出一番事业的那一种”,秉着这个新原则,我们在美国地图上巡视一番,然后不约而同的盯住了北加州的那个城市。那里云集了高科技行业的精英,条件优秀的男人一抓一把。



“是程明浩去机场接你的吧?” 我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明知故问。



“对啊。”



“其馨,快讲讲程明浩吧,关璐很想听呢。” 郑滢来劲了。



“程明浩…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嘛,噢,对了,他开的车好破啊!怎么,关璐真的看上他了?”最后一句话里的“他” 字像拉面一样被甩到空中转了两个圈才放下来,那语气和说“怎么,关璐真的发昏了?” 差不多。



我正要说“瞎说” ,郑滢已经接上话岔,“爱情是不可理喻的。”



“可是,他开的车好破啊!”其馨把自己刚刚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



郑滢有点不耐烦,“小姐,我们知道他开的车很破,能不能麻烦你讲点别的?”



“这还不够吗?” 其馨把声音调高一度,“人家都说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两样东西 --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而且,车的档次应该是和女人成正比的。难道你觉得关璐像一辆开起来窗子咣咣响、门都关不拢的八四年道奇车吗?我不是在夸张,你们知道他那辆车像什么,呐,就像‘秋天的童话’ 里面周润发开的那辆老爷车。现在听明白了吧?” 其馨不大评论男人,一旦评论起来往往“语不惊人死不休” 。



“那田振峰的车是不是和那个长得不好看又戴副眼镜的女人成正比呢?” 我一赌气,话也变得刻薄起来。



“你,你竟然为了他… ” 其馨被我噎得说不出话来。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郑滢最擅长一面煽风点火一面做和事佬,“等我以后到了旧金山,一定好好去研究一下那个程明浩,看他值不值得托付终身。看男人,我至少比你们两个多点经验。”



自从那次对杜政平发脾气以后,我一直不理他,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因为理亏。这种情形持续到下一个周末便不得不中止,因为我冰箱里的食物的确弹尽粮绝。物质文明到底是精神文明的支柱。



杜政平打开车门,我一眼看见,驾驶座右面的位子上坐着那只可爱的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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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用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捏着条脏兮兮的死鱼,脸上的表情好像是你想要强奸他一样” 。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 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三个人一起吃晚饭,杜政平目光炯炯的盯着我看,我一个劲的回避他的眼光,同时感到越来越心烦意乱。



当盘子里的鱼变成一堆骨头的时候,我开始后悔 -- 我怎么会那样失态呢?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於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的下楼去了。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大好。”我本来想说“对不起,今天下午失态了”,可是那样的话,我势必要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失态。而我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



“没关系。” 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於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



我如释重负的放下话筒。和杜政平在一起,好像时不时做干一些会让我后悔而又难以解释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的说,“麻烦你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个晚上的七十五支光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 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於,我问她,“我今天下午是不是很失态?”



她咯咯的笑起来,“还好。不过,你看上去很饥渴。”



“那你怎么不问为什么?”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招,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於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抢啊!”郑滢好像条件反射一样。看来,恋爱的挫折并没有削减她的霸气。



我摇摇头,“他很喜欢那个女孩子。” 伴随着这句话涌上心头的,是一种很苦涩的感觉。



“那又怎么样?”



“那个女孩子是张其馨。” 我咬咬嘴唇,“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虽然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可以想见她两只眼睛已经瞪成了铜铃。



然后,她终於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我真搞不懂,你和张其馨为什么总是拿着破烂当宝贝,而且,盯上的往往还是同一堆破烂!”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样,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大看得惯他。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把程明浩让给她好了。”



“程明浩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真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其馨唯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势是她有一米六四,比我高了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再说,程明浩自己已经有那么高了,需要在乎女朋友的个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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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可是非常重要的。”



“你是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了?” 我很不服气的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 她转回来,“你是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也就是他有那么好的涵养,换了我,老早不理你。”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 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他帮你做的那些程序,不要说代码,连里面的文档里都写得漂漂亮亮,实在是用心良苦。我估计你从来没仔细看过吧?人家现在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揉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於是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这个人蛮不错的。”



我不理她。她自顾自接着往下说,“倒也不是说他条件就一定好到哪里去。不过,你以前不是说过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希望有个男人陪你死吗?我觉得他就是那样一个人,而且,死多惨都心甘情愿。”



我还是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你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大概是当时情绪特别差吧……你知道,有时候,心里很难过,是需要有人抱一抱的啊。”



“那你有没有一点爱他呢?或者说,你抱着他的时候,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回答不出来。那一个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那个拥抱并非出於爱情,而只是当时的我实在太需要一个怀抱,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如此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因为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根本没有办法去回报他。所以我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酶。



黑暗中,郑滢的夜光闹钟上面的秒针从5走到了20。她叹口气,“Bingo,小杜哥哥没戏唱了。女人在十五秒钟之内还没有办法回答一个问题,那答案就是否定的。可怜他现在说不定正望着天花板流哈拉子呢。”



“我要跟他讲清楚,我和他之间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是朋友。” 我痛下决心。



“哼,想得美。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扳不回来了。” 郑滢不失时机的张开了乌鸦嘴。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扳回来,否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呢?



第二天,在图书馆门口碰到杜政平,他犹豫了一下,想来拉我的手。我闪到一边,把两只手都牢牢的插进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们无言的一起上楼。我抢先几级,然后猛的转过身,这样,我就可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向来对自己个子比较矮这个事实很敏感,每一次当我需要说一些自己心里没底或者理亏的话,总是有意无意的喜欢站得比对方高一点。



此刻,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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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好啊,刚刚恢复友好邦交,他就来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概,大概是比较辛苦吧。”我下意识的去摸摸脸,不错,脸上一字排开几颗青春痘,最大的是那颗从加州带回来的“纪念品”。已经几个星期了,不知怎么,它总也不肯好。



走到公寓楼门口,我正要上楼,杜政平叫住我“等一下”,然后跑回自己家。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样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支已经挤了一半的芳草牙膏。



“试试用这个洗脸,治青春痘很有用的,”他看我一脸将信将疑,又说,“你不要小看这个芳草牙膏,这是我一个学长教我的独门秘方,每天早一次、晚一次用它洗脸,效果可好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也长过好多青春痘,就是用这个洗掉的。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皮光肉滑、吹弹欲破?” 他说着说着得意起来,还把脸凑过来让我“鉴赏” 。



“唉呀,毛孔粗得像河马,还‘吹弹欲破’,恶心死了! ” 我被他逗得笑起来。



回到家,过了一会儿,他打来电话,“感觉怎么样?”



“我还没洗脸呢。放心,我今天晚上一定把你那个宝贝牙膏抹在脸上,好不好?”



“嗯,其实,我是想跟你说…….”他停顿一下,然后像背书一样的一口气把话统统倒出来,“我知道这样说大概又会讨骂,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并不打算放弃。我,等你。” 然后,在我有机会作出任何反应之前把电话挂了 -- 果真很怕挨骂。



我坐在床上对着电话机发呆。这个人究竟喜欢我什么地方呢?我又不高,又不温柔,又喜欢乱发脾气,他何以屡败屡战?费解之余,我心里居然隐隐的有点高兴起来--从他今天晚上出现在机房的那一刻,我就觉得他还喜欢我。现在看来,他果真还喜欢我。我曾经由于这个原因对他发脾气,然而现在,却开始觉得有点高兴。



我把芳草牙膏抹在脸上,慢慢的用两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揉开,一种很清凉的感觉透过皮肤一直渗进去,非常舒服。假如杜政平没有吹牛,这应该可以治好我脸上的痘痘。那么,我心里的痘痘,是不是也应该痊愈了呢?



他,在等我;我,还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收到了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她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P.S. 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这件事情非告诉我不可了。居然还跟我用“P.S.”!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接电话是其馨本人。



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终於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其实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於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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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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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



第二天,郑滢照常上班,满脸笑容,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她性格中最让我佩服的一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当时再怎么伤心,过后绝不回头。



她关照我以后看见章文刚不要露出什么脸色,我也做到了,只是有一次在走道上看见他和我们部门的一个项目经理说话,他好像对我们部门提议的某个项目里程日期很有意见,在那里振振有辞“这样的话,只留十个工作日要完成三十六个测试方案,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为了强调,他把“太不公平了” 一连讲了三遍,脸上板得一本正经。我不由恶作剧地想,他在床上对郑滢说“你不是处女而我是处男,不公平” 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道貌岸然,想到这里,差点笑出来,立刻转过身去装咳嗽。



这个人果然很喜欢“公平” 。其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公平,然而,有时候,追求了公平,便可能错失某些珍贵的东西。



七月份,郑滢过二十三岁生日,她决定要开个派对好好庆祝一下,用她的话来说,“冲冲喜” 。



在草拟邀请名单的时候,她低眉顺眼地问我,“我要是请张其馨,你会不会介意?”



“介意什么,是给你冲喜,你想请谁就请谁。”



“可是,我如果请了张其馨,就不好意思不请程明浩,对不对?”



我笑起来,“请吧。我不是早就说过要忘记他了吗?放心,我这个人说话算数,绝对不会到时候再去眼泪汪汪借酒发疯。”



“那就好,” 她很高兴,“上次她过生日请我,我可送了她一套雅丝兰黛呢,这次该她还礼。其馨挺要面子,我估计她应该会买一套倩碧什么的。再说,她和程明浩一起来,也不会轮到她自己掏腰包。”



“可是程明浩也不过是个学生啊。”



“还说你忘记了,一转眼又心疼人家的钱包。女人心疼男人的钱包,就等於心疼那个男人。想开点,他的钱包再鼓,也轮不到你去花。” 这个人精。



“神经病,” 我白她一眼,“那你希望我送你什么?”



她居然顺着杆子往上爬,“嗯,一小时挣二十五块钱的人,我的期望值自然就比较高一点了。迪奥怎么样?”



“你狮子大开口啊?”



“心疼自己的钱,就快点去找个男朋友。知道什么时候最能体现男人的价值吗?” 她眯起眼睛,开始绘声绘色,“就是当你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他搂着你的肩膀,微微一笑,问你‘要不要再逛逛?’ ,你摇摇头说不要了,然后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掏出信用卡,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的时候。什么叫潇洒?那才叫潇洒。” 这个家伙很善於纸上谈兵。



“你是说男人当冲头被人家宰的时候潇洒?” 我忍不住好笑。



“无聊,不跟你烦了,我去给张其馨打电话。”



几分钟后,她回到我的面前,脸上表情复杂,“关璐,程明浩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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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



“上次见面,我就觉得那两个人好像不大好,可是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分手。” 郑滢大睁着眼睛做事后诸葛亮。



“为什么?” 我觉得不可思议。



“张其馨告诉我,她和程明浩已经分手了,可是呢,她说会带另外一个人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你说是为什么?”



“怎么会这样…”我眼前突然又浮现起程明浩拣起凉鞋、然后弯下腰放在张其馨面前的情景,脱口而出,“这不是对程明浩很不公平吗?” 她怎么会舍得跟他分手呢?



“拜托拜托,你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提这两个字行不行,我现在一听见‘公平’ 就打恶心,” 郑滢已经回过神来,“唉,这样不是正好吗?我是说,你要是还喜欢程明浩,就应该把握这个机会把他给捞回来。男人啊,有两个时候最脆弱了,生病的时候和失恋的时候。现在简直是天赐良机,唉,最好他再生一场病,不要大病,感冒就可以了,然后你呢,就去照顾他,在他身边嘘寒问暖,那么楚楚可怜地看着他,再往手上贴块邦迪装成是帮他炖鸡汤的时候弄伤的,应该就差不多了。然后呢,他就会很感动,突然发现自己以前错过了如何的一个好女孩,唉呀,然后呢,他会抓住你的手贴在他的脸颊上,这个时候,记住了,你要矜持,红着脸、犹豫一下,然后把手抽回来,这可是关键,否则就跌身价了…” 郑滢开始温习电视剧的标准情节,自说自话,眉飞色舞,而我心里盘旋的却只有一个念头:程明浩一定很难过。



我不要他难过。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而带来的那种难过是刻骨铭心的,我经历过,所以不想他也经历。而且,他越难过,就说明他越在乎张其馨,为了这一点,我也不希望他难过。



但是,我不相信他会不难过;所以,我跟着一起难过。



我依然没有忘记他;他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左右我的喜怒哀乐。



郑滢的生日派对在星期六晚上举行,为了不辜负她的“高标准、严要求” ,我专门去买了一个迪奥的礼盒。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书店,我被橱窗里一本书的封面吸引了。那是一本有关园艺的书,厚厚大大的,封面上画着一种漂亮而眼熟的花 -- 非洲紫罗兰。



据说,那是一种可以开很久的花。去年夏天,我曾经买过一盆送给程明浩。



然而,开得再久,到现在恐怕也会谢了吧。



我走进去,拿起那本书。书很重,我抱着它坐在书店里的脚凳上开始翻,里面有一章写非洲紫罗兰,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来。



本来毫无意义的信息,却因为和他沾了那么一点点边,每一个字都变得温暖、亲切如同故人。



等我读到最后一段,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抬起头,正撞上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对着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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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15 02:3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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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



我惊讶自己能看一本花花草草的书看到入迷,以至于有人搬了一张脚凳坐到我的身边都没有察觉。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那个人就是非洲紫罗兰的现任主人 --程明浩。他微笑着对我说“你好” 。



我立刻合上书,挤出一个笑容,回了一句“你好” ,再也想不出别的话来说。



他看上去稍微瘦了一点,脸色有点苍白,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对劲,与我想像中满眼血丝、头发蓬松、胡子拉喳、黄绿着脸到处找晦气的失恋男生全然不同。他的脸色还是很沉静,眼神依然清澈见底,唇边挂着温煦的微笑。



“最近还好吗?” 他问我。



“嗯,” 我点点头,“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来看书,有一本参考书太贵,我不想买,就跑来看。你呢?”



“我…我也是来看书,” 我指指手里的书,一边用右手遮掉封面上的非洲紫罗兰,只露出标题。



“你喜欢花草吗?”



“其实我喜欢漂亮的图片。小时候我妈不许我买连环画,我就跑到书店里看,一个下午能看掉好几本,看完了就觉得特别高兴,因为不用花钱。后来她知道了,给了我钱叫我去买,我都没买。”



“我也是。我曾经在书店里看掉一整本‘基度山伯爵’,连续看了好多个星期天,” 他笑着说,“可惜那个书店里没有地方可以坐,站得我脚都发麻。对了,你妈给你的钱,你没买连环画,干什么了呢?”



“你绝对猜不到,我买了一支润唇膏。其实当时我是想买一支口红,因为我妈从来不许我碰她的,说小孩子涂口红会学坏,我觉得她就是小气,所以呢,我就偷偷地把零用钱存起来自己去买,结果跑到商店里又心虚起来,不敢问人家,挑价钱便宜的随便买了一支,结果打开一看,什么颜色也没有。我很难过,觉得被他们骗了。”



“后来呢?”



“后来我把润唇膏旋出来想往嘴唇上涂,旋得太多,又太用力,整支就那么断掉了。当时我虽然觉得买了‘次品’ ,还是心疼得要命,又不敢告诉别人。所以一直到现在,我用润唇膏都非常小心。”



我们一起笑起来。说来奇怪,这段尘封的、有点丢脸的回忆,我从来没有和人家说过,却对他说了,而且并不觉得不好意思。



“你的书看完了吗?” 我问他。



“没有,我下个周末再来看。”



程明浩没有开车,我们一起坐地铁。车厢里人很多,好不容易有一个位子空出来,他让我坐下,很自然地用身体为我挡住人潮。我偶尔抬起头来看站牌,他对我微微一笑,说“还有两站”。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好像已经认识了他很久。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



到站了,我对他说了声“再见” ,走出车厢,再回头的时候,车子已经轰隆隆地开走。我有点后悔 --刚才说“再见” 的时候忘记对他微笑一下。我知道自己笑的时候比不笑的时候要好看一些。



晚上给郑滢庆祝生日,来了很多同事,我第一次发现她在公司里人缘那么好 --当然章文刚没有来。



张其馨那个让我们挂念了几天的谜正式解开:她的确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叫林少阳。她把林少阳介绍给我们认识,我和郑滢不由暗暗交换了一个眼神,并非因为那个男人的名字和我们猴年马月时崇拜得发昏的林瑞阳只差一个字,而是因为他实实在在有几分像田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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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17 10:0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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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



那个星期六下午,我犹豫好久还是又去了那家书店,差不多等了半个下午,把那本园艺书从兰花一直看到了茶玫瑰,程明浩并没有出现。走出书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大号傻瓜,而且还是美国的特大号。



回到家,郑滢也在看书,自从失恋以后,她学会用看书来打发周末的时间,只不过,她看的书门类特别,不是“恋爱心理” 就是“寻找心灵的彼岸” ,再不就是什么“女子爱情兵法” ,有一次,我甚至发现她在看“男人必读” ,因为她觉得有必要知己知彼。如果以一本书三个学分计算,在那个夏天,她突击了一个谈情说爱的硕士学位。



郑滢的一个优点是有了好东西从不吝于和人分享。那天,她兴奋地指着手里的书对我说,“关璐,你听,这一段写得太有道理了,恋爱有两大类型,第一种是像火光燃烧一样具有强烈冲击性并且充满热情,而第二种是从友谊发展出来的温和恋情,很多人都在这两种恋爱中左右为难,结果往往明知道前一种爱情盲目,还是会身不由己地去追随,就像这首诗写的,‘君看寒光耀目流星没,绝胜沉沉天际苦勾留’ ,” 然后她得意洋洋、拿着唯一的听众做案例分析,“比如,你对程明浩的感情像是流星,而杜政平呢,就是那个‘苦勾’ ,是不是很贴切?”



“什么叫‘苦勾’ ?” 我无精打采地问。



“就是苦兮兮的月亮啊,你想,星星‘嗖’ 地一声掉地上去了,天上就剩下那么一小弯月亮,冷冷清清地、孤零零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叫做‘苦勾’ 。”



“没有可怜到那个程度吧。” 我抗议。我承认自己对杜政平不好,但无论如何还不至於让他“冷冷清清地、孤零零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 。



“打个比方嘛。其实,所谓爱情或许本来就像流星,飞过的时候光彩夺目,可是不会再回来,只让你看一次,过期作废,真没劲。”



她的话勾起我的伤感,我说,“我宁可希望它像哈雷慧星那样,这一次错过了,等过了一段时间,它又会回归,到那个时候,还是一样的亮。”



“帮帮忙,这不是吊人胃口吗?”



“这样的话,至少人心里还有希望啊。”


那场谈话的结论是,郑滢正式把我归入了书里描述的那一类“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性的人”,她语重心长地说,“你这样的人容易受伤害” 。我完全同意,却无能为力。



过了几天,下班以后,我坐地铁回家,竟然在车站里碰到了程明浩,他隔着人群向我打招呼。



“你怎么在这里?”



“我… 路过。” 我等着他说从哪里来路过、或者是到哪里去路过,可是,他却什么也没说,脸上有点红。



我的脸也“刷”地跟着红了起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会是故意在这里等我的吗?两个星期之前,我们坐地铁经过这里,我的确告诉过他,我的公司就在附近,我天天从这里搭车回家。



我发现自己那颗“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的心兵不厌诈,很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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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



车子往前飞驰,我们静默着,过了一站又一站。



我心里很着急 -- 好不容易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却什么话也不说,实在有点浪费。但是着急也没用,我还是想不出话说。



终于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实习结束?”



“八月底。”



於是我们开始聊我的实习、功课、对旧金山的印象,都是很大路的话题。我问他,“你有没有考虑过转学计算机?现在这个专业那么热。”



他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本行,还有,我希望能早一点拿到博士学位。”



“可是拿了博士学位未必能找到好工作啊。”



“是这样的,我出国的时候,我外婆很开心,看见人就讲她的外孙要去美国念博士,因为她觉得念书能念到博士就是到顶了,还专门叮嘱我一拿到学位就马上拍一张‘戴方帽子’ 的照片给她寄回去,” 他低下头,“我外婆年纪大了,身体又很不好,她跟我说过‘无论如何都要再坚持几年看到你读完书的那一天’ 。我不能让她失望。”



“你很怕让别人失望吗?”



“也不算,我只是很怕让对我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样我会非常难过,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我寄予希望。”



我看着他脸上清秀俊朗的线条,突然感到很迷惑:他既然那么怕让对他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怎么就不怕让我失望了呢?还是他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希望?



他自己给了我希望,然后把它打得粉粉碎,还在这里说什么“怕人家失望”。他怎么做得出来?



我觉得胸口闷闷的,不再说话。我们又静默了。



快到我下车的那一站,程明浩说了一声“对了” ,掏出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他的电话号码递给我。



“谢谢,”我在那张纸的下面写上我的电话号码,撕下来还给他。



下车后,我把那半张纸叠好放进钱包夹层。刚才,我和程明浩分了一张纸,我不知道,在人生中,我们能够分享的东西,还能有什么。



回到家没多久,郑滢叫我去听电话,捂着话筒激动不已,“男人,男人。”



竟然是程明浩。他说,“我只是试试看这个电话号码。”



“你是怕我写个假的给你吗?” 我不由笑起来。



“不是那个意思,” 他有点尴尬,“其实,刚才我忘记跟你说,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或者加班晚了需要人接,给我打电话好了,我有车。”



“噢,谢谢你。”



“真的,不用客气。” 他恳切地说。



“谢谢你。” 我的脸颊贴着话筒开始发烫,讲出来的话却干巴巴的。



放下电话,郑滢知道是程明浩打来的,一脸诧异,逼我把通话内容复述一遍,然后眉花眼笑,“小姐,恭喜你,他这样,就是要追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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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18 20:0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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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



“人家也没怎么样,就是说有事找他帮忙而已。”



“正好啊,也不用等他生病了,以后你呢就天天在公司里留晚一点,然后抓他的差送你回家。他这样送上门来,两个星期之内绝对会有突破性进展。”



“也许他只是客气而已。” 嘴里这么说,我心里也希望郑滢说的是真的。



“装傻。我在旧金山住了这么久,他怎么从来不打电话来叫我有事找他帮忙?你就照我说的去做,不会错。”



“算了,抓差也要等的确需要的时候,否则太做作了。”



“你怎么这样,” 郑滢恶狠狠地把锅里的青菜倒进碟子,“恨铁不成钢” 地说,“老实交待,为什么要跑到旧金山来?不要嘴硬,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不好好把握,到时候,bingo,人家心凉了,你就后悔吧。”



“他要是真喜欢我,就不会那么容易心凉。”

“随便你,随便你,” 郑滢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突然来了灵感,“你说程明浩会不会就是你‘生命中的另一半’ ?说不定,你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后来阴差阳错分开了,但是冥冥中还是有那么一种力量在牵引着你们去寻找彼此。” 显然,在埋头苦读下,郑滢的理论水平提升很快,已经掌握了那个被千万人口水泡过的柏拉图“两性人” 理论。她越说越玄,“就是这么回事,否则怎么解释你好端端地会把杜政平甩掉,然后等你一来旧金山,张其馨又会正好和程明浩分手呢?你怎么解释呢?啊?”



我正想提醒她,早在大学二年级上学期,那个睡在她下铺的姐妹就曾经大力宣扬过这个“在苍茫人世里寻找另一半” 的理论,而她老人家一边做仰卧起坐一边批示“这么说人本来应该和黄鳝一样雌雄同体啦?狗屁不通” ;突然记起当时郑滢正对中文系那个时不时喜欢绉两句歪诗放到校报上去丢人现眼的所谓“93级四大才子” 之一迷得发呆,一天到晚捧着本徐志摩哼哼唧唧“我不知道风是在往哪个方向吹”,连风向都弄不明白,还能指望她什么呢?



“这种东西都是骗骗小女孩的,你也相信。”



“但是你不觉得很美好吗?” 郑滢睁大眼睛、一脸陶醉,“反正我觉得它很有道理。你想,我以前交的男朋友之所以要分手,其实是注定的,因为他们都不是我生命中的‘那一半’ ,而真正属於我的那个人,也正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焦急地寻找我呢。这样一想,我心里就特别特别舒服。” 从来不肯相信浪漫的人,一旦相信起来,往往变本加厉。



我忍俊不禁,“那个人最好在美国,否则,还要漂洋过海,实在太辛苦他了。”



她言归正传,“反正啊,我觉得你和程明浩有点这个味道。只不过,你们这两锅温吞水,你热的时候,他不热,等他热一点,你又凉下去了,兑在一起,天晓得什么时候烧得开。”



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才出现一个机会去顺理成章地抓程明浩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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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19 20:0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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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



那一天,主管突然把我和蒋宜嘉叫去,说有一个“好消息”。我满以为是谈将来毕业后回公司工作的事情,结果不是。原来,总公司某个重要人物明后两天巡视到旧金山分公司,日程早已排满,但由于一个演示临时撤销,就空出来一个小时。虽然我们部门已经有两个演示上了日程,主管大概想着“多多益善” ,就奋勇争先抢到那个时间段,叫蒋宜嘉和我把我们项目的演示去再做一遍,说“再做一遍” ,是因为自从那次被人家抓了小辫子以后,主管不知是为了“雪耻” 还是真的自我感觉不错,反正,他已经叫我们在不同场合演示了好几次。



演示在明天下午四点到五点,主管说,“你们今天尽量把演示材料再修改一下,明天上午排练,” 然后加上一句,“好好做,让大家对你们有个好印象,将来说不定很有用的。” 话说得含糊,但意思已经相当明显:你们以后想回这家公司工作的话,这是个表现的好机会。



回到办公室,蒋宜嘉说,“我算是明白‘做秀’ 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了。‘做秀’,‘做秀’,就是说不仅要会‘做’,还要会‘秀’ ,有时候,‘做’ 什么并不太重要,关键是‘秀’ 什么,还有‘秀’ 给谁看。”



我笑起来,“想想看,我们的‘秀’ 还有哪里可以再煽情一点?”



“做过那么多次,能改的都改了,还能怎么样?”



“不如秀点真的吧。反正做得差不多了,索性建个环境,放一系列真的数据去运行一下,肯定有说服力。”



“‘建个环境’ ,说得轻巧,有那么多先行软件呢。”



我说,“测试部门有几台机器上不是装着挺全的吗?跟他们去借几个小时吧。”



我给郑滢打电话,她说,“不好办,那几台电脑现在都被章文刚那一组霸占着,他把它们当宝贝,你要去借,可能性顶多百分之十。”



“那要是你开口呢?” 我好奇。



她懒洋洋地说,“比你还少百分之十。”



於是我请蒋宜嘉出面-- 至少他们的交情足够在一起探讨剃什么头。蒋宜嘉去了一会儿,垂头丧气回来,耸耸肩膀,“老章死活不肯。先跟我打官腔,说任何不在现行测试计划里的东西都不能占用他们的机器,后来又说,他主要是怕借给了我们,以后我们部门其他人再跟他开口就不好说话了。他说从前他们组在这方面很吃亏,所以现在规定任何人也不商量,他不能自己坏了规矩。不过,” 他递给我一张纸,“老章说我们可以照这个上面的地址去安装那些先行软件和补丁,最后一个链接是所有的安装文档。”



早听说章文刚在公事上是出名的“铁公鸡”,不虚此名。



我叹口气,“看来我们只好自己装了。”



蒋宜嘉有点不以为然,“就为做一个‘秀’ ,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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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30 14:2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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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



那个星期五是实习的最后一天,其实,所谓最后一天,只是早上九点钟到公司里交掉名牌和办公室钥匙,然后领一份纪念品,就可以走了。



星期四,主管把我和蒋宜嘉分别叫进他的办公室谈话,出来以后,我们一对口径,谈话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感谢你们三个月的辛勤工作,坦率地讲,当初把项目交给你们,我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是现在看来,成果比预期的要好很多,而且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注意。所以,我已经正式向上申报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间段” 将这个部件加入产品,究竟成功与否可能要到年底或者明年初才能定下来,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尽了人事”。最后,是那句我最关心的话,“你明年毕业以后是否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



蒋宜嘉果然当场就拒绝了。他回来以后,把脚跷到办公桌上,鼻孔里“嗤” 地一声,“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什么叫‘尽了人事’ ?这个地方不行,不行,官僚气太重,太重。”



我说,“算了吧,不尽这点‘人事’,你恐怕也未必会那么吃香。”



我答应主管“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因为那个时候,虽然也有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的意向,但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公司也不是很大。而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是最好的。主管相当高兴 -- 大概和刚刚吃过蒋宜嘉的皮蛋不无关系,说他明天就会请总公司的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按照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地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把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清理干净。程明浩突然打电话来。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长舌妇,如假包换。



“对,我订了明天下午的飞机票,比星期六的要便宜很多。”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於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原来真的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那只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我的食指上。



他为什么会有胃口来跟我说再见?我从来都讨厌一切和分离有关的东西,包括机场、机票、登机牌、火车站、行李、送行、饯行等等,尤其讨厌听我在乎的人在送我走的时候深情款款地说“再见”。说了再见,便真的要走了;只有狠心的人才会这么故意留恋;相比之下,我宁可不告而别。



电话线已经缠得我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着窗外远处的马路。我的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等有了机会再说吧。” 我在心里苦涩地想,说不定,我对他的感情原本就是不被祝福的,所以,连浪管风琴也懒得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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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31 20:3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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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 他又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带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可以送你吗?”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 我开始不耐烦。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 他停顿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 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本来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 或者‘太不好’,但是我并不这么想,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 ,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太不一样了,实在太不一样了…就象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一直跑到加州来,而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是我逼着自己说完。



沉默。然后他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会?” 他的语气重重的。



“要是会的话,你应该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望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把你一眼望到底” 原来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公司的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个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顶照片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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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3 17:1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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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



“不要这么绝情嘛。”



“你到底帮谁?” 我清清楚楚记得一个星期前她还在机场骂程明浩不争气。



“我帮你,还有对你好的人。” 她很干脆。



“但我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人对我好就爱他。”



“连对你好都做不到,又有什么必要去爱?”



“你怎么知道他对我不好?”我不服气,“他对我很好。”



郑滢不说话。我赌起气来,“他真的对我很好。”



“那现在呢?他在哪里?” 郑滢悠悠地发问。



我答不出来。回来之后,程明浩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连一封电子邮件也没有;这个夏天的一切就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过了几天,我在图书馆碰到杜政平,他说有点事想问我,於是我们边走边说。



杜政平告诉我,纽约那家公司已有意向录用他,条件相当优厚,并且希望他在修完这个学期课程后就回公司一边接着实习一边做论文。



“那样的话,明年初我就回公司上班,五月份再回学校答辩。”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他究竟想问什么。



他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纽约,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 他抬起头,终於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程明浩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杜政平一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他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他追上来,“关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程明浩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於杜政平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他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 他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你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他告诉我,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是实习生,性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他们关系不错,他喝过几次她煲的汤。那个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纽约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纽约,大概会去追她。”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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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4 13:0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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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 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 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於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昏了头”。她扼腕叹息,“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他还不够成熟。”



郑滢说,“我现在终於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男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於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男人谈恋爱。”



“老得可以煲汤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觉得高年级的人老得可以;后来,“老”用来形容所有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终於有一天,等我不再说这个字而用“成熟” 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开始变老了。嫌别人老,是不应该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



“懂什么,男人的魅力要三十岁以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二十几岁,那叫愣头青。平心而论,杜政平在愣头青里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愣头青到底还是愣头青。”



“不对,照你这么算,女人随年龄的增长,找的男人会越来越老,比如说,三十岁的女人应该配四十六岁的男人?你哪里看来的?”我开始怀疑她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我看,那本书八成是个老男人写来花女人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强女人的紧迫感,减少社会上的老处女。”



“你不是说过好男人像新鲜羊角面包大家抢,等到三十多岁,老早被人家抢掉了吧。”



“真要够好,我难道不能再抢过来?” 我服了她。



十一月底,杜政平在中国学生会的邮件列表上发广告卖东西,他果然要去纽约了。后来,我收到他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是一个链接,下面用大大的字写着 “Goodbye 关璐”。



我点进那个链接,是一首歌,张信哲的“且行且珍惜” 。



在张信哲的歌当中,“且行且珍惜” 大概是唯一一首不那么感伤的离别之歌。或许因此,他曾经为我点过这首歌;后来,我们在这首歌的陪同下开始了一段失败的恋情;现在,他又借这首歌来为我们之间画上句号。



我看看电脑上的日期,十二月十九日,在中国,是十二月二十日了。这一天,澳门回归祖国,而杜政平做了一个决定,要把他心里关于我的那一部分割舍掉。



我会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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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6 12:5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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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



这一年的寒假格外冷清,室友回国探亲去了,我一个人蜷在沙发上看书、看电视、听音乐,百无聊赖。跑出去转转,空气干冷,树上的叶子掉光了,校园里难得看见个人,有一种急景凋年的感觉;冷风钻进鼻子,一路酸得眼睛都睁不开,於是又蜷回沙发上去,像一只刺猥。



郑滢打电话来说旧金山在下雨,已经一连下了几天。



她抱怨,“简直像在整个城市上空装了个淋浴喷头。”



我在想,旧金山下起雨来是什么样子呢?等雨下完后,天上会有一道彩虹吗?



空调功率不足,我打开电炉,把手放在上面烘。我从箱子里找出一条长及脚踝的厚羊毛裙子,红黑格子,不是彻底的红也不是彻底的黑,绒绒地交织在一起;还是好几年前流行格子裙的时候和郑滢、其馨一起去买的,不过只穿了一次,因为我个子矮,并不适合穿长裙。



我终於明白自己当初何以一定要把这条明知不会穿出去的裙子带来美国:此刻,我穿起它,厚厚的绒毛轻轻软软地覆盖着我的腿脚。在这个没人看、没人理、也没人抱的冰冷冬日里,它慷慨地提供了一个怀抱,虚幻,却温暖。



钻进被子里,突然看见桌上的那一小瓶海盐。我把它打开,贪婪地嗅着它的清香,猛然想到,程明浩把这个小小的瓶子装进纸盒寄给我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喜欢我的,只是他没说,我就不知道,他没说,并不等於他没有喜欢过我。我的心里泛起一种辛酸的甜蜜,或者说是甜蜜的辛酸。



至少,不完全是我的一厢情愿。有些东西,的的确确存在过。



这个时候,有人打电话来,我以为又是郑滢 --她现在大概也闷得慌,越来越喜欢煲电话粥。然而,话筒里传来的声音让我手一抖,把装海盐的瓶子打翻在被子上,五颜六色的小颗粒稀里哗啦滚得满床都是。



我急忙用脖子和肩膀夹住听筒,一边慌里慌张地想把那条支离破碎的彩虹收拾起来,仿佛他在那头能看见我刚刚闯了祸。



程明浩的声音听上去既远又近,“现在不会太晚吧?”



“不算晚。”



“你好吗?”

“嗯,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



“有什么事吗?” 我问他。



“没什么事。就是,” 他的声音有点不大自然,“想…知道你好不好。”



“我很好,” 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说,一边把一大堆拢在书上的盐粒倒回去,可惜的是,彩虹已经不可能还原,瓶子里不过是一堆五颜六色、杂乱无章的颗粒在绝望地瞪着我,让我跟着一起绝望。

“我把你送给我的那瓶海盐打翻了。” 我突然对他说,并且毫无征兆地哭起来。哭得越来越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



他试图安慰我,我心急如焚,只是在想怎样才能把眼泪止住。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哭,现在,却在程明浩面前泪流成河;曾经也当着杜政平哭,为的,其实也是程明浩。



“对不起,我要睡觉了。” 我生怕自己的眼睛和旧金山的天空一样变成淋浴喷头,稍稍平静下来就把电话挂了。



哭完以后,我很沮丧。为一个人流眼泪,有了第一次,就很容易会有下一次。



第二天,我打电话想告诉他我昨天哭只是因为心情不好,可是他不在。



第三天早上,我刚起床,门上的对讲机响了,我去接,是一把既远又近的声音。



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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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7 12:0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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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



我穿着拖鞋跑下去,隔着大门上的铁格子看见一个穿着深灰色大衣的人在朝我微笑。真的是他。



我红着脸飞快地打开门,却一下子局促起来,不知说什么好。



“你跑来干什么?” 我问程明浩。



他扁扁嘴,轻轻地说,“我来让你一眼看到底。” 样子有点像做了错事的小学生。



“我又没说要看你。你有什么好看的?” 我低下头把右脚踩在左脚上,再放下来,把左脚踩在右脚上。



“我来都来了,就马马虎虎看一下,行不行?” 他走近一步,牵住我的右手。

“不行。” 我把手往回抽,抽到一半,又慢慢地放了回去。记得郑滢说过这样会“跌身价” ,我才不管呢,天那么冷,而他的手那么大那么温暖。於是,我小心翼翼地让他握着,发现自己还是很爱他。千真万确,毋庸质疑。



“你怎么来的?”



“开车。”

“这么远!你开了多久?” 我很惊讶。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是从mapquest.com上面打印下来的,从旧金山到拉斯. 克鲁斯的行车指向,上面密密麻麻,最下面写着“预计时间:17小时零2分钟” 。



“再加上一个小时,因为我转错了一次弯,费了好大功夫才绕回去。当然,不是连着开的,中途睡了一觉。”



“你到底跑来干什么?” 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



他很温柔地看着我,“我想见你。”



“就因为我在电话里哭了?其实,我那天并不是… ”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我揽进怀里,“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他来找我,一定要好好地把他骂一顿,至少把所有的委屈和后悔都吐出来。现在他真的来了,离我这么近,我却一点都不想骂他。我变得只会很没出息地傻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他一来,所有的委屈和后悔就都找不到了。



原来他一直都在我心中,只是被隔离起来,并没有彻底删除。现在隔离一取消,顷刻间,他又充满了我整个心灵,让一颗心变得沉甸甸的,感觉非常厚实。谢天谢地我没有把他删除掉。



“你会嫌我太矮吗?” 我问他。



“我还想知道,你会不会嫌我太高呢。”

“当然会,知道吗,个子越高的人越迟钝。” 我终於又会说话了。



“为什么?”



“个子越高,头脑离心脏的距离就越远。心里想什么,反映到头脑里去花的时间就越长。” 我一本正经。



“歪理十八条。” 他把我抱起来,让我那两只穿着毛绒拖鞋的脚站在他的脚上。我看见他嘴里在嚼什么东西。



“你在吃什么?”



“口香糖。不好意思,今天早上没找到地方刷牙。所以建议你暂时离我远一点。” 他调皮地眨眨眼睛。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脸颊埋在他的颈窝里。



“喂,很冷的呢。”



“我不管。你长那么长的脖子,就是给我取暖用的。”



那一刻,我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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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8 02:1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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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吃晚饭的时候,我问程明浩,“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我去问郑滢,她告诉我的。”



难怪前一天临睡前煲电话粥的时候,她莫名其妙地问我哈雷慧星多少年回归一次,我说76年,她说“我觉得好像没那么久嘛,说不定,你希望它回来,它就会回来”。当时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原来她早知道了。



我问他,“郑滢还说什么?”

“她把我骂了一顿。”



“她骂你什么?”



“一定要说吗?”



“嗯,一定要说。”



“她骂我‘你这只猪猡算是睡醒了啊?睡醒了就快点给我滚过去,老实告诉你,喜欢关璐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你再发呆,就被人家追掉了’。” 他很认真地把自己又骂了一遍,然后说,“所以我就马上滚过来了。”



“骂得好,”我差点喷饭,“你滚过来,是怕我被人家追掉吗?”



他点点头。



“假如我已经被人家追掉了,你会来把我抢回去吗?”



“那样的话,” 他顿了一顿,“看你要不要我把你抢回去。”



“假如我说不要呢?”



“那,大概就不会吧。” 他有点为难地看着我。



“不对,无论我说要还是不要,你都应该来把我抢回去。”



“为什么?”



“因为我有可能是口不对心,嘴上说‘不要’ ,其实心里呢是要的。听见没有?”



“听见了,” 他点点头,然后“扑哧” 一声笑出来,“你这个小不点。还不快点把饭吃完,否则就凉了。”



我觉得很幸福。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我高兴的时候,总是起得特别早。



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没有和郑滢通过电话,就拨给她,她睡眼惺忪地接了,一听见我的声音,立刻兴奋起来,“烧开了吗?”



“烧什么?”



“我是问你们那两锅温开水烧开了没有。”



“不正经,我还没怪你知情不报。” 我忍不住笑起来。



“废话,这种事情,就是要让你惊喜才浪漫;知情就报,多煞风景。唉,说真的,昨天程明浩睡在哪里?”



“客厅的沙发上啊。”



“哎哟,这个男人真没用,跑这么远过去还不把水烧开。” 她叫起来。



“下流。我问你,你干嘛要那么骂他?”



“你不觉得他欠骂?”



“骂归骂,你为什么要说什么喜欢我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根本没有。”



“那是在帮你抬身价。再说,你长得也蛮好看的,说一抓一把也不算过分。杜政平不就像蚂蟥那样死叮着你不放,是你自己铁石心肠把他发配到纽约去。”



“万一他相信了你,真的以为有那么多人在追我,就……”



她有点不耐烦,“我明白了。就是说,从今天开始,那只猪猡就变尊贵了,不能骂了,对不对?”



“也不完全对。我可以骂他,人家就不能骂。” 电话那头突然没有声音了,“喂,喂,你在听我说话吗?”



好一会儿,郑滢才懒洋洋地又开口说话。



“你在干什么?”



“我在吐,你刚才那句话实在太恶心。这么一会儿功夫,我变成‘人家’ 了?好啊,你这个重色轻友的东西!”



“我不是…” 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



“不要紧,我拎得清,从今天开始,我在你的心里正式退居二线,”她说着说着激动起来,“哼,看来还是应该找个男人,女人哪……”她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你看好,我也去找个男人,让你骂不得!还有,我知道你现在的智商不高,所以提醒你,加州比新墨西哥晚一个小时,现在是星期六早上七点五十五分,除非旧金山发生了7.5级以上地震你想知道‘人家’是不是还活着,拜托不要在星期六早上八点之前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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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我气了?” 我不知道没得恋爱谈会不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致容易动肝火。



“哪里哪里,我怎么敢生你的气。你现在有人撑腰了,我打得过你也打不过他,” 她打个哈欠,“真诚地祝愿你们快点把水烧开,明年生出只把千僖小猪猡来叫我干妈。”



我现在相信没得恋爱谈的确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致容易动肝火。



小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作文比赛,题目是“等到2000年” 。我天马行空地展望将来,从程控书包、自动厨房、机器人家务助理一路写到开发月球资源,得了全校第二名,照片和文章贴在布告栏内供观摩达两个星期,很出了一番风头。那时候觉得2000年简直远在天外,所以放心大胆地吹牛皮,想不到一眨眼就已近在眼前。仔细想想,我在作文里信誓旦旦的东西好像一样也没有实现。然而,那又有什么要紧呢?



2000年前夜,我和程明浩一起“守岁” 。与之相比,月球上的资源,以及其它其它,都已无足轻重。



我们一起看电视里纽约时代广场千僖年庆祝活动的现场直播。那里有很多很多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然而,对我来说,只要身边多一个人就足够了。屋子里多了一个人,就不再寒冷。



我把脚跷在他腿上,抱着一袋巧克力豆大嚼起来。



他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你的脚其实还是蛮大的。”



我惊愕,把自己两只六号的脚放到他那双不知几号的脚旁边,“怎么亏你讲得出口?”



“不是跟我比,” 他笑起来,“你知道前几天我为什么会给你打电话?”



我摇摇头。



“记得你送给我的那盆非洲紫罗兰吗?我一直把它放在办公室桌子上。那天,有个人来找我,看见它,说‘这盆花应该换个大一点的盆’了。我看看好像也是,就跑到超市去,在那里看见一个很特别的花盆,做成一双套鞋的形状 -- 就是我们小时候下雨天穿了去上学的那种套鞋,现在已经不大看见了。那个花盆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挺漂亮的,我就把它买了下来。结果你猜怎么样,我把花盆带回家,从盒子里拿出来的时候,突然想到说不定你可以正好拿它当套鞋穿… ”



“你是说,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我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过,现在看起来你的脚要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后来呢?”



“后来我就开始想你。”



“就是说假如没有那个花盆、假如当初我没有送你那盆非洲紫罗兰,你就不会想起我了?” 我心里一阵感动,但还是想出个问题来为难他。



“应该还是会的。” 他深情地看着我,把我的手紧紧攥在手里。我钻到他的怀里。



十二点快到了,我们一起看着钟倒数。数到零,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盘磁带递给我,“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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