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a bunch of BS and hyperbole.


高法的判决我解释一下,比如二战初期,美国还没参战,但是和德国有点儿不对付。有一家德国独资报纸,在美国有一半人口是读者。这家报纸深入人心,而且把内部民意测验送回德国分析。那么高法说


1 国会已经长时间达成共识德国是一个外国对手(foreign adversary)

2 有充分理由认为大量数据的采集有国家安全的考虑

3 政府曾经与该公司就所有权(divestment)长时间谈判而无果

4 德国有法律要求任何德国公司有义务上交数据


在所有上述条件下,一个严格限定的法律(narrowly tailored)要求这家报纸关门并没有违宪。


https://www.scotusblog.com/2025/01/supreme-court-upholds-tiktok-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