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的个人观点:愿听就听,不喜欢也请不要不爽,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第一,如果卖家给了两种选择,你选了其中一种,尤其是便宜的那种,那就意味着你自己选择了承担一定的风险。不要因为卖方没有提醒你三次或者没有用大字号、黑体、彩色就说卖方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否则难不成以后大家都得在短信里加上一堆免责的precautionary language?那也太没意思了吧)。而且我认为用一个薄信封包着小样,完全符合卖方说的“普通信封”包装。(但是我很奇怪,普通信封难道就不是first class?)
第二,这个运费多少的问题。我觉得两者之间如何分配不是关键。卖方在交易之前明确告诉了你总价是多少,你表示接受,说明你接受的是这个总的价钱。如果她之前跟你说2.5块钱,运费另算;结果等寄出去后为这么一个普通信封就收你1快钱,那我觉得你的抱怨才有情可原。不然卖一个同样的东西,A收你100块,其中20块运费;我收你90块,其中30块运费,难道我反而会成为被批评的对象?
第三,买方卖方我都不认识,声明一下。
一文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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