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帖留名。
强帖留名。
香香。
Monica同学,版规里有这么一个规定,换版管理层不负责调解和黑名单成员的交易纠纷,而且你这个帖子发的本来就违反版规, 要是黑名单上的人一个个都来一遍‘这个应该是我在华人最后一贴了', 那版规都是说着玩的,谁想破例都可以?
斑斑们不负责啊。那看看最后会怎么样。
07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跟08交易的,作为买家如果发现卖家信誉有问题(欺骗性质),可以要求退货吧。
exactly!
我觉得不能这么说啊。
如果07自己掏来回的邮费,那就是07为了08的错误在买单了。可是毕竟08欺骗在先。
什么叫信用受损,08现在就是信用受损。
如果这次保护了08的利益,让07退货了,把来回邮费掏了。那08在这个交易中没有任何损失。07作为被蒙骗的受害者,反而要掏钱了。
我个人认为的解决方案是,07退货,08出两次邮费的钱,这是惩罚,是换版给她的惩罚。
如果07要留住衣服,那就比较麻烦,要不然就让07把第一次邮费捐出来给换版,作为对08的惩罚。
反正我的宗旨是,不让你交易,就是规矩。你偷偷摸摸出来交易,就是要受惩罚。
不然这个惩罚机制是放在那里吓唬大家的?
这个方案不错。
这个总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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