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ongtimeago在11/4/2011 3:02:00 PM的发言:
我觉得还是把衣服14刀+11刀给退了得了,也就是25块钱的事情啦。衣服直接丢了,根本就没有办法穿的啊
我希望你去看一下买家的大字报吧。。。貌似我没有觉得买家咄咄逼人吧。。。。。。
是卖家卖东西没有把东西的事实描述清楚,导致买家买到手之后贴大字报的。
然后卖家让买家承担来回的邮费把东西寄还给卖家,卖家可以退东西的款。但是买家不同意!
貌似买家的意思是东西寄回去,卖家退东西的款,and负担退回去的邮费!
好啰嗦,好复杂!我语文差,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你能不能看懂。。。。。。。。。。。。。。。。。。。。。。。
我觉得LZ还是有责任的,如果描述清楚了,比如说衣服虽然穿了1,2,3次,但是已经胸口,袖口起球了,如果买家还愿意买的话,那他没什么退货理由,他活该的
但是现在问题是,LZ说衣服只穿了1,2次,普通人都觉得穿了1,2次的衣服不会太旧,至少90%程度新的吧。
就是因为LZ描述不清,或者故意欺骗,倒是买家白白浪费了25刀(我估计描述清楚了,这衣服没人买,就不会有人白白浪费这个钱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