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男的话, 我可以接受一个带着遗腹子的女人, 可以接受·一个因为和丈夫关系破裂而流产的女人,但无法接受一个LG尸骨未寒就把8个月胎儿流掉的女人。
如果我是男的话, 我可以接受一个带着遗腹子的女人, 可以接受·一个因为和丈夫关系破裂而流产的女人,但无法接受一个LG尸骨未寒就把8个月胎儿流掉的女人。
其实我觉得她有两种可能:1.没找到下家;2.找到了,而且是个好男人——如果是个人品差点的,肯定没办法忍受这种女人。当然如果她瞒得很好,加上特别漂亮手段也高,那么钓个不管人品好坏的金龟也可能。
正常男人才不会娶她的。 别把男人都相当那么笨,要是知道了这个故事,对这样心狠的女人都会害怕的。 除非她远走高飞, 一直瞒下去。
你看鲜花版家小版夫妻家庭问题吵架闹离婚的,有多少人说有了孩子忍忍吧,或者幸好没有孩子,可见带孩子对再嫁的影响,这还都是出于女性观点的。
母亲说为了孩子而忍一忍, 是为了孩子有健全的家庭, 而不是因为自己有了孩子改嫁不方便。
夫妻当中吵架闹离婚的时候, 一般女的还来不及想到改嫁的问题吧? 一般都是把这段感情理顺了, 走出来了, 才会考虑新的感情吧?
孩子对于改嫁绝对有影响, 可是比女人自己人品的影响力要小吧?
养哇还不一样嘛,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的话,还生个头啊生
这个列子里不存在经济情况,男的很有钱。
有钱也未必给媳妇呀。。。
钱是LG的。 媳妇是第一继承人。
RE
估计没几个人会让闺女生
Nod. 保险很重要。经济绝对是基础。
邻居是单亲妈妈, 三个孩子, 最小的一个是遗腹子,LG死于911,算下来当时大概才怀孕2,3个月。 也许是家底丰厚, 也许是保险赔偿的多。 反正一家子生活无虑, 家里装饰的美轮美奂, 每个节日院子里都打扮的特别漂亮, 过万圣节, 神诞节都雇人来挂灯饰。
不过这个妈妈真的是非常坚强, 非常有生活热情,把3个孩子照顾得非常好, 什么活动一样不落, 在学校和社区都很活跃。 我常和LG抱怨, 看人家没爸的娃, 过得比我家有爸的娃都滋润的多。我想她LG地下有知, 也该放心了。唯一遗憾的是这个妈妈一直没有再婚, 我觉得是她太爱她丈夫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学校社区的通讯录上她还是把他们夫妻两人的名字放在上面。
嗯, 建议再开个投票, 回去问LG或身边的男生,如果相同条件 会娶哪个
1,寡妇带遗腹子
2,寡妇无子女,曾打掉8个月的遗腹子·
不是对于孩子最好的决定, 是对于她自己最好的决定吧!
有爸爸和没爸爸还是不一样吧,生病啊,学校请家长啊,就算是离了婚的爸爸,也不会完全袖手旁观吧
我觉得碰上一个不负责任的爸爸, 给孩子带来的伤害, 比从小爸爸就死了危害更大。
那些冷漠的不能算女权主义吧! 女权主义是自立的,坚强的, 不需要为了讨好男人, 嫁男人就要牺牲自己腹中8个月的胎儿。
所以还是不想承担自己的责任!
不这么认为。 大多数有母性的都会选择把孩子生下的。如果夫妻曾经相爱, 经济还可以的情况下, 腹中8个月胎儿已经动的很厉害了。 有责任感的妈妈怎么会舍弃呢?
中国女人之所以受压迫, 是因为自己不够坚强, 把幸福寄托于男人身上, 连这里受过高等教育的都是这种想法, 真是让人诧异。
女的法律上是清白无罪的,她的身体她有权利作主。但是就LZ提供的材料来看,她确实触及到道德底线了。
更有意思的是这件事情就像一个万花筒一样,由大家的发言可以看出个人的人生观。
so what
也许这就是有些人看不惯的地方
有些人就是觉得,女人,尤其是中国女人就是不可以对自己最好
因为传统固定的思维就是,应该中国女人该做牺牲
为家庭,为孩子,为了各种各样的人,就是不可以为自己
没人看不惯女人对自己好, 没人觉得女人就该做牺牲。
她生了孩子就是做牺牲了? 孩子当初不是她自己想要的? 凭你说生孩子就是做牺牲, 才是不尊重女人, 把女人当生育工具呢。
生孩子是因为她爱她丈夫, 想要有爱情的结晶, 是她觉得自己够强大了, 可以做一个母亲, 好好爱一个孩子。孩子是她的, 和别人没关系。
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她既然已经决定做一个母亲, 都怀胎8个月了,就应该尽到母亲的责任。和牺牲根本就不搭界。
看来我们还是有共同点的,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她可能不爱LG, 或者说她爱自己远远大于爱LG爱孩子。
经济上, 看LZ的叙述不是很大问题。当然个人的经济安全指数差很多。
当初是2个人的健全家庭,能和现在的单身母亲相提并论吗
一个人独自带大孩子,不能够叫做牺牲,那些什么样的生活才能叫牺牲呢
凡事没有绝对的牺牲,有付出才有回报。
做母亲的都知道, 孩子的一个开心的微笑就可以融化整个世界,让你觉得你所付出的一切都值了。 父母在养育孩子中得到的精神满足是无法衡量的。
爱自己也无可厚非
爱自己无可厚非, 人都是爱自己的。 不过凡事有个度,如果爱自己远远大于别人, 就是自私。
如果她不爱老公, 把孩子打掉没什么可以争议的。 就像很多要离婚的MM,不得已只能打掉孩子。
目前的讨论是基于楼主的叙述, 夫妻关系不错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