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mm不太想公布ID,不管是出于nice或者怎样;
管理员惊鸿一瞥,说了个“有理由”不见踪影;
大家苦苦守候。。。。
我propose这样吧:
1,如果版规什么的真的不管这些有dgf的交易,那么管理员阿姨最好说明一下,说她不管了或者管不了,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但最好不要加谁更有理由更没理由之类的说法;然后lzmm自己决定怎么办把(我支持曝光,但是这个还是lzmm自己决定把)
2,如果管理员阿姨要裁决,那请仔细爬楼,或者起码仔细读lzmm的首帖,给出裁决,这个裁决要允许大部分人评价监督其合理性。该警告警告,该怎样怎样,洁净换班空气,最大程度保障买方卖方利益吧。
要不大家讨论个啥
好像这里的规定是不指明被告管理员就不受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