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进去然后又带出境的不上税,是对外国人吧,非中国居民免税额只有2000,这2000是对带进去以后留在境内的东西,如果带进再带出,不上税,我都没弄明白程序,我听说是入关的时候被查到的,如果申明是自用会带出,当时不税,留记录,出境再查,带了出境就没事,没带就打税,不过我不能确定是不是
如果是中国居民,出境求学或者探亲的,应该就没有带进带出的说法,只要是上次离境以后在境外获得的东西,这次带入境,通通算,免税额5000,如果能证明某件东西不是这次出境以后获得,是以前就有,不算,所以如果被查到,光说是自用的,是旧的,不能证明是上次出境之前就有的。。。都没用,不过我也不知道怎么证明是以前就有的(如果不能证明以前就打过税是不是还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