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犀利的视角。很有意思.
好犀利的视角。很有意思.
写得真好看,忍不住在网上又找到一篇:
倪震先生:
我今年三十歲,和女朋友拍拖七年了,同居也超過三年,近來我看見她,討厭的感覺比愛還多,我沒有鬧交,只是天天都對著她很悶,我很想家裡得我一個人。她不知道我這麼想,還叫我結婚,我應該點做?
reply:
短短電郵,已感受到的不開心和無奈,讓我和你分享一段經驗。
我有個失眠的晚上,拿起本佛經看,看到天明。太陽光透過窗簾射進來,很是刺眼,我忽有所悟。我覺得陽光刺眼,是因為我的狀態,不是因為陽光的強弱。假如我精神飽滿,一定不會討厭同樣的陽光,反而會覺得很溫暖很可愛,正適合朝氣勃勃開始一天。跟著我又聽到窗外傳來我最怕的修路聲,我便想,會不會我在不同的狀態下,也會對修路聲有不同的反應呢?我叫不到街上的修路工人停手,但假如調節到自己的心可以令耳朵好過一些,也是好事呀。我開始想像,怎樣才會覺得修路聲不討厭,不吵耳,什至可愛呢?我想到了:假如我是個聾子,突然從一片無止境的死寂中聽到修路聲,那修路聲於我無異天籟,我肯定會聽得感激流涕,就怕下一刻又聽不到任何聲音。那豈不是我會討厭修路聲,只因為我身在褔中,擁有正常的聽覺?我幻想著自己就個剛得回聽覺的失聰者,投入在興奮感恩的心情中,慢慢地,修路聲又真的沒那麼討厭起來,什至,好像有點可愛。我心中泛起一陣喜樂,從來不能在噪音中入睡的我,竟然笑著睡了。原來外在的一切不變,我們心內一念之差,竟然也可令感覺產生驚天動地,匪夷所思的變化。我決定,以後要在控制自己的心上下工夫,令自己的世界變得更加美麗,更加可愛。
我希望你也能改變自己的心,令一切更加美好。懂得珍惜,是找到快樂的第一步。你現在覺得一個人會比較快樂,但假如你得了重病,會不會就安於現狀,又或者覺得有女朋友在家照顧你是種福氣呢?
#1 給所有不相信愛是恆久的人
五十四年前,她第一眼看到他,靈魂便被他攝住,就知他是自己終身的男人。他們墮入愛河,兩年後,結為夫婦。
起初,他未成名,只是個電視劇的小角色,後來,機會來了,他成了大銀幕的男主角,拍了多套電影。名氣,沒有影響夫妻的感情,他兩的愛有增無減,她總是含情脈脈凝望著他,他總是給她寫情書。
在她的支持下,他做了個重要的決定:棄影從政。後來,他做了加洲洲長。
再後來,他以六十九歲高齡,成為美國史上年紀最大的總統,在總統就職典禮上,所有人都可以看見他們如初戀情侶的眼神交流。
他遇刺,子彈差二點五公分就打中心臟,在醫院,不忘對憂心的她說:「親愛的,對不起,我忘了閃避。」十二天後他康復出院,她才笑得出來。
結婚三十周年紀念,他在空軍一號上唸出愛的宣言:「沒有妳,我不會是個完整的人。妳,根本是我的生命。」她聽到,面上每一條皺紋都笑得好甜。
每年妻子的生日,他會給她母親送花,只為感激她生了個這麼好的女兒來。
十年前,退了休的他患上老人癡呆症,他勇敢地公開承認,自己已步入人生的黃昏;只擔心,她往後的日子難捱。
她不怕捱,只怕看著他受苦。
這十年,他由一個偉人變回一個小孩,最後更這身邊的她也不認得,她都寸步不離,熬了過來。
他去了,她哀痛,但舒了一口氣:「他不用再受苦了。」
他們的女兒說:「最後一刻,昏迷多天的父親張開了眼睛,直望著母親,眼神很亮、很藍,充滿愛,一點也不呆滯。」
凝視了愛妻最後一眼,他放心地呼出最後一口氣。他從來沒有擔心過自己,他知她一定會在身邊,他只擔心她。
這老人癡呆的十年,竟替一段完美愛情劃上句號。
多謝列根,多謝南茜,為我們留下了甘苦與共,莫失莫忘的愛情典範。
也讓我們知道,只要肯真心去愛,用心去愛身邊的人,我們不用是明星,或總統,再平凡,也可以和他們一樣,擁有最不朽、最閃爍的愛。
「2004年6月12日,看著丈夫的遺體終於要入土為安,她再冷靜不了,一下子崩潰下來,淚流滿面,撫棺哭泣。五十二年的婚姻,就隨著泣不成聲的一句「我愛你」,天人永別。」
传一张作者的火爆照片以飨读者,哈哈!倪震的身材还细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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