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棉花糖球在2006-4-27 0:24:00的发言:

我要的爱情

艾小柯

12岁的时候,我因为读了少儿版的《红楼梦》,便疯狂的爱上了林黛玉,也惺惺作态的学起林妹妹的弱柳扶风无病呻吟起来。可惜我天生灵活健铄,辗转腾挪迅速敏捷,身体康健膀大腰圆,这辈子似乎都没有成为黛玉的指望了。于是,绝望的我把目光投到了宝哥哥身上。没有林妹妹的美丽哀愁,有个宝哥哥的文采风流也算不赔本。

所以那个时候我开始喜欢班上一个成绩不好却灵巧可爱的男生。小孩子哪懂得什么叫文采风流,长相讨巧便认为是聪慧机敏,成绩不好便认为是愤世嫉俗。暗恋一年,无果,弃之。

初中开始读三毛,那荷西留个大胡子,虽然羞涩,头脑也未免简单,但四肢发达,天性平和。荷西在三毛笔下纵然不错,但比较起来,他也只是活在三毛阴影里的人物,真正让人爱上的,其实是三毛这样惊世骇俗的奇女子。三毛小小年纪远走异乡,自我放逐过,放浪过,放弃过,最后却在遥远荒芜的大沙漠上开出无比绚烂的生命之花来。不管这样的经历是真是假,单单如此浪漫的文笔,这样的风流人物,就足够值得那个年龄下目光闭塞的我顶礼膜拜。于是我开始狂恋三毛,连带着也学了三毛的毛病:自恋。

但凡自恋的人,必定同时自怨自艾,连带怨天尤人。刚好那时的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时期,要想怨天尤人那才叫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父母不让我看动画片《圣斗士》,我怨;老师说我成绩好完全是因为个人后天努力弥补了先天不足,我哀;有好感的男生总与我忽远忽近捉摸不定,我郁;开始对未来思考可平淡的日子不给我半点答案,我闷。我生活在自己营造的悲伤城堡里,在日记本上写满了哀怨忧伤的文字。那个城堡里没有爱情,只有自怜自爱自恋。

高中大学开始看亦舒席娟梁凤仪,看得一边啧啧赞叹一边暗自较劲,妈的,我也要改头换面作个女强人,把天下男子踩在脚下,不仅心比天高,命更要比城墙还厚!平凡普通的男子,哪有看得上眼的?可看得上眼的,哪有平凡普通在我势力范围内的!残酷的事实让我逐渐意识到,没生在富豪之家不是我的错,但偏要追求富豪式用金钱堆砌起来的浪漫爱情就是自己的不对了。书上的爱情,好看却不实用,扔!

算来算去,左看右看,追着前人的成功脚步也许少走弯路,可路走的少,行猎目标范围也大大减少。所谓爱情,还不如跟着感觉走,信别人不如信自己的感觉。

可是,爱情究竟是什么感觉?

高中的时候,跟心仪的男生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相约去了某建筑院的顶楼,穿过那漆黑安静的长廊时,我们握住了彼此的手,相互牵引着从通道里一路爬到楼顶,坐在倾斜的玻璃窗户上看天上的星星。我的眼睛里除了繁星,闪烁的都是喜悦幸福的光芒,这是爱情吧?

某年与相依相偎的女友开玩笑,说要告别的时刻亲吻。那个吻这么多年仍然没有到来,但那个时候她的神情,那认真羞涩又坚定的眼神,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那个瞬间,是爱情吧?

大学里与男友去吃宿舍旁边两块钱一碗的小馄饨,两个人相互搓着冬天里冻得冰凉的双手。吃完了,男友把我搂在自己巨大温暖的羽绒服里,自己背着我们所有的包,目送我蹦蹦跳跳的上楼。那样的温暖,也是爱情吧?

原来我天生就是感情丰富的人,风花雪月拈手就来,也很容易给出自己的热情与激情。直到有一天听大伟说:“喜欢是欣赏,爱情是包容。”

回头想想,这话真有哲理啊。哪段爱情开始的时候不是燃烧着迷恋的熊熊烈焰,哪段感情初始的时刻不是西施与潘安的黄金组合。到头来,只有那个自己心甘情愿容忍理解支持包容的人才是最后的爱情,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有资格走入婚姻的殿堂: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结果是我嫁了大伟。他没钱没权又没势,怀里揣的财宝也不多,可偏偏我们俩在一起就是快乐啊,大江南北满世界里玩得不亦乐乎。春天来了我们去骑马野餐,夏天去海边游泳,大伟晒掉一后背的皮;秋天来了我们去吃大螃蟹,冬天下雨就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闭着眼睛幻想阳光灿烂的加勒比海滩。我在卧室里唱歌,大伟就在外面鼓捣相机,谁也不理谁。我可以和朋友出去跳舞到半夜三点,大伟半个字都不说;他也可以和朋友出去喝酒摸黑回来,偷偷溜进被窝我眼皮都不抬。

我不知道是我成就了大伟的爱情,还是他成就了我的。我们庸庸碌碌的快乐得没功夫想那。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