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真的是自私啊。理由前面网友都分析得很清楚了
楼主真的是自私啊。理由前面网友都分析得很清楚了
房子没放弃啊,分了一半,只是损失了点利息
公用马甲24 发表于 2024-12-03 09:25终于有个人说正常话了,前夫这样是违反共同抚养的协议的。
前夫对我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但跟这个主题无关,我也不想多说他的坏话。但心里对他还是有点怨恨。
之所以move on生娃是女人的生物钟限制,不再生娃以后就没机会了。
楼主的解释太苍白无力了,除了自私也就是自私。你对第一个孩子有多少爱?只不过她是你曾生下的。正常妈妈们看不得你这样的。别老拿协议报警之类的来替自己申辩,你喜欢孩子争取回抚养权就可以,显然你不想
你关心的是你自己啦。没看出是为了女儿
她说了,怕错过生育期。有了一个孩子,完全可以不要再生。她需要和现任再生一个。前面网友总结了,就是既要又要,但是前任的生活得听她的
公用马甲24 发表于 2024-12-03 10:47第一个孩子被前夫抢走了,他们一家控制欲很强的,我们没离婚时我对于孩子没有saying,去哪个daycare,日常怎么照顾都是他们自己做决定,根本不会问我。
我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作为妈妈可以做决定那种。
不管你与前任和他家之间的恩怨。第一个孩子你没要抚养权是你当时的选择。大部分母亲再辛苦也会要那个孩子,成年人做了选择就要承担所做选择的后果,你应该能预期到你女儿今后和你的关系不会很亲近。既然这样选择了,那就让孩子跟着爸爸的抉择走吧,毕竟爸爸是她最近的亲人。你反正已经有一个自己可以做决定的孩子了,那就放过第一个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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