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专业人士...
我在2017年10月做为EB1A家属拿到了绿卡。因为我先生工作的关系,我2020年8月头搬回 了中国(在美国境内时间2年)。为了保持绿卡生份,我在2021年7月底回美国呆了两周。之后就又回到中国生活。到2022年7月底,我又搬回美国生活至今。我的绿卡身份到2022年的10月份满了5年了,而且到现在也累计满30个月了,现在想要转公民。我咨询了两位移民律师,给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所以现在非常困惑。希望能得到这里专业人士的一点指点。
一位美国律师说因为我之前离境超过半年了,理论上讲连绿卡都无效了,所以现在不能申请公民,必须要从这次入境开始重新计算5年的时限。另一位中国律师说之前离境超过半年没有影响,现在就可以申请公民。
我想请问专业大牛:
1)两位律师谁说的准确一点?或者两个人都说的不对?
2)如果我现在申请然后被据了,我是否还是可以再等30个月再次提交公民的申请。这次如果被拒,对下次再申请会有什么大的影响吗?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