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 改變 「溺死」、「婚姻幸福」的定義 或 界定,或看法,是脫「苦海」的一個方案吧
我與我現任先生都是半路再婚的,現已算一起10年
依然無論風吹雨打,海上颳風,我們都一起並肩作戰 迎風破浪
啊,我也是「先結婚 後戀愛」的
因為這樣才能使我 減少 審核 「候選人」的偏見
就像我做老闆聘請人來擔當一個職位
我先要賣廣告聘請,賣當這個職位能為應徵者帶來多大的益處,先吸引夠多的人來應徵
然後再每一個平等機會來 interview
憑候選人的過去成績和interview表現來做考慮
如果一批候選人沒有一個的評估是夠資格的
就重新刷過,再換下一批候選人 再interview過
遇上看來好像合適的候選人
也不必要簽長期合同
先給一個probation period
我就是如此處理我與我現任先生的婚姻
現在,我兩也談定了 出軌的對策
甚麼夫妻關係裏所遇到的難題,想得到的,我倆都有共識用上甚麼對策去處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