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這個,不是我關注的,因為我比較有「貞潔癖」,「寧可死、不可辱」的自我保護思維

我的前度未婚夫 向我 退婚

就是因為我必須要在一紙婚姻書 法律保障下 我才同意他的陰莖插入我陰道

結果他 試用不到 他是否能帶給我 高潮的 性福

而 棄械而逃 另尋高就


我第一任丈夫守戒

我兩都是 「童貞」男女

結婚後才有性的

可是 他給不到我性福,我一點也不享受

我在他手裏仍然是一口 古井,連他自己也認為我有「獨身的恩賜」性冷感


直到跟了我現任先生

他就是不信我是性冷感

結果證實他才是我的「真命天子」

他好像一個園丁,「撩妹高手」,使我開花

他說 我前度未婚夫 走了我這個寶

我第一任丈夫 不懂如何使我開花


的確,我跟了我先生後,幸福與性福都滿滿

我現任先生 無論在 性經驗 、性知識方面都 豐富

而且懂女人心


他要發生性關係的對象

必須要有三樣:

1、emotional bonding

2 physical attraction

3 intellectual conn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