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出軌也可自由選擇授權給任何人來 “拔管”吧。

例如:

我與我先生雖然沒有一紙婚姻書

但雙方立了有效法律文件

指定對方是首選授權人為自己 “拔管”的

還有我兩的一位男性朋友也授權我先生為首選為他“拔管”的


對於我們這些歷鍊人生的人士們 而言:「最後一刻的“拔管”體現得」根本沒有那麼「淋漓盡致」的

當年 我、我第一任丈夫、我現任先生 也是三人一起參與 我女兒 「平安」的一對醫護人員會議

三人點頭 選擇 體現女兒 「最後一刻的“拔管”」

感謝神,女兒 平安 在強度 嗎啡 下 從“拔管”到停止 心跳只有幾分鐘。


自從經歷過,體驗過 處理女兒臨終之事,

我選擇不要我第一任丈夫 擔當 為我選擇 “拔管”的工作

用為 他 處理女兒臨終之事上 根本不過我的 「門檻」

我 不要 他在我 臨終時 照顧我。


若不是 第一任丈夫 的優游寡斷,我女兒平安 就不會白白地受多幾天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