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點:「維繫婚姻的關係 從來不是孩子」
@time mark 4:45 借助前妻的經濟實力幫助自己度過經濟難關
分享一個我個人的數據點:
我第一任丈夫也是喔,但我從來沒有負面地看他這策略,而且我也在經濟上全力支持他與我們共同有責任管養到成人的子女。
這不等於 我選擇與第一任丈夫 繼續婚姻的關係。
他現在還在用我的老本來還 他那昂貴的 最高等教育 的專科學費呢。
為何我做得到?
因為我應用了 第一點:「沒有完美的感情,走下去全靠堅持」
如果將來我第一任丈夫把我所有的「老本」花光了,沒法再維持生計,
在沒有更可行的方案下,我也會選擇最後的這一策略
就是打開我的住宅,接納他 做 roommate,怎也不要讓他homeless
這策略不等於 我與他的婚姻復合
我對我的子女也是如此
不同的是 我們永遠是 母女關係
換句話說,姻親關係 或 人際關係
不drive我如何 「堅持」 待人 和 愛人 的原則與宗旨 ,就是 第一樓片段中所說的「愛和責任」吧!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和他結婚 或 一起住在同一屋簷下的。
同樣,分居,各有自己的經濟獨立,生活自由,不等於不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