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使我聯想起一則我個人的數據點:

背景:父母一生的賺錢能力低,退休福利也低,於是我們幾兄妹一起湊錢 養父母。

大哥從來沒有出過一份,他告訴家母的理由是:如果他給錢父母,那麼也要給同樣的錢值給 他太太的父母。

家母很不高興地說, 他太太的父母住的地區生活指數很低,沒有我父母住的消費那麼貴。怎能用來相比?


後來我申請大哥一家移民成功,給他們flexible的交租時間,暫時沒租交可推後一年才還。

結果一年後,大哥還是對我吹交租而對我不滿,父母站我這邊,大哥說父母偏心我這個女。

家母說:「我當然偏心這個女,她一人養我兩老已有十幾近20年。你呢?錢沒有出,力也沒有。」


其實我吹大哥還租是因為我再也虧不起了,在虧下去,我就養不起父母了,父母自己沒有錢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