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楼SOVOS的帖子
I only keep this to myself:
我尊重其ta人的个人选择与观点取向 sort out this information,this is their life. 如何选择过ta的人生,后果也是当事人来承担的,其ta人即使想代ta承担也不能,因为这是自然定律。
我个人的data point:
我生的全是女儿,从来没有婚前性行为,连嫁的前夫也是位三十几岁的处男。
我怀过三次胎,母女平安地生了三个,即是说我从来没有小产过,亦不选择堕胎。
后来死了排中间的一位女儿,声明:不是死于性事,亦不是死于非命。她与生俱来就有严重的大脑麻痹症的。我们在意外怀孕后才从DNA中得知她的脑瘫是DNA的突变。即是我胎中的也有机会DNA突变而生出来就是脑瘫。我们明知这,也选择不堕胎。我们把这做父母的主权交给神。
当我看着我亲爱的脑瘫女儿在这世上受盡肉身的限制,幸苦12年,我只能给她感受人间的爱悉心 intensive care,但她的苦还是她自己承受,我就算想代她受也不能,因为这是自然定律。从此我悟出 一个人在 性与爱 方面所做的选择也是只有ta自己来承受后果。
我与我前夫对另外两个女儿的管样有这些共同(但不限于):
我们希望她们先搞好她们的三自后才找对象谈婚论嫁:1、经济自立独立;2、生理需要自给自足自保;3、情感自治自保。
不要被生孩子年龄所限制,若经济自立能为自己先把卵冻了就趁年轻先做了。慢慢等到过合乎要求当自己孩子的父亲的男人再考虑生孩子也不晚。
不要为了任何经济原因,生理原因,或情感上的需要原因而找人结婚来解决这些问题。找对象结婚需要找个 兼容性高的队友来过活。
当一个人在 经济,生理,情感这三方面都能自强时,自然做到「姜太翁钓鱼 愿者上钩」的选夫婿策略。
我和前夫生的都是女儿,自然有未婚怀孕或未成年怀孕的机会。如果婴孩的生父不是一个合乎要求的爸爸,我们就要婴孩不要生父。孩子照生,我和前夫来管养,好让我们的女儿无后顾之忧地继续为她自己的事业打拼,为达到她的三自而奋斗。这个世界好似我先生这么好的继父 好的丈夫 會經營婚姻關係的男人 多的是,日后遇上了 就能把握机会。总比当初奉子成婚,后腿被拉着 的选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