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本地小报纸常见一个有点离奇的离婚律师的广告,通常大字写的是段滑稽的话,接着才是他的电话等联系方式。我记得某天广告是这样写的:
“When a woman marries a man, she hopes he will change, he hopes she never will. In the end, usually they are both disappointed.” call attorney so and so....
照今日观点写的有点sexiest,我觉得倒体现了传统婚姻常见的问题。当男女“坠入爱河”后,男的一般因为被女方容貌吸引,别的事情脑子一热顾不上考虑。然而人老花黄,当年妙龄淑女如今变成了臃肿的大妈,所以就产生喜新厌旧等危害婚姻的想法和作为。
女人一般比男人早熟或更敏感,所以结婚时有感觉男方有什么让自己不满意的,但既然“爱”上了,就往往抱着侥幸心理:他还是毛头小伙一个,以后应该能改的。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过了若干年,小伙都快秃顶了,当年的臭毛病一点也不见有改变。失望之余离婚好像成了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