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莫名奇妙的觉得(或者被洗脑):
1.案子只要想破,就一定能破
2.朱令投毒案是个再简单不过的案子了。
能不能动一下脑筋,这2条是否成立?
ynewynew 发表于 2024-01-02 03:27
妹子可能还是年轻,不了解国内官场。
第一条我也不认同,但你说聂树斌之类的案子为啥存在?很多案子,必须破。尤其是影响大的案子,上面施压,关系到负责办案的人的乌纱帽。
第二条,你找出几个影响大的校园投毒案看看破案速度和过程。作为家里有老刑警,成长过程中对公检法系统还算熟悉的,我相信这个案子警方肯定是有结论的,只是不让普通人知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