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现在老公在一起相当长的时间他都没有离婚,对不对?」
對。
「当时你和你前夫的婚姻解除了吗?」
我,前夫,我先生 三人 現階段達到的共識是:我與前夫無需解除婚姻。我們都分析到離婚會瓦解我給前夫子女多年來建立的經濟支持系統。造成系統從新設計,太多工夫要做和資源上的消耗,而且果效對現時所看到的大局而言 弊多於利。
MeekSarah 发表于 2021-08-06 21:58
那其实现在在法律上你和前夫才是夫妻,
这个先生算是情人了,并没有法律上的契约关系。
谢谢你的坦诚。
「你和你现在老公在一起相当长的时间他都没有离婚,对不对?」
對。
「当时你和你前夫的婚姻解除了吗?」
我,前夫,我先生 三人 現階段達到的共識是:我與前夫無需解除婚姻。我們都分析到離婚會瓦解我給前夫子女多年來建立的經濟支持系統。造成系統從新設計,太多工夫要做和資源上的消耗,而且果效對現時所看到的大局而言 弊多於利。
MeekSarah 发表于 2021-08-06 21:58
那其实现在在法律上你和前夫才是夫妻,
这个先生算是情人了,并没有法律上的契约关系。
谢谢你的坦诚。
我與我先生 不是standard 一紙婚姻書,簽個名表示就有法律對一紙婚姻書上有名之人的生活保障的那種。
而是customized 的一個有法律效用的contract,好似遺書、employment contract的各樣情況下如何保障我在我與我先生這段婚姻生活。即是我先生死了,仍有法律效用的遺書內容對我有保障比對一個妻子的保障更周到。
簡單描繪:所有一紙婚姻書內的契約關係,都有律師為我們議定了一份法律效用的文件提供契約關係的效用,有過之而無不及。
例如,當我與我先生在不能為自己的身體做選擇的時候,我們有法律契約給 我與我先生 權利 為對方做選擇,有權知道對方的所有medical 資料。
「那其实现在在法律上你和前夫才是夫妻,」
這是我,我前夫,我先生現時所達到的共識。
這樣,我死了後,我的所有依然可以繼續養我前夫。我的經濟受益人依然是我前夫。
MeekSarah 发表于 2021-08-07 10:17
谢谢你详细真实的回复。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生活方式,任何家庭关系,存在就是合理的。
佩服你的心胸。你是个有大爱的人。
仅仅是路人的想法,关于你和你先生的法律协议并没有非常大的约束力,因为他随时都可以找律师更改条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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