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与H-1B签证类似,但要求更高的非移民临时工作签证,
一类是给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mpanies)管理层人员来美工作用的L-1A签证,
另一类是给跨国公司派遣具有特别专业知识(Specialized Knowledge)的员工来美工作所用的L-1B签证,
L-1A签证允许外国人通过延期最长可工作7年,L-1B签证最长可延至5年。
跨国公司是L-1签证的申请人,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是该签证的受益人,L-1签证受益人在提交申请之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并无规定,但海外机构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关系,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来往。如果美国分公司属于筹备成立(Start-up)阶段,则L-1签证的首次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跨国公司要为受益人提出延期的申请。
注意:对于跨国公司的审核是很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