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公司工作半年多了, 公司政策也支持办绿卡(EB2 or EB3). 上周跟老板提出要求后,老板就去跟HR的人谈了, HR的人居然说要等我工作满一年后才能开始申请,这个要求连我的老板都不清楚,我们都感到很吃惊。 可是我知道 一个同事在工作了6个月后就开始申请GC了(我的老板不知道这个,所以没有跟HR提起这个先例),不过那个同事是几年前加入公司的,HR的人都换了一批又一批了。:)。
我现在想以这个先例去找HR的人再谈谈,大家认为我该该怎么做呢?我的打算是先EMAIL HR的人问问这个1年的要求是不是公司的新政策(顺便告诉他们那个先例),不过在发这个EMAIL之前应该告诉我老板吗?我老板的态度是实在不行的话就再等几个月满1年后再提出,当然他也想我可能的话尽快申请(因为他也了解LC and Ad会花很长时间),so我现在叫HR开始AD合理吗?
我现在担心的是向HR提出所谓的“FAIRNESS”会不会不太合适?用英文怎么合适的写这样的EMAIL呢?
非常感谢你们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