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不是小圈子的爱好问题了。
自由的边界是你的自由不能干涉到别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显然这个营销链侵犯了演员的人身自由和基本权益。
张哲瀚已经社会性死亡,官司缠身,无力自保,
委婉地通过公众号澄清表CP明是假的。
这些人就应该识趣地走开,不再骚扰。
不想他们变本加厉,嗑得更凶,还说连正主本人都要抬走!
连起码的尊重都不懂人,华人网的高知社区要及时制止她们的暴行。
foreverisnever 发表于 2022-04-15 20:39
还可以这样?是他不想立案吗?是他不想回复名誉吗?很好奇这位粉丝为他的立案和名誉恢复做了什么?
华人是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代表没有边界,更不等于扩散经不住考证的谣言,甚至伤害到他人名誉。嗑剧情的我可以理解,本人也曾嗑剧情。但是嗑真人内娱也是属于圈地自萌,有自己的边界。但是嗑到这种正主抬走,还要嗑的,头一次见。
言论自由是一种人权,但不是一项绝对权利, 言论自由的基础是有思想、有理性的人,通过对话表达自己的观念。但是言论自由也受法律限制。
请各位版主明鉴。辛苦各位版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