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續 -------------
至於我家,由我先生一開始追我,向我許下婚姻的承諾後,我已經把他公報我家。
並且帶他見過我父母,由我父母interveiw 他。
他若過到我父母這門檻,才有後來的故事發展。
我開宗明義告訴我先生我不會離婚的。
想要和我結婚的話,除非等到我前夫,他前妻都老死後方可(當時我不知他在前妻之前還有許多有性愛的前度女朋友,以為只有他前妻一位)。
假若他前妻比我前夫先死,除我之外,他承諾我不會與第二個結婚,要等我。
結婚前,我倆保持有愛無性的關係,不許他的陰莖插進我的陰道。
如果他要與我建立長久的關係,他必須與我前夫做成朋友。
如果我前夫不接受他,我也沒有資源接受他。
結果證明他很會做人,竟然與我前夫做成好朋友。
他兩幾乎每週末都相聚brunch 喝咖啡聊天。
現在我們三人守望相助,是好鄰居,好朋友。
假若他前妻不嫌棄我和前夫這窮等人家,願意接受我們的話,我們是樂意在她有需要時幫助她的。instead,we are just working behind 我先生 to support 我先生 to help her need.
------------ 暫到此為止 ----------
MeekSarah 发表于 2021-08-06 22:11
那你现在算是和你先生结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