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认识庄安安的。她生病得癌症这件事情确实是事实,没有隐瞒。所以不能说是骗捐。
如果治病单纯用庄安安两口子的收入,可能是需要捐款。庄安安老公家家境一般。庄安安家比较有钱。妈妈是退休大学老师,爸爸下岗后自己在家做投资。后来去香港协助她爷爷奶奶。她爷爷奶奶很有钱,在香港是做实业开工厂的,而且做得很大。几十万美金对她们来讲应该不是问题。但是这个应该也不能算是诈捐的证据吧。
不过这个事件确实是消费了网友们的同情心。再怎么样也应该给大家及时的更新。
citie 发表于 3/19/2016 4:33:50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1986791&postid=71135071#71135071][/url]
太久没有上华人了,简单考古了一下。 任何捐款不都需要列出消费明细,然后被捐助者的个人信息,尤其是病历,经济收入,保险这些都需要经过调查认证然后保证真实详尽公开吗? 只有这样建立在公开透明基础上的捐助,才可以说捐助者是自愿的。像庄安安这种情况,无论是美国还是国内,都绝对可以视为诈骗,而且她们的骗取数额在哪个国家也已经达到重罪程度。
受害者为什么还不报警? 即使属于FBI的范畴,其实你报警,警局的警察也会教你怎么去做的。可能这边都是70后80后,比较倾向于息事宁人,但这是纵容姑息犯罪,要知道罪恶的横行始于良善者的沉默。你们没有做错任何事,为什么要忍受她们团伙的利用,轻视,嘲笑与咒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