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没有请过住家保姆呀?
你这样算,没有一个住家 保姆会愿意来你家的。
你可以试试看,张贴个招聘广告,告诉阿姨给她的市场收入将扣除房租/水电还有医疗保险。看看有哪个阿姨会来😄 。
也就自己的亲人肯来帮你。
所以什么双标不存在。因为这样的条件你最后就只会剩下两个选择: 让亲人帮忙带娃 或自己带娃。
好奇怪啊: 承认和肯定公婆的付出原来在华人是那么难的事情啊?!
半个马和甲 发表于 2023-02-07 12:19
我觉得大家举例住家保姆这个例子本身就不恰当。住家保姆那是有合约在手的。大家一个干活拿钱,一个花钱省心。事先都是说好的了。而楼主公婆主动帮忙带孩子,有告诉过楼主带十年就要换永远跟他们住在一起养老送终?
如果没有说过,那这个合约算不算是欺诈呢?
我想在现今这个社会,如果抱着“给儿子媳妇带10年孩子就理所应当换取跟儿子媳妇将来永远住在一起,儿子媳妇帮忙养老送终”的想法是很危险也是不现实的。跟媳妇撕破脸是迟早的事。现在国内农村老人们都不会这么想了。国内农村老人帮忙带留守的孙辈的多了去了,但大多数最后都是去养老院了。
帮忙带孩子就跟你现在送孩子去参加课外活动班一样。奢望以后靠这个能进藤校就跟你现在奢望儿子媳妇能跟你同住一起养老送终一样地不现实和奢望。大多数人也都是白白花钱,最后孩子们能有一技之长就不错了。大多数帮忙带孙辈的老人们也是这种想法,我现在帮了你们的忙,以后你们帮忙养老就不错了。比如说时不时来养老院看看我,我生病了带着我去看病。我在养老院被护工欺负了你们能帮我出头。这些想法才是现实可实现的。
我觉得版上很多人的想法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