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daka在2006-1-13 17:12:00的发言:
呵呵,当初办余祥林和潘余均的警察大概都是像你这样想的。
你觉得这种怀疑no big deal, 但是对SW个人来说,可是damn big deal. 还是那句话,说白了因为你觉得SW是罪犯,这是她该受到的惩罚,而我的立足点是如果她是清白的,这对她公平吗?即使倒时候抓到凶手不是她,伤害已经筑成,当然这些推波助澜者是可以躲在电脑屏幕后一句抱歉都不必说的。
另外,在美国只有性罪犯才会被披露个人信息。
很好奇问一句,杀人犯(特别是连环杀人的那种)什么的不用公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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