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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读的书(38楼: Life of 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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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读的书(38楼: Life of Pi)
有个爱书的朋友说,读完书不写读后感就像做完课题不写成paper,是不好的习惯,这也是每次自己读完一本书后的心情写照。贴几篇2006年里面的读书笔记,和大家分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6 14:32: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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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语者》是严歌苓的一个中篇小说,讲述一个华人女子和一个美国教授婚姻的危机,同床共枕的两个躯体里,两颗心灵却相隔千里,但都不自觉对网络背后的密语者敞开过去,到头来却发现各自密语的对象其实就是身边的那个她(他),这种暮然回首原来那人就是你的情节安排,并不意外甚至有一点点的disappointing,但是非常喜欢整篇小说中运用的一种拼凑组合还原过去的方式。男女主人都有一段或几段不愿意回顾的过去,以为可以经过某种方式,例如神秘的消隐术,把它们抹去,其实它们只是被埋藏在了大脑最隐秘的地方,后来又随着时间被肢解成了凌乱的碎片。通过与密语者的对话,这些碎片顺着一种记忆的惯性被重新拾起,这种惯性和时间顺序无关,而是取决于碎片在大脑埋藏的深浅程度。这些记忆的碎片依照从浅到深的顺序重新组合成了一个既是过去也是现在的故事,就像一幅立体主义的油画,既破碎又完整,既真实又不太真实,可也许这才是最终级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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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睛越过大片的屋顶,望着海上的航行。
屋顶是海,屋瓦波涛起伏。
楼房是氤氲的海底密密匝匝的礁石,
街道是楼房的礁石之间的裂缝,
人是在狭长的、纵横交错的裂缝间穿行的海鱼。

童话的翅膀从这里张开,任思绪遨游,任想象横行。端着一叠痰盂从远古深海走来的李靖,痰盂中有他奶奶的,母亲的,自己和妻子的,还有独生子的,奶奶的小痰盂摞在最上层,形成一个宝塔尖的样子,于是因托“塔”闻名的李靖成了全家唯一载入史册的人物。中年得子的李靖,没晚一边监督着哪吒悬梁写字,一边在旁吹着肥皂泡思考如何让儿子继承自己的使命,成为另一个李靖。终于李靖在肥皂泡中找到了出路,他用卖血换了一架钢琴,请来老师,把哪吒有强力胶固定在琴凳上,让他学习如何把琴谱上黑色的豆芽移植到钢琴上。为了不让哪吒有偷懒的空闲,李靖又在每个琴键上涂上了强力胶,手指必须一刻不停的勤奋的练习才能不被粘住。李靖的肥皂泡从窗外飞了进来,正在弹琴的哪吒在肥皂泡的膜面上,看到自己的模样正在迅速的向父亲靠拢,他开始明白了父亲的意图。不要,他不要变成父亲的样子,不要长大,飞速的思考中,并没有找不出任何的出路,而手指却被僵在了琴键上。听到琴声嘎然而止的李靖,走进屋子,只听哪吒对他说,父亲,我把肉身还给你,然后就一动不动了,从此,天空中又多了一颗流星。

接着走上来的是盛唐的李白。困扰于大工业强大的复制环境中的这位天才,把创作诗歌从用笔写改成了扔石头的行为艺术,却依然难逃被复制的宿命。有一次,他扔出一块鹅卵石砸中某家的玻璃并引来一阵谩骂后的不多时,玻璃的破碎声和人们的谩骂就如雨后春笋般在他听得到或听不到的地方破土而出,而且慢慢的,这项扔石头砸玻璃的行为艺术从无目的的模仿演变成争吵中的一种攻击破坏手段,完成了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孤独的行走在自己的复制品中间,找不到出路的李白走到了楼顶,在太阳落下地平线的那一刻,绝望的纵身跳下,他应该是回去了他原来的那个地方——盛唐。

最后浮上来的是清代的贾宝玉,在T形台上展示着信息、时尚、包装、意识流等这些流行中的新元素,可是再美的华服,不过是一幅空空的臭皮囊,在人世来回走一遭,这一遭是一劫。也许最先锋最极致的时尚是把一切都取消后的——光头烁烁,可这实在需要超凡脱俗的果敢和勇气。

在没有围墙的想象的国度里,像梦幻般的呓语,作者用时空交错和虚实交叠的文字表达出一种对人类文明的终极思考和探索。屋顶上的童话是华丽的,也是悲愤和绝望的,文明的内核是坚硬的,也是易碎不堪一击的。铜墙铁壁钢筋水泥并没有增加安全感,金缕玉衣珍馐佳肴也没有换来更多的满足,在太阳的光热里穿行的生活正在面临干涸的危险,却依然在不断的被涸泽而渔中。而在这个旱季里的童话,是润嗓的清泉,还是止渴的鸩毒,也许只有喝了才会知道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0 22:44: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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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ysterious Flame of Queen Loana是读过的Eco的书中,最易读的一本,相对于The name of Rose中长篇累牍般的关于艺术和宗教的论述,或者Foucault's Pendulum中排山倒海的与中世纪神秘主义及各种秘密宗教团体相关的人名书名一切名词来说,阅读这本主要讲述当代意大利历史和流行文化的小说,感觉要流畅的多。

故事的主人Yambo,a sixty-year-old rare-book dealer in Milan,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部分的记忆——他能够清楚的复述所有读过的故事的情节,也能流利的背诵每一首读过的诗歌,却记不起自己的名字和过去,认不出自己的家人,一切从现实中的得到的或经历的与自己相关的内容都被封存了起来。为了找回丢失的这六十年,Yambo回到了童年生活的旧房子,在堆积的旧报纸、漫画书、杂志、磁带、相册和日记本中,搜寻一切与自己相关的纪录,通过这个记忆重组的过程,配合各种泛黄的插图,再现了Yambo这一代人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童年和青少年生活状态:墨索里尼,法西斯,天主教,游击队,盟军,……

穿行于迷宫般纷乱的记忆中,如同行走在被浓雾覆盖的天幕下,看不清前路,找不到路标,是清醒还是昏迷,是在做梦还是在睡中穿过时间回到过去,抑或是回忆真的就在生命将走未走的那一刻浮现出来,已经变得无所谓,甚至乎这些出来的画面是否过去真的发生过,或者只是存在于Yambo曾经的幻想和梦境里,似乎也不再重要,在那些实实在在的发生,如帮助八个被德国人俘虏的哥萨克人摆脱盖世太保的追捕投奔游击队,和虚虚幻幻的故事,如漫画中反抗暴君Ming的英雄Gordon,的混合交替中,Yambo拼命寻找着一幅最终的图像——他的初恋情人的模样。而当她终于向Yambo走来的时候,"I (Yambo) feel a cold gust, I look up. Why is the sun turning black?"。

The illumination "others achieve when they come to the brink, at which point, ..., they understand everything, but as they know, they cease to know",也许是一种宿命,而Yambo究竟有没有成为那个幸运的“I understand, I know, and I even remember (now) that I know"的摆脱宿命的人,在这个未知的结局中,忽然感到一阵hopeless in hopelessness的寒冷,我以为,这是一种文学的无望。

虽然整部小说读起来有点晕眩,但是中间一些片断小故事,在作者诙谐的语言和生动的描述下,别有一番趣味。例如,一个关于Yambo祖父的蓖麻油的故事:在法西斯上台前几个月的一天,一群黑衫党人闯入Yambo祖父工作的报社,一通乱砸,临走前还给Yambo的祖父灌下了很多蓖麻油。这是黑衫党惩罚人的一种手段,借此让这些人把头脑中的“歪念”排泄出去。拖着虚弱身子回到家里的祖父,脑筋依旧活络,在其中一次上大号时,他把大便排入一个罐子里,倒入蓖麻油,把调和之后的混合物装入一个细口瓶,用蜡封住。这个瓶子一直保存到1943年,墨索里尼倒台的五天后,祖父带着这个细口瓶和三个朋友来到当初给他灌蓖麻油的黑衫党人Merlo的住处,让他喝下了混合着粪便的蓖麻油,读到此处,不禁被祖父这种幽默式的eye for an eye逗得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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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2:5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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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的上部,继续《活着》的残酷风格,讲述了江南某小镇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动乱和生死,前一天还意气风发挥舞着革命大旗的宋凡平,第二天成了地主成了打倒对象,被红袖章们群殴致死;曾经看守宋凡平的红袖章几个月后也被戴上了高帽子,在监狱中把二寸长钉钉入自己的的头顶,自杀身亡;还有红袖章的儿子,因为留着长发,被其他红袖章按倒在地强行剃头,挣扎的过程中,剃刀插入后劲动脉,失血而死……在作者擅长的笔触下,一个个血腥的场面通过两个男孩无辜的双眼浮现于文字之上,但是很奇怪,读后并没有一种像读《活着》中那些死亡的画面时感到的那种拼命不放弃的垂死的挣扎,而只有一种空荡荡的麻木。也许是因为年代的问题,关于文革的文字已经很多,小说的,非小说的,自传体的,回忆录式的,所有的非人性,所有的残暴,所有的荒唐,所有失去理性的癫狂,一切命运的不可测……初读这些文字时的震惊诧异已经变得越来越淡,迟迟解不开的那个问题:为什么,依旧冷清清留在一个角落,找不到答案。


抛开战争瘟疫自然灾害不说,历史上因人而起的生命之灾,在读过的文字里,了解最多的有两件:Holocaust,和文革,虽然对后者,好像还没有官方的数据可考。如果说Holocaust中对犹太人生命的漠视还有宗教民族的源头可考,那么文革中人与人之间今朋友明敌人的暴力批斗也许更纯粹的源自人生来的恶的本性,一种无止境无理由无目的兽性的发泄。如果说动物世界里的弱肉强食你死我活是因为一种最基本的求生的欲望,还可以理解,那么从那些发生在人类中间的为了生存以外更“崇高”的理由的屠戮中,看到的更多是人自身的某种荒谬。


文革动荡的十年中,最大的混乱也许不是家破人亡、学校关闭、社会运转失去秩序,而是生活在里面的很多人失去生存方向后迷失的混乱,就像《兄弟》中整日游荡在小镇上的李光头和宋刚,母亲在上海治病,父亲被打成地主关在监狱,只剩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带着空洞的身体,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消磨着时间和生命,而那些走在浩浩荡荡游行队伍中的红袖章们,其实和这兄弟俩无异,并没有因为响亮的口号而使他们变得不一样,不过是换了一种“消磨”的方式。


《兄弟》中除了残酷,还有温情的一面,尤其是描写父亲宋凡平被打倒后依旧把微笑的生活态度展现在儿子面前,与儿子们一起收拾抄家后的乱局,带儿子们去月光下的海滩看海,教两兄弟怎么捉虾煮虾打牙祭,用不高明的笑话掩饰被打脱臼而浮肿的左手,这些温馨的文字,在残酷的血腥味中,显得既真实又不真实,虽然打动人,却有一种不自觉的拒绝在里面,因为这个铁汉柔情的爸爸实在太过完美,而习惯了现实的我们是不太愿意接受这种完美的。


《兄弟》的上部缺乏像《活着》带给读者的那种生命和死亡的震撼力,语言上更多恶俗的调侃和幽默,暴露人性丑陋的一面,但有点过于刻意,反而显得苍白无力,仅在嘴角留下一丝冷笑的痕迹。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兄弟》的写作是一种失控的写作,虽然《兄弟》的故事发生在两个失控的年代里,一个是上部中的文革,下部的故事按作者的话来理解,应该发生在改革开放后纵欲和性欲泛滥的我们这个时代,但是还是希望《兄弟》的下部不要再是一种失控的写作,因为一个作品的力量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作者冷静的思考和对作品强大的掌控力和驾驭力,失控的写作容易流于文字表面的煽情,使作品变成一种像肥皂剧般的消遣,这,应该不是曾经《活着》的余华写《兄弟》的初衷。


URL: http://www.tianyabook.com/yuhua/xiong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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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2:5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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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如死,死不如生,先死后生”,这是一个曾经在清宫伺候老佛爷、民国间在雍和宫内某间小屋与猫相伴至死的王太监为三个在天桥卖艺为生的小孩:怀玉、志高、丹丹,占卜出的冥冥之命。七年之后,已是北平当红武生的怀玉随师傅和戏班南下上海,成了上海滩第一武生,却抵不住美色的诱惑,搭上大亨金啸风的女人,电影界第一女明星段娉婷,在海上沉沦;为爱追到上海的丹丹,为了报复,成为金啸风的女人,卖了身卖了爱情,也卖掉了一生;留在北平的志高,没有等到丹丹的回来,没有成为像怀玉般的名角,只是安安分分的唱戏,将来成家生子,在乱世中求一份平静的生。三个人的爱恨纠结,最后都应了王公公的另一幅卦:将来的那个人,不是心中的那个人。

这就是李碧华《生死桥》的故事,讲述了乱世中三个戏子的生生死死的分明的故事,没有眼泪,因为流出来的是血,鲜红的血,陈年的血,在飘雪的冬日里凝结成块,来年开春暖烘烘的日光下,也许会融化开,结疤的伤口重新裂开来,经年反复,伤口的痛已不再是痛,而变成了一种冷漠,看似无情,实则只是把那段情封存了起来,直到生死桥上把情关打开,把情留在尘世,把无情带到彼岸。大上海的灯红酒绿,梨园戏台的锣鼓喧天,这一番浮华在作者淋漓的描述下像一团炽热的火,可燃得虽旺,里面的人心却因为失爱而冰冷的刺骨,这是《生死桥》最大的魅力之一。作者用一种旁观者看戏的神情和清醒的语言,把三个人的爱恨情仇说给读者,也说给故事里的每个人。习惯了听别人的故事,看别人演的戏,却忘了看自己的人生,把台上的戏带到台下的生活里,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戏中的人又怎会知道自己是在演戏呢?

《生死桥》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民国二三十年,外敌入侵、国不将国的大动荡期,全国上下涌动着抗日的激情,可是这个乱世对怀玉、志高、丹丹来说,就像发生在戏外,小说中虽然有几处着墨,但只是蜻蜓点水。有一处学生要求抗日的游行队伍和大户人家出殡的队伍先后出场,从小识字不多的怀玉和丹丹对学生们散发的传单只能认出个只字片词来,警察来了,标语倒了,学生散了,就都没了,倒是在后面送葬的队伍中撒纸钱的绝活儿让两个年轻人觉得更有瞧头,还遇上了在里面喊嗓子的志高,更多了一份兄弟江湖偶遇的温情。所以,小说每章的标题里虽然都有明确的民国纪年、地点和季节,但实际上,里面发生的故事和这个年代没有太大的关系,倒是四季的交替和上海北平两地的交错平行,暗示着三个人命运的变迁。 所以,《生死桥》不是乱世的悲剧,不是时代的缩影,而是人世间不断重复的一种命运,像春秋的轮回,像夏冬的永恒。

《生死桥》虽是一个悲剧的故事,但小说里读不出任何的同情和怜悯,这种李碧华式的悲情、绝情和无情,是她小说最大的杀手锏,像《霸王别姬》,像《胭脂扣》。无论是最后失明永远生活在黑暗里的怀玉,还是堕落染上梅毒最后自杀的丹丹,都不需要眼泪的悼念,如同先死后生终有福的志高,也不需要无谓的庆幸。生死是一种安排,上苍也好,宿命也好,命运像一杯醇厚的红酒,流着血的颜色,抿一口,有点甜,有点酸,还有点辣辣的,喝下去,胃里开始热起来,火开始烧起来,开始晕了,懵了,慢慢的,醉了,睡了,不知睡了多久醒过来,已不知是何世,眼泪已都留在了那个沉睡的梦里,这就是《生死桥》的故事和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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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3:0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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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ice of life是一本很奇特的书,作者Piero Camporesi是一名人类学家,和一般从过去的文献中来关注今天人类文明、更着眼于古文献style的人类学研究不太一样,Camporesi是从浩瀚的历史文卷中,搜集资料数据,重塑了几百年前人类的生活面貌和生活方式。Eco在这本书的序言中打了这样一个比方:Camporesi像一位绅士,走进一间铺着华丽地毯的房间,当大家都在因为精湛的工艺、亮丽的色彩、或者别致的样式,赞美这块地毯是一件如何如何伟大的艺术品时,Camporesi却掀开地毯的一角,让大家地毯下面还在蠕动的蚯蚓、蟑螂、及各种幼虫。

Juice of Life一书围绕“血”,讲述了几个世纪以前人类和血之间亲密的接触,关于血的各种仪式、血的神话、和现实中的血。记得以前在电影和书里都看到过读到过中世纪欧洲放血治病的传统,据说现在理发店门口旋转的那个圆柱体标志,也是由此而来,因为当时执行放血的通常是理发师,所以他们在门口挂上红蓝白三种颜色的布条,代表动脉、静脉和绷带,使周围的人知道,如果生了病,可以来这里放血。在李安执导的电影《理智与情感》中,就有医生给发烧的妹妹放血的画面。

除了放血可以治病除疾,血被认为生命之本,因为纯净的血在身体里面顺畅的流动,所以人才有了生命,随着人的饮食,血液开始变得浑浊,杂质越来越多,血液循环越来越不通畅,湿润的血液渐渐开始干涸,生命渐渐走向死亡;血还被认为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万能药,纯净的血液滴在伤口上,伤口就会愈合,给濒死的人换上婴儿新鲜湿润的血液,可以返老回春,吸血鬼的故事也许就是从此而来;血和人的精神灵魂连在一起,让不干净的血流出来,身体重获健康,心灵才可以得到净化,所以一些宗教中会有self-torture的自虐的教规。血的传说里,当然少不了圣经故事中,耶稣的血化成酒、耶稣的身体变成面包的片断。

男人和女人的血循环又不尽相同。每个月的生理周期,让女人把不纯净的血排出体外,而男人却不行,也许这是女人比男人更优越更得意的地方。可也因为如此,经期的女人被认为是肮脏不祥的怪物,于是有人相信,让月经其间的女人,不系腰带,披散着头发,光着脚,在花园里行走,可以赶走植物上的害虫。同样,过了更年期的老女人,因为没有了每个月排毒的这个过程,要净化自己的血液,只能从年轻人甚至婴儿身上汲取新鲜养料,变成了另外一种威胁他人生命的怪物。还有麻风病人,因为他们是两个男女在不被社会道德认同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比如婚外恋的情人,在一个堕落的子宫里被受感染的血液孕育出来的胎儿,所以他们生来就是受到诅咒的。我想,历史上对麻风病人的恐惧,除了疾病本身的原因,应该还有它背后对违背当时社会道德的一种恐惧吧。

Juice of Life,是一本关于血的梦魇般的书,虽然只有薄薄的百来页,但绝对不能在一个时间里读完,正如Eco的序言中说的,Camporesi的书要慢慢的一口一口的呷,如果一口吞下去,就像一整个礼拜都在吃奶油泡夫,肯定会觉得恶心的。试想如果一两个小时都沐浴在关于血里来血里去的词句中,鼻子都快嗅出惺的味道来,那是一种多可怕的感觉。我想,再理智的我都会变得迷信起来,都会忍不出想咬破自己的手指尝尝血的滋味。在医学高度发达的这个世纪里,流淌在我们身体里面的血液更多时候只是化验室的一个样本,在我们正在或者已经失去了和血直接的联系的时候,读Camporesi的文字带来一种很有意思的体验,让我们看到人类曾经一个不可思议的弥漫着血、肉、性的味道的过去,也给读者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去阅读那些千百年前留下来的纪录,去探视地毯下面发生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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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3:0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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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李安的《十年一觉电影梦》的那个上午,哗啦哗啦翻去一百多页,开始有点舍不得再看下去了。记得Eco小说里有一位书店老板,家里的书架上堆满了书,别人问起他,这些书他是不是都读过时,老人家反问道,你吃完了肉罐头,会不会还把罐头收集起来呢?一本好看的书,也许就像一罐很好吃的肉罐头,不忍心吃得太快,就像小时候,买到一支好吃的雪糕,不舍得咬,而喜欢用舌头慢慢的舔,虽然吃下肚子里的东西还是一样,但拥有的过程越长,满足感就会越强,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状态。

《十年一觉电影梦》是一本李安的传记,编者张靓蓓从二十卷采访录音、近三十万字的原始材料中,经过加工整理,用第一人称写成,稿件经过李安本人多次修改,编者和李安本人的互动,加上书中的“我”,使得在阅读过程中有一种在读李安自己写的文字的错觉,像是在读李安的自传那样。全书十一个章节,第一二章讲述李安的童年和求学生活,后面七章介绍从推手到卧虎藏龙,李安导演生涯以来拍摄的七部剧情长篇的经历,一章讲述一部电影,非常分明,第十章奥斯卡,讲的是卧虎藏龙对美国电影甚至美国文化的影响,讲东西方电影、文化的碰撞、火花,讲李安在这个碰撞中的尝试、探索和期望。编者在前言中提到,《卧虎藏龙》拿下奥斯卡之后,编者第二次采访李安,在这次采访中,她看到一个意气风发、滔滔不绝的李安,一个思如泉涌、具有批判性的李安,诚然,从毕业作品《分界线》拿下纽约大学影展最佳导演和最佳影片、之后在家中窝居六年、1991年推手以来三步国片三部西片、再回到国片尝试武侠片,《卧虎藏龙》从内容还是形式都是李安一次巨大的实验,也是多年厚积后的一次勃发,可能这样,才有了着眼于东方电影如何在西方主流文化中脱颖、如何在电影中寻求东西方文化共通性的这一章。最后一章电影梦,散文式的语言,汇入Ben Johnson的诗歌《The Dreame》,把传记写实的风格转入一个如梦如影的诗境,引人遐思。

读《十年一觉电影梦》,看到一个儒雅、温软如玉、好好先生以外、充满自信、锐气、勇敢、执著而不放弃的李安,即使郁郁不得志的六年,都没有磨去他这些痕迹,也许这正是他作为华人导演在好莱坞创造奇迹的本源。书里不止一次的提到,李安觉得自己在导演上是有点天赋,从他大学落榜进入艺专开始如鱼得水的生活开始,在戏剧电影的学习工作中作为一名导演的归属感,让他对自己的这一点天分,充满了自信,或者还有点点艺术人的自傲,但这种傲气不是电影奖项也不是卖座票房可以赋予的,而是李安本人对自己导演能力的一种认定。因为用奖座票房堆积出来的骄傲不过是一种暴发户式的目中无人,是不堪失败一击的,只有清醒的自我认知才可以使人在失败的时候懂得反思、在成功的时候不被掌声冲昏头脑,坚持沿着自己的道路走下去。李安说,拍片很好玩,因为人活在想象的世界里,而且“在片厂我可以横着走,拍完片后走在纽约街头,就得回过神来多留心,免得找打!”,在这个自我调侃的笑话中,李安描述了自己享受作为导演作为一个剧组最高领导而由此获得“横行霸道”特权的心情,这是一种在职业中追求自我实现自我的享受,而不是掌握了导演生杀大权就颐指气使的飞扬跋扈。

中间介绍七部电影拍摄的章节,讲述了剧本构思、拍摄的初衷、前期的准备、拍摄过程中的苦乐、影片如何发行以及上映后的各方反映,和导演对这些反馈的思考,还有一些参加影展的点滴。在讲述影片的社会大背景和导演要传达的理念时,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解说导演如何把一些重大深刻的历史社会现象及其后挫力投射在影片中,尤其是对南北战争的复杂南北关系和六七十年代革命运动后解放力量在美国家庭生活里的渗透侵蚀,剥茧抽丝,娓娓道来,让读者看到一个关注人性充满人文关怀的李安。写到拍摄过程和后期制作中的苦乐,语言开始生动活泼起来,写乐,有一种痛快,比如说到《卧虎藏龙》美国市场的预期票房将超过《饮食男女》的两倍,“很美了罢!”,简洁明快四个字里面读到一种成功的喜悦;写到苦,有时是一种苦中作乐,有时是一种要了命的捶胸顿足,比如讲拍摄《与魔鬼共骑》时请来的群众演员,他们对南北战争充满兴趣,所以能让他们在影片中体验当年的战争情境,自是比一般的临演好用,但因为每个人都不愿意“出师未捷身县死”,开拍时大家挤着抢开枪,后来指定了谁死谁受伤,可是每个牺牲的人“都是七扭八摔的表现够了才死掉”,诙谐的语言写出当下导演哭笑不得的无奈,又如写《卧虎藏龙》的配音剪辑,为了坚持原音重现,又要克服周润发杨紫琼的广东腔普通话,先从头到尾录三遍,然后来一个字一个字挑选组合,甚至到一个字分三个音节组合,直做得“当时我曾心生念头,想先杀了演员,再咬舌自尽!”,一个真性情的李安跃然纸上。书中有很多这样可爱的片断无法尽述。

《十年一觉电影梦》这本李安传,书如其人,人如其书,藏着锋芒,闪着剑光,带给人一种细腻真实而又真情的感动和感悟。读罢全书,并不似起初以为的那样,会对着空空的罐头无聊发呆,因为读书的过程是一种文字的享受,即使是吃完了肉的空罐头,也要好好的收藏在书架上,当作一次愉悦旅程的回味和纪念,何况一本好书里面丰富的内容,又岂是一次可以吃个精光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0 23:02: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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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1 01:5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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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ricco在2006-2-11 1:32:00的发言: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李碧华的作品,好像也是相对比较厚的一本。当年偶然在书市买到的,读了好几遍。可惜到美国的时候没带着,后来想让父母带过来,却被告知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给弄丢了...


不过一直奇怪为什么没有把它拍成电影,感觉李的作品大多都拍过电影了,且不乏霸王别姬之类的优秀作品。


李碧华的小说情节简炼,戏剧性很强,很适合改编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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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1 20:4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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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宝宝在2006-2-11 15:52:00的发言:
佩服之极,请问楼主是如何购买这些中文书呢

有些是网上的电子版,有些是从学校东亚图书馆借的,还有些从台湾一个购书网站博客来上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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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4 02:5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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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推理小说是一种毒,越看越怕,越怕越想看,无论是在客厅阳光洒进来的落地窗前,还是裹着毛毯窝在沙发里,堕落在背脊发凉的刺激中不能自拔,也算是小小自虐一把。


绫迂行人的杀人馆系列,目前译成中文的好像一共六本,以前读过最经典的两本《杀人时计馆》和《杀人十角馆》,尤其喜欢《杀人时计馆》。





行人馆系列的最大共同点就是,每一个案件,或者说每一个谜团,都是发生在一幢奇怪的建筑中,这种寓谜团于建筑物中的推理小说格式,最先可以算是岛田庄司的《斜屋犯罪》而开创的。


《杀人水车馆》属于经典的本格推理解谜,深山中一座水车馆的别墅中,住着一个带着面具的男主人,和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少女,一年前一个暴风雨的日子里,水车馆里,一个女仆跳楼而死,一幅名画被偷,两个男人失踪,一个男人在封闭的二楼人间蒸发,另一个的尸体被发现在地下室的火炉里,被肢解后的尸快已烧得面目全非;第二年的同一天,男主人按每年的惯例接待同样的来客来水车馆赏画,还有岛田洁这位新客人(行人杀人馆系列中的神探,岛田(庄司)+(御手洗)洁(岛田笔下的神探)的组合),通过去年案件现场这些目击者的回忆,岛田洁揭开的将是怎样的真相?

《杀人人形馆》是一个心理悬疑故事,在一座堆放着各种苍白赤裸的人体模型的房子(所以被称为人形馆)里,画家“我”不断收到各种威胁信,不断有怪异的事情发生,在人形馆所在这个区域的周围,连续发生小孩被杀的案件,接着,画家的养母也葬身火海,人形馆别馆的一位房客又在密闭的房间中被害,真相是……。相比本格推理强调造谜团解谜团的风格,心理悬疑小说更注重刻画悬念制造惊悚诡异的气氛,人形馆的故事,读到最后用人格分裂论解释真相,没有经典本格推理揭开谜底时那种激动澎湃的心情,更多的只是一种对变态的惊骇,而且在多重人格解释中“几”重这个问题上,读者基本是被动的,似乎不如本格推理那么富有挑战性。


《杀人黑猫馆》既是解谜又是悬疑,采用类似水车馆时间交错的叙事结构,在一次意外失火中失忆的黑猫馆管理员,在一本记事本中记录了九个月前发生在黑猫馆的可怕的事件:一个身份不明的女子,死在黑猫馆的大厅里,大厅是从里面用柜子封住的,里面还有四个当晚磕药狂欢的大学生,黑猫馆地下室发现的白骨,其中一个大学生在从里面上锁的浴室里上吊而死;失忆的管理员拿着这本手记找到推理作家鹿谷,希望找到黑猫馆并解开九个月前的这个谜团。作者把过去的发生和现在的调查错开来讲述,增添了小说悬的气氛。当鹿谷循着线索找到原来以为在日本本土的“黑猫馆”,却发现该建筑的一切都和手记中的描述反了个个儿,就像是从镜子里看到的反射那样,真正的黑猫馆又在哪里?鹿岛借助《爱丽丝梦游仙境》和姐妹篇《爱丽丝梦游镜子之国》带来的灵感,终于找到了镜子那面的黑猫馆,并解开了手记中的密室之谜。

《杀人迷路馆》是经典的连环杀人情节,在一个迷宫般的地下建筑里,四个推理作家一个接着一个按照自己正在创作的推理小说里开头的情节而死去,解谜的关键在第一个受害者,小说里只是讲凶手将一个公牛头标本放置在死者的脸部,而在实际的现场,死者被勒死之后,还被割断了颈动脉,耷拉的头和身体成直角,公牛头的标本则是放在死者头的后面,凶手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的切断死者的脖子?

被称为日本新本格推理派的旗手,绫迂行人的杀人馆系列,在犯罪情节方面虽不及他的老师岛田那么宏伟瑰丽浩大,但另类的想象力、神秘不可解的谜团、扣人心弦的悬念、阴森恐怖的气氛、出人意料峰回路转的结局,都是他小说中让人中毒的元素,简洁明快的对话是行人小说的另一个特点,干脆利落,和紧凑的情节发展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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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短篇集《台北人》,明白了为什么白先勇先生会被称为“当代中国短篇小说家中的奇才”,明白了为什么有人说,学写小说,要看白先勇的《台北人》。他的小说,既写实又充满诗意,几个转角,轻易就把人带入今与昔、生与死的万丈云雾之中,他的语言,冰冷中透着温暖,悲悯中带着无奈,像怒放在阴天里的杜鹃,那一抹血红,像腐烂了的希望,还未睁开眼看清楚这个世界,天地却已经回到了最初的混沌。同为旁观者,张爱玲是冷眼的,冷酷的,冷笑的,而白先勇,是悲天悯人的,却又是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因为历史的长河永远都在流动,无论里面流的是什么,是脓是血是琼酿还是清水,任何令人怀念的片断只能偶尔的回顾,而不可能凝固成抓在手里的结块。

《台北人》由十四个短篇组成,虽然每一篇都是独立的故事,合成一集,却是一幅从辛亥革命到民国四五十年的历史长卷。从国民党高级军官、军官夫人、上流社会的名女,到旧上海的电影明星、歌厅红女郎,从知识分子、曾经的学生领袖,到普通的军队士兵,从商人到仆人,这些个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主角们,都有一段在大陆或辉煌或难忘的过去,内战后逃难到台北,都拼命的想在隔海的异乡抓住这段曾经的过去,却永远只是水中捞月的徒劳。所以说,《台北人》是一部民国史,是一幅民国的大陆人在台北生存生活的众生画像。小说集的开页,白先勇先生引用了刘禹锡的《乌衣巷》: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四句诗,道尽了《台北人》中的情境和情绪。

《玉卿嫂》、《寂寞的十七岁》、《谪仙记》、《谪仙怨》和《芝加哥之死》是《台北人》短篇集以外的几个中短篇小说,前两个讲的是民国时大宅门里的故事:玉卿嫂温柔顺从的外表下,是一颗拼死要把“干弟弟”锁在自己世界里的痴心;十七岁的少爷,叛逆而自卑,像一只跌落在蜘蛛网里的小虫,用力扑腾着四肢,却只是把自己越缠越紧,惶惶找不到出路;后面三篇写的则是在美国的中国人,抓不住过去,回不到从前,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是另一群可怜的“台北人”。


上面这些短篇小说,时间空间虽然不尽相同,但基调都是悲观和绝望的,尤以《芝加哥之死》的结尾为之极:“吴汉魂,……,文学博士,……,一九六零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一九六零年六月二日凌晨死于芝加哥,米歇根湖”,把这种生存的无望写到了最顶写到了最底。也许用弗洛伊德的死亡驱力理论来理解会容易些明白些:人活着为了什么?生命的终点是无一例外的死亡,生,其实是为了死,在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一种求死的本能动力,在推进我们的生命。这样的调调,虽然很消极,很宿命,但却真实得容不得我们去否认它。死亡是一种生的毁灭,也是一种解脱后的生,这是白先勇先生这些短篇留给读者最大的一个启示。

URL: http://www.white-collar.net/01-author/b/05-baixy/bai_xianyon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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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好!玉卿嫂语气很平静,但是很震撼。


白先勇的孽子是我看过的写同性恋的最好小说。





刚在网上买了《孽子》这本书,好期待[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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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4 17:0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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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文凭,喜宝出卖自由换来剑桥的学费,而当她发现老头子给她的钱已经远远超过将来靠那张文凭能挣的所有钱的时候,她犹豫了,她不是第一个这样堕落的女学生,从这点上来讲,亦舒的小说《喜宝》似乎对贪慕虚荣的女孩子有一定的警醒作用,就像小说中间,喜宝遇见老头子以前的一个情妇,知道她从学生变成输得精光的赌徒时感到的那份震惊,仿佛看到了若干年后的自己。可事实是,生活的路并不是那么简单和容易可以选择的,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富人和穷人的差异存在,就一定会有两种人:一种人,钱多得花不出去,或挥霍或无所适从,总之都是抑郁寡欢;一种人,钱少得总是不够花,烦恼抱怨,生活苦闷:这两种人,泾渭分明,永远居住在天平的两端,永远,谁的故事都说服不了谁,即使是从天平那端走到这端的喜宝,不过是从一种人变成了另一种人,从一种烦恼变成了另一种抑郁,所以,《喜宝》其实并不是一篇警示人教育人的小说,而是一幅呈现生活之两极状态的文学白描。很多时候,文学创作的成功与否,并不在于它是否给读者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而在于它所建造的那个迷宫是否能够吸引人督促人,去思考如何走出去的问题,也许这才是文学作品的力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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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s Dreams》,是物理学家Alan Lightman写的一本关于时间的小说,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脑袋里总是会浮现相对论三个字,无论从书名,书的内容,还是书作者的背景,但读完之后发现说,其实它和物理无关,所以即使对我这个物理绝缘体来说,也是读得兴味盎然。当然,也许明白相对论的同志们,读起来的感受会和我完全不一样吧。

《爱因斯坦的梦》是一本关于时间的哲理小说,由许多个描述时间的小片断组成,通过“愛因斯坦的三十個夢,刻劃了三十個不同時間觀的世界”,有讲时间的三维,讲过去、现在、将来的循环,讲机械的时间和自然的时间,讲时间的流动停止与生命死亡的关系,讲如果把一生浓缩为一天每个人的生命会如何,讲同一个发生在不同地方的人看来会怎么的不一样,讲回到过去的人和没有将来的人,讲火车汽车如何改变了人的时空感,讲时间和发生就像光在两面镜子之间来回反射,讲人想抓住时间让时间停住的夙愿……小说的语言,通俗明了,短小精悍,既有一种轻快跳跃的节奏感,又不乏朦胧迷离的诗意之美。抽象的时间,深奥的哲理,在简洁明快的文字下,增添了另一股吸引大众的生命活力。


在小说倒数第二章里有一个格外精妙的比喻,把时间比喻成飞翔的夜莺,想抓却因为动作不够快抓不到夜莺的正在或已经老去的男女,和唯一能赶上夜莺速度却永远不会想要抓它们的孩童,残酷的时间对每个人仿佛都是一种讽刺,嘲笑着不懂珍惜等不及下个生日的童稚,嘲笑着拼命想停住却永远留不住的徒劳。终于,我们在某一刻,明白了得不到的过去才是最好,懂得了缅怀和珍惜失去的过去,却发现,这一刻又成为了过去,时间,经常和我们开着这样的玩笑,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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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ina Jolie这本旅行手记《Notes from My Travels》记录了她随UNHCR联合国难民署去到世界上几个生命正在遭受践踏的国家和地区,一路的所见所闻和所感:物资极度匮乏的塞拉利昂,数以万计的难民;经历Pol Pot政权恐怖屠杀的柬埔寨,至今地下还埋着无数随时可能踩到引爆的地雷,很多平民因此而残疾甚至丧命;战争不断的阿富汗,大批的难民涌往巴基斯坦,长年的收容,让巴国自身也不堪重荷,一些难民营将相继拆除,这些难民将何去何从;Paramilitary和游击队间战争冲突不断的哥伦比亚,软弱的政府无法控制局势,生活和性命受到双重军事威胁的平民,只能背井离乡,逃往至邻国的厄瓜多尔祈求保护。

从这些笔记中,我们读到的不只是一个个骨肉分离生离死别的凄惨的故事,一桩桩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兽性的暴行,还有更可贵的是,这一个个生命在这样生不如死的环境下,依旧顽强执著的进行着每一次活下去的挣扎和努力。这些个在生理上和精神上都饱受创伤的难民,既是最脆弱的,也是最坚强的一群人,他们对生命的不放弃,让人敬畏,“I am in awe of these people. Their will. Their hope....”所以,这不是一本赚取眼泪的煽情之作,作者用自己的实见实闻,唤起我们对世界的关怀和对生命的思考。

此外,一个频繁出现的词“grateful”“感激”,也是这本旅行笔记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还很不理想,贫穷,战争,饥饿,杀戮,天灾,人祸,还在,还有许许多多的难民需要人道的援助。和他们相比,我们拥有的已经太多。当然,不可能要求我们每个人都抛下现在的生活去当义工,这不现实,但是,如果通过阅读这些连最基本的生活资料都无法保障的我们的同类的故事,能让我们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和经营我们自己的人生,其实已是一份很不错的收获,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整个世界而言。“Maybe I think I should feel guilty for my ability to come and go from these places when others have no choice. I know one thing. I know I appreciate everything more. I am so grateful for m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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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在网上看到《活活烧死》的推荐,也不太清楚究竟讲的是什么,只知道是关于妇女压迫的,甚至还误以为是个发生在中世纪的故事,但被这个触目惊心的名字吸引,就决定买回来看看。拿到书读了扉页的介绍,才知道,原来这是一个纪实文学。作者舒雅德Souad1957年生于约旦,在17岁的时候,未婚先孕,破坏了家庭的名誉,因此至亲的父母决定将她活活烧死。之后,她幸运的获得了人道组织“人们的土地”的救援,被送往瑞士治疗,得以康复。从此隐姓埋名在欧洲生活。但直到现在,她的生命仍受着威胁,因为她的“损及家庭名誉”之罪并未消除,一旦她的家人发现了她,仍然有权利将她处死,而犯罪者不会受到甚至可能免于严厉的法律惩罚,因为这是一个我们无法进入的父权至上的伊斯兰阿拉伯的世界。


在书里,从童年开始,舒雅德把她在经历了死亡和新生两次重大的生理和心理创伤之后,仍留在她记忆里的片断,复述出来,变成文字。作为全球首位“家庭名誉罪”的受害见证人,她的故事,让阿拉伯世界以外的人们,看到在这片人类同生共存的土地上,有这样一种荒谬的罪名,而更难以想象的,对于那些残暴施刑的家人,居然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予以宽待,有时甚至会被当地人视为英雄。


因为女儿不小心的出轨,就要她活活烧死,这已经是非常匪夷所思的非人暴行,但人的残忍度往往超越我们的想象。在舒雅德的童年印象里,母亲因为已经生下了四个足够多的女儿,在后来的生产中,如果生下来的还是女孩,母亲就会当即用毯子把初生的女婴闷死,大概有五到七个舒雅德的妹妹,就是这样,连襁褓都不曾包裹,就离开了这个世界。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而人性也许真的会扭曲连兽性都无存。有时,我们在电视剧里看到被活生生拆散的母子,已觉得甚是可怜,而且还会咒骂那个不道德的拆散者,但是,当一个母亲,接二连三的亲手杀死自己的婴孩,仅仅因为她是个女的,这已不是残忍与不忍,完全是在高压的父权下一种求生的麻木。而这种杀生,并不只发生在舒雅德的家里,也不只是在舒雅德生活的那个村庄里,在很多落后愚昧的阿拉伯的地方,都在发生着。


在《活活烧死》这本书里,没有血腥的描述,没有仇恨的控诉,对死里逃生的舒雅德来说,最痛苦的其实莫过于回想的过程,无论摆脱烈火焚身的死亡阴影,还是从未婚先孕的耻辱中走出来,重新生活(对从小在那个环境成长起来的舒雅德来说,未婚先孕也许是种比死更让她难受和难堪的羞辱,即使在她被救的初期,她依旧认为,死亡才是她的解脱)。所以当她跨过自己的坎之后,叙述下来的文字,只剩一种平铺直叙的白描,一种重生后的平静、镇定和勇敢,当然还是有一些无可避免的内心的挣扎。


在这本没有华丽词藻和修辞堆砌的回忆录里,有舒雅德以及和她同类的妇女备受凌虐的悲惨遭遇,还有她们共同的渴望好好活着的心声。从没上过学不识一字的舒雅德,从来不知道女孩也可以穿短裙短袖、可以主动和男人讲话的舒雅德,当她割断和家庭的所有联系,以另一个身份进入到一个新的文明中时,从不适到适应,她心里的变化和波动、放弃和坚持,令人心痛,也令人感动。舒雅德能够活下来,是一个奇迹,而创造这个奇迹的,除了把她从恶臭的病房里解救出来的人道组织“我们的土地”,我想,最重要,还是她自己,她顽强的生命力和要好好生活下去的坚强意志。


世界就是这么极端,在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光明中长大的你我,如果没有读这本书,也许永远都无法了解光谱另一端陌生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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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15 02:2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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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se Range的副标题写着Wyoming Stories,集子里的每篇写的都是Wyoming的事Wyoming的人,极力想离开牧场生活的Mero(The Half-skinned Steer),回牧场参加兄弟的葬礼,却在一路遭遇了各种霉事,曾经要永远忘记的童年往事,重新浮现;因为母亲对自己身高的羞辱,选择成为一个Rodeo boy的Diamond Felts(The Mud Below),即使伤痕累累,也不愿退出这个bone game;还有A Lonely Coast里,三个寂寞的牧场女人,Close Range写Wyoming恶劣的天气,糟糕的生活环境,牧场在严峻的市场下艰难的为生,在单调苍白的茫茫天地间,人的孤寂与暴躁,对性原始的渴求,有时甚至野蛮流血的暴力,基本上,Close Range里的人,都是Ranch Loser,无法有稳定安逸的生活,在不断的求生抗争中,一切好像都变得杂乱无序,而Annie Proulx在写这些Loser 和他们的disorder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冷静,或者说根本是冷漠,不过又好像夹带着那么一点说不出来藏得很深的sympathy,有时是黑色的幽默,比如在The Bunchgrass Edge of the World里那个最终活得比儿子长的老头,儿子飞机意外死了,以前被媳妇赶到只能住在pantry的老头子,在媳妇离开的后一分钟,立马搬回到原来楼上的卧室,”Stand around long enough you'd ge to sit down”,现实的势利,真实得让人苦笑。


在Close Range收集的11个短篇里,最别致的是Job History,简洁明了,像一部新闻纪录片,记述了Leeland Lee几十年里的搬迁和从事的各种工作,pumping gas at Service Station, setting up his own business, like a local ranch supply store, working in a road construction crew, a job in Meat Locker and Processing, cutting animals and wrapping packages, driving truck, raising hogs,…… at the end, a cooker in a local cafe, grilling beef and frying chicken,读至最后一行,很有些讶异于这个无任何惊奇如流水账般的故事,翻回到标题页,Job history,又有种恍然大悟的清醒,一切为了生存,任何一个平凡人颠沛起伏的生活,琐碎无奇,却都是值得记录的故事,因为活着,就是最大的主题。这份 Leeland Lee丰满的“简历”,在整个集子沉重压抑的气氛里,确实给读者一番眼前一亮的新鲜。


在读Close Range的中间,无意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该书的书评,作者批评Annie Proulx的Wyoming stories是写过游客看的,“as they drove through the state, and eavesdropped on the local bullshitters- getting all the surface details but lacking any true insight”,最后还引用了Brokeback mountain的结尾,“‘There was some open space between what he knew and what he tried to believe, but nothing could be done about it, and if you can't fix it you've got to stand it.’ Unfortunately, that advice applies to her readers, as well. ” 对我这样一个对牛仔和牧场文化知之甚少的东方人来说,这篇书评和Close Range同样的有意思,虽然我想,我永远也分辨不出Annie Proulx笔下的Wyoming,究竟只是表面的道听途说,还是探触到了牛仔生活的内里,就像很多英国的观众,批评Match Point里面的对话多么的不伦敦,却也影响不了我对它的喜爱,因为我的英语永远无法达到那样的地域敏感。同样的,美国的ranch life对我,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我会被作者的语言所感染,被里面与ranch若即若离的爱情打动,被里面顽强求生不屈服的意志打动,然而对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ranch life,也许我有一种比作者更冷更远的旁观,因为我只是一个路过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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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05 15:5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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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曾经推荐,在去日本京都的旅途中读《文人的饮食生活》,“分外能体验出日本文化与饮食之间的纠葛与影响”。诚然,没有去京都,也可以窝在家里的沙发上尽情畅读这上下两册的《文人的饮食生活》,实在是一本很特别很温馨很有生活情调又有各种怪癖层出不穷的书。该书的作者岚山光三郎曾是编辑和专栏作家,他收集了活跃于二十世纪日本文坛的三十七位文人他们和食物料理之间发生的种种趣事轶事怪事,其中有几位作家,作者曾与他们有过共事或采访的日常接触,而其中一位深泽七郎更曾经是作者的老师,所以,写来的文字,更是充满浓浓的或师或友的生活气息。

翻开书,第一篇写的是夏目漱石,开头两句:“据说漱石之所以罹患精神衰弱,是因为在伦敦留学时的食物太过难吃。另一种说法则认为伦敦食物难吃的风评,是源自漱石的精神衰弱。”说不出所以然的特别喜欢开场的这两句,看似废话却充满哲学的趣味。虽然是写文人的饮食,但是,每篇短文,并不只是在讲这个文人生前都吃了些什么,而且从食物引申谈到作者的作品,又从作品中去搜寻与作者有关的食物的线索,比如,有的诗人注重在诗中勾勒食物的气味,有的长于描绘食物的颜色和气质,还有如在北原白秋的诗歌中以不同形态或真实或虚幻而出现的苹果,北原对苹果巨大的偏爱,直到临终前,只能吃流质的他,竟然吃下了两片苹果,还连说着“好吃!好吃!” 让病床旁的人诧异不已。

三十七位文人三十七篇短文,其中不少篇的结尾都写到文人临终的那刻,如果它是和吃、食物或者饥饿有关的。比如,偷吃花生而死的夏目漱石,最后一句话是“我想吃东西”,在喝了一匙葡萄酒,说出“好喝”两字后,才闭上了双眼;又如,把吃作为一种精神力来探索自我内在欲望的正冈子规,在六尺病床上,不停的狂吃猛吃,吃太多就吐,“挤出牙龈的脓疮后”继续吃,“排便量大如山”,这种自虐式的餮饕读来都令人毛骨悚然;还有比较凄惨的,例如,呕血而死的永井荷风,吐出的血里还夹杂着饭粒,又肥又丑的林芙美子,因为吃了过多的鳗鱼饭而猝死,这些惨状,让人不忍目睹。

常常说“饮食男女” “食色性也”,既然讲饮食,自然也免不了写到一些文人的性和爱。例如,粗食淫乱的岛崎藤村,安于简朴的粗茶淡饭,认为好吃的水果是干枯的苹果,饮食贫乏但性欲极度旺盛,不仅其作品中富含很多性爱关系的隐喻,在现实生活里,于近亲结婚和乱伦背景下成长起来的藤村,在四十岁时与十九岁的侄女发展出肉体关系。又如,又肥又丑却极度自恋但很是招人厌的冈本加乃子(很可惜,书里提到的几位女性作家,好像都不是美女,男性作家倒是有几位才俊潇洒的,像芥川龙之介),与一个丈夫两个情人共处一个屋檐之下,甚至带着丈夫和情人一同前往欧洲生活,加乃子驾驭男人的本领,令人匪夷所思。还有一位奇特的女作家,与谢野晶子,小时是有钱小姐的她,因为嫁给了贫困的丈夫,落得每餐只有一菜一汤的清贫,但即使在这营养不足的条件下,与谢野晶子不仅保持了旺盛的创作精力,佳作频出,还在婚后的十五年间,生下了十二个孩子,几乎一直处于怀孕的身体状态,而且还对出轨的丈夫不离不弃,这份女性超强的生命力和忍耐力,我想,会令很多阅读的男士都为之汗然的。而另一位把料理和情色合二为一融入作品的谷崎润一郎,作品里把男女性爱和食物料理类比起来的粘稠滑腻的描写,比如把白菜梗当作女人纤细的手指咬下去,真让人有点作呕的感觉,不过这种极致肉体的文字风格,也许是日本文化的一个很大特色吧,用我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变态。

也许真是所谓文人多怪人,以饮食的角度观之,一些作家的行为确实很难用常人的思维来解释。像吃饭如婴儿般邋遢吃得到处饭粒菜渣的萩原朔太郎,到了晚年,还要带着围兜吃饭,可他写下的“悠闲雅致的食欲”的诗,充满了自然的清爽和典雅,成了大正时代流行的一种时尚;像既服食安眠药又吃兴奋剂的坂口安吾,大部分时间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但创作出来的作品,结构完整文体清晰,不可思议;另一位极度自恋的文人,也是该书作者曾经的恩师,深泽七郎,非常喜欢讨论排泄物,还常常注视自己的粪便,也是够另类;而鼎鼎大名的诺贝尔文学大师,川端康成,则是有爱吃白食的癖好,而且能让请客人有一种非请他吃饭不可的理直气壮。

书中提到的文人中,大多数都是美食家或者嗜爱美食的作家,但不同的是,有些作家把美食纳入创作,比如内田百间,二战期间食物匮乏的情形下,他在出版的一本书里罗列了不少食物和料理的名字,以期借由幻想来暂时满足一下无法填饱的食欲,不禁让我想起,Lilla’s Feast里面,二战期间,被关在山东外国人集中营里却写下一本美味诱人食谱的那位英国妈妈。还有些作家,像小林秀雄,认为食欲是人类最低等的欲望,所以虽然自己酷爱美食,但却不屑在作品中书写美食。

《文人的饮食生活》是一本关于日本文人和日本饮食的综合全书,作者选择饮食这个切入点,来探讨文学、哲学和人性,里面丰富广博的内容,很难寥寥几句就能概括。无论是对了解日本的吃,日本的料理,还是认识上个世纪日本文学的概貌,这都是一本值得读者反复翻阅和细细品味的书,还有,下次去日本一定要把它带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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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5 01:5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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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Levine’s A Geography of Time是一本兼涉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书,作者在书中列举讨论并分析了不同文化不同国家甚至不同城市的人,他们各自迥异的时间观。比如,对习惯于clock time如同空气一般的我们来说,很难想象在这个世界的其他一些地方,有另外一种无时钟存在的event time,主导着人们的生活。作者描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中非一个叫布隆迪的国家里,人们的生活作息以季节的变迁为时间的标准,在农业耕作上,旱季收成、雨季耕种,在日常生活里,如果要和他人约定一个时间,他们会习惯说,明天早晨奶牛出来吃草的时候见,“I’ll see you tomorrow morning when the cows are going out for grazing”,或者说,在奶牛到溪边喝水的时候(“when the cows are going to drink in the stream”),意思则是一天的中午时分(“meet in the middle of the day”)。对布隆迪人来说,约会的时间不是一个准确的时间点,只是一个大概的时段,迟到或早到一个小时并不要紧,对等待的一方而言,既然有约已定,那对方一定会出现。然后到晚上,他们用“who are you” 表示a very dark night,用“when nobody was awake”、“when people were beginning the first period of their sleep”或者“almost the morning light”等等可触摸的形象去定义不同的时间段。这些可爱的标记时间的方法,无不透露出人类之无穷的原始智慧。

时间,不只是简单抽象的圆盘上的十二个刻度,也不全是我们所以为的一种绝对的生活规范。在这本《时间地图》里,作者提供了很多不一样的有关时间的故事,让读者发现,原来我们认定的这个时间观并不是世界上唯一的,在不同的地域文化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他们有着与我们全然不同的对时间的理解:比如并不是全世界的人都认为“时间就是金钱”是真理,比如在大吉岭喜马拉雅列车上写着两句有趣又极富深意的话:“’slow’ is spelled with four letters; So is ‘life’. ‘Speed’ is spelled with five letters; So is ‘death’”,比如在某些地区的语言中,没有“时间”这个抽象概念,像缅甸北部的Kachin人,他们的语言里没有“time”相应这个单词,只有像 “na”表示一段长的时间、“twang”意思一段短时间、或者“ta”指春天的时间,如此这类具体的描述时间的词汇。

另外,作者还追溯了计时器在人类历史上产生发展的过程,和clock time机械时间的统一标准化进程,其中比较让人惊讶的是,我们今天习惯认定的这个几乎全球统一的计时系统,其实不过只经历了大概一两百年的时间, 1870’s,美国不同的火车站间仍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纽约的Buffalo车站有三个闹钟,分别显示Buffalo的当地时间和经过该车站的两条铁路线的时间,到1880年,全球的时区从70个减少到50个,科学家们还在为标准化时间的推行和改善进行讨论。这个世界的历史真的很长,而我们真的太过渺小,很多我们以为已经是稳定到天长地久的东西,放到历史的长河里,才发现,原来是那么短的一个瞬间。当然一百多年以后的我们,也可能根本想象不到,在时间标准化提出的最初,曾遭到过怎样激烈的反对,甚至搬出上帝来要求回到自然的时间,“Preserve God’s Natural Time”,真是一个很可怕的口号。不过从这些反对里,我们了解到一些其他人看待时间这个概念的不同视角,然后反作用回来,让我们对我们自己所理解的“时间”,增加了一番新的别样的认识。

结束了第一部分比较理论的有关时间概念的论述,在该书的第二部分,作者引用相关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实验调查结果,探讨了更为实际的时间和生活节奏的问题,而第三部分里,针对我们从一个时间文化进入到另一个时间文化时,该如何去学习和适应新环境里的时间节奏,作者给出了一些亲身经历后的忠实的建议。其中有两个很有意思的发现,是比较出乎我们一般的stereotype的。其一,在生活节奏与健康、财富快乐、及社会关爱度的关系上,生活节奏快的人,心脏病的发病机率高,对健康较有害,生活节奏快的地区,经济活动活跃,人拥有的财富较多,生活比较容易快乐幸福,当然并不绝对,不过这两项的结果与我们通常认为的还算比较相符。但在第三项上,生活节奏快的人,是不是比较少时间关心周围的人,而生活节奏慢的人,会不会比较有闲暇关爱身边的人,在调查的美国四大地区三十六城市里,比较出人意料的是,生活节奏排名靠后的九个加州城市,在社会关爱度的排名上同样滞后,而最有社会关爱的城市Rochester,其生活节奏的快慢度排在三十六城市中的第九位,属于快节奏的城市之一。看来,有没有时间关心人,和有没有心去关心人,完全是两码事,从这个结果看,加州实在是个蛮烂的地方唉。不过生活节奏第三快的纽约,其社会关爱度倒数第一,倒正是符合了我们预想中的结果。

但是,在生活节奏和健康的关系上,日本是一个例外。以心脏病的发病率来看,日本并不是一个心脏病高发病率的国家,但日本人的生活节奏之快是世界闻名的,除了饮食的因素以外,作者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了造成这个反差的原因,给其他快节奏高心脏病率的国家和地区的人,提供了一些调整的空间和可能,去改善生活节奏和健康之间的那种恶性关系。

在书的开篇前言里,作者提到,他在巴西当客座教授时亲身经历的时间文化差异,引发了他对时间地图这一研究的巨大兴趣,在书的最后一节,作者重回到自己,在结束了十二个月的环球旅行,体验了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时间文化之后,回到自己生活工作的加州州立大学,重新融入到那个自己最熟悉的时间文化里,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重复,而是一个经过多次时间文化洗礼后对自我对时间的重新认识,所以在全书的最后一句话,作者很有感触地写道:“But I do know that my time has been just a little more my own ever since.”

阅读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就像蔡康永形容的,放弃阅读,就好比自愿选择一辈子在黑暗的隧道里。因为阅读带给我们很多不一样的风景,但是,看近千山万象,阅遍古今中外,最后必将返回到自身,回到最初的起点,也是最后的终点,我自己,这是阅读和其他消遣不太一样的地方。就像《时间地图》一书的作者,通过对人类时间文化的研究,从学术上,给社会学心理学的领域增添了一项研究成果,而对作者本人,从自己最习以为常的时间文化里抽身出来去回头审视它,看到其更真切的面貌,获得更深刻的感悟,是一种精神上自我的升华。所以,“And the end of all exploring will be to arrive where we started/And know the place for the first time”(by T.S.Eliot, The Four Quartets),从阅读中获得的这种对自我的反思、深省和提升,是电视电影永远无法让我们实现的,因为,在强迫的影像面前大脑只能是消极被动的。所以,多阅读一点,多一点人阅读,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少愚蠢一点,这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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