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1982年的香港,那会儿离婚不流行自己带小孩。传统观念小孩是男人家的,一般不会给女人带出门,她只要不再婚,靠吃赡养费都行,其实根本不用工作。就放现在,女人三十五,长得好性格好有学历拿得出手,离婚不带小孩,找男人也不难。人家优雅是有底气的,不至于饿死。 倒是现在我天朝保护女性权益搞的,离婚不给赡养费不说,女人得自己出去赚口粮钱,还一定要亲自带娃,不带那简直是千夫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