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结?男方处处都是实际的考虑,可不像是会为了女方牺牲自己任何利益的样子。因此所谓下“很大”定决心和有过婚史有娃的女方结婚,不过是因为以他的条件找不到更好的而已。当然了,除非女方现在就是需要男方负担生活开销,并且以此为优先,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否则如果是出于个人情感考虑,明显男方很吝啬给与正常婚姻关系中应有的情感关怀;如果出于孩子考虑,那女方自己已经如此委屈了,很难想象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里能不受委屈。 这种婚姻明显就是搭伙过日子而已,个人之见,第一段婚姻没有成功,再婚更应该谨慎,千万别因为再婚难,而轻易把自己又套入第二段从一开始看就很委屈很难成功的婚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