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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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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8 10:4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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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我吃了一惊,抬头看看他,发现他正盯着我右手无名指上的那个“情绪戒指”。那个戒指
,最早是杜政平买给我的,后来我还给他,再后来重归于好,他又还给了我。那个戒指大
概正好就是六号的,戴在中指上有点嫌紧,我就一直把它戴在右手的无名指上。



我把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不过是一个玩具。再说,这是右手啊。”



他看看那个戒指,笑笑,“很漂亮。”



我说,“谢谢。” 突然意识到他大概还不知道我现在又和杜政平在一起了。我一边琢磨
假如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的话该怎么说,一边黯然地想:他知道了,说不定会怀疑我跟他
谈恋爱的时候,就还想着杜政平,所以跟他分手之后又兜回原地,我说也说不清。其实,
并不是那样的;可是看起来却实在很像,换了我或许也会这么想。



正在出神,程明浩下一句话让我着实吃了一惊,“我以为你和小杜已经结婚了呢。”



我望了他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



“噢,去年底,好像是十一月中旬吧,我给你打过一次电话,是他接的。他告诉我你们大
概会今年结婚,还准备去大溪地度蜜月。”



“杜政平?” 我叫起来,杯子里的酒差点泼了出来,“他说我们要结婚?”



程明浩看看我,脸上的表情介于诧异和尴尬之间,好像在说,“难道不是吗?” 过了半
天,他点点头。



“他… 他还说了什么?”



“他还说你们公司很忙,你经常要八九点钟才能下班。”



“还有呢?”



“还有,他说你们圣诞节去太浩湖滑雪,然后我们随便聊了一会儿,其它也就没什么了。




我呆在那里,脑子里像有本日历,一页一页飞快地翻回到去年十一月份,十一月中旬,想
起来了,那个时候,我刚刚给了杜政平我公寓的钥匙,他有时候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然后
我们一起吃晚饭。那一段时间,我比较忙,经常到家的时候他已经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难道?



不错,我们公司是很忙,我经常要八九点钟才下班,去年圣诞节我们的确去了太浩湖滑雪
,而且玩得很开心,但是,但是,谁说我跟他今年要结婚的呢?



自从几个月前和他一起看见那张老掉牙的结婚证书之后,我的的确确开始想,就这样把名
字和他写在一起,或许就是我需要的幸福 -- 幸福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没有经历过
,事先怎么会知道呢?我甚至想,假如他提出结婚,就答应吧。可是,早在去年十一月份
,他怎么就未卜先知了呢?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杜政平做了一件不光明正大的事情 -- 一句谎言夹在好几句真话当中,
变得像真的一样,换了我是程明浩,也会相信。然而,说那是谎言,好像也不完全正确,
他不是在我家接我的电话吗?我们不是一起出去度假吗?我不是跟他上床吗?



我定定地看着程明浩,原来,他找过我的,只是我没有接到那个电话。



我木木地说,“我们还没结婚。”



“噢… 那,有计划吗?” 他有点意外,认真地看着我。



“有可能,有可能明年吧,” 我感觉好像回到小学课堂里,躲在下面看连环画被老师措
不及防叫起来,连问题是什么都还没听明白却又觉得不得不给个答案,心里又急又窘就随
便说一个凑数。我又喝了一口搀了七喜的红酒,味道却已经不对了,好像又酸又苦,“你
找我干什么?”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看了好一会,才说,“讲出来你不要笑我。” 他自己先微笑
了一下,淡淡地说,“当时,我是想跟你说对不起,然后问你我们能不能再重新开始。我
知道你很讨厌我说对不起,可是又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说,所以我想,索性被你痛痛
快快骂一顿也好。”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他舔舔嘴唇,接着往下说,“记得吗,你跟我分手的时候说我不适合你,还说我没有小杜
好,当时我一气之下跑掉了,临走之前还叫你去嫁人,后来想想实在混帐,不知道自己是
怎么搞的。其实… 其实那天我开车去明尼苏达,在路上就老在想你,好几次恨不得马上
掉头回去,又觉得那样太没面子。可惜,” 他苦笑一下,“等我明白过来,小杜竟然又
把你追回去了,那个家伙真是无孔不入。现在我倒是承认他比我好,他不是为了你到加州
来了吗?我呢,有了台阶也不知道怎么下…” 他摇摇头,“不过这样也好,正好让我断
了念头,把心思统统放在工作上,去做该做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都当你们是朋友,结
婚的时候通知一声。”



我看着程明浩,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平静,到最后,平淡到几乎没有什么情绪。他眼睛里
曾经闪现过的刹那温柔 -- 那种往日的温柔,又不见了,换上一份亲切,像是对一个久别
重逢的老朋友诉说从前犯过的错误,随后泰然地一笔抹去“都不提了”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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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5 10:0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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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结局



飞机在九千多米的高空稳稳滑行。天气真好,一点气流也没有。我像第一次坐飞机时那么激动,连果汁都多要了一杯,坐在空荡荡的机舱里,思维天马行空。



我一遍遍回忆着和程明浩从认识到现在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莫名其妙,突然想到,或许那是真的,我们的人生路注定会纠结在一起,说不出什么道理,却会不由自主地一次次碰头:彼此辜负又彼此等候,彼此期待又彼此背叛,彼此伤害又彼此原谅。而冥冥中决定这一切的,不是什么所谓的命运,而是 -- 爱情。是爱情让我们一次次绕回原点,浪费那么多时间,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终於明白过来,很简单,太简单了,我们,不过是在岁月的迷宫里寻找走散的旅伴而已。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 -- 只要那个人值得。我们都曾经在爱情里蹉跎,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光阴竟然如此的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一直都相信。



如果有人问我相信什么样的爱情,让我想想,有了,我相信的爱情既不是“寒光耀目流星没” ,也不是“沉沉天际苦勾留” ;我相信的爱情,是一道彩虹:让人灿然欣喜,又踏实又舒服,不会天天出现,也不用天天出现 -- 总瞪着看眼睛会累的,我们以前想过要把彩虹装进瓶子,多傻。因为见识过那奇迹般的景象,所以安心,因为领略过那瑰丽的色彩,所以放心;安心放心之后,接着往前走…哪里的路都不太好走,总有坑坑洼洼,说穿了谁能真正顶天立地,无论一米五八还是一米八五,都有不得不低头甚至看人家鼻孔的时候,然而,当人生的际遇宛如狂风暴雨席卷而来,我会把手放在你的掌心,替你结上围巾,帮你一起看路 -- 我的眼睛现在也都是一点五了噢;你会帮我穿上套鞋,不让我踩进水塘,为我撑一把伞 -- 撑天实在有难度,伞就可以。别人或许会欺负我,但你不会;别人或许会让你吃亏,但我不会。你像查理布朗,觉得做人最要紧的并非“快乐” 而是“不要不快乐”,我像史努比,认定生活的终极意义是“当一只好狗”,平平凡凡,却一结多少年的缘分。当尘埃落定,青春梦醒,我们的容颜老去,却还能拥有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和神气的笑容。我看,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风雨之后,天边挂起彩虹,又慢慢散去,知道吗,彩虹会散去,却不会消失,永远都不会,因为,它原本不就是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水汽?平时弥漫在我们呼吸的每个瞬间,只消一场雨,便又奇迹般地呈现,哪里的天空都下雨,不是吗?



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



咦,我怎么也讲得出这么拈酸的话来,真不好意思。



飞机终於在新泽西降落,我一夜没睡,却异常清醒。我开车去新布朗斯维克,一路上琢磨着见到他应该用什么口气说那句“你好”,同时心越跳越快。



到了他那家公司,我直奔前台告诉接待员我要找一位员工,我不知道他的部门、分机或者办公室号码,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里到底干什么,但我有很要紧的事,非常要紧。



那位接待员叫我等等,在电脑上查了一会儿,拨了个电话,好像没人接,她又看看电脑,再拨一个,讲了几句,带着遗憾的表情告诉我,程明浩不在公司,他的一个同事说他从昨天开始休假一个星期。



“去哪里了?”



她摊开手,“不知道。”



我央求她再去问一下,因为我必须找到他。她犹豫一下,礼貌而坚决地说“对不起,我们就算知道也不能透露员工私人度假的行踪。”



上帝和佛祖一起怠工了。



我垂头丧气地走出他的公司,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在这里,我一条路也不认识。一个星期,他会跑哪里去了呢?还有,有人同他一起去吗?



我慢慢回到现实中来:几天后,我就要去达拉斯分公司报到,不可能留在这里等他;而且,就算我真的等,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一个人,那时候,他拿我怎么办?我又拿他怎么办?我真怕他说“对不起” 。



事实上,我对他的境况一无所知。


我越想越灰心:昨天半夜三更逞着意气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不过是一场想当然。我真能折腾。



晚上,在目的地旧金山的美洲航空班机上,我找到一排空位躺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飞机上的毯子粗糙扎人,一点也不舒服,但我还是马上睡了过去,毕竟,太累了,明天上午还要搭飞机去达拉斯的什么“爱情田地”。狗屁。



一觉醒来,不知睡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坐起来,想揉眼睛,却发现脸上全是泪水,凉的,好像挂在那里已经很久了。刚才好像没做什么恶梦,怎么就哭了呢?我觉得很奇怪。



我用纸巾把眼泪擦掉,明白了:是我身体的那个孩子趁我睡着的时候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我已经累得哭不动了,但她还不甘心,不甘心啊。孩子,比大人更加不容易放弃,也更加不讲道理,她只知道,没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受委屈了。



乖,不哭,我们已经尽力了呀。



窗外已是深夜,随着机翼的轻轻摆动,下面海市蜃楼般出现一块灯火辉煌的织锦地毯,旧金山到了。



七八个小时之后,我又回到机场,左手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右手拎着一瓶用硬纸捆好的雪宝莉酒。达拉斯应该也买得到酒,但能带的话,还是带一瓶吧。


上飞机前是例行的一番慌里慌张,我总是要到最后一分钟才去钱包里翻驾照,身上又通常会有钥匙手链手表皮带硬币之类的东西让安全警报器呱呱乱叫。费尽周折终於过了安全检查,我把手链戴上,手表戴上,硬币和钥匙各就各位放回口袋,穿上外套,系回皮带,穿上左脚的鞋,再穿上右脚的鞋,这时,有个男人把我的箱子和酒瓶拎过来放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对他微笑,一句谢谢却钉在舌头上。因为,那个人是程明浩。



我曾经想过见到他要不管三七二十一,问他“你还要不要我”,真正见到,却发现这个计划行不通。相反,我脸发烫,一心只是想着用箱子去遮盖那个酒瓶。



他先开了口,“真巧啊。” 声音里透着欣喜。



“嗯,是很巧。” 他还是又高又挺,头发还是短短的,眼光还是和从前一样温煦清澈,身上却穿了一件山青水绿花样毫无规则的衬衫,像是把一条彩虹放进搅拌机里转上一分半钟又勉强拼起来,说实话,很难看。我心里嗝登一下,以前从没见他穿过这么灿烂的衣服,那些扑面而来的颜色让我有点不安,难道 -- 他找了个喜欢五花八门的女人?



他眼也不眨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笑,心里十分懊恼,早知如此,至少应该用冷水敷敷脸,让肿起的眼泡消下去。



他把眼光慢慢地移到我脚边的酒瓶,问,“这是什么酒?”

我咽了口口水,“雪宝莉” ,然后加上一句,“不是自己喝,是带给朋友的。我现在从来不喝酒。”

“你真的不喝酒?”



“不喝。” 我扬起眉毛和嘴角,坚定地扯谎。

他仔细看了我一会儿,摇摇头,很温柔地微笑起来,“你不喝酒,怎么写出来的文章里足足有六种酒的喝法呢?还都写得很地道。”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文章?”



他从背包里拿出厚厚一叠纸,“是你写的吧?”



我看了看,明白他在说什么了,开始结巴,“你,你也看见了?你,你怎么看见的?”

“说起来很巧,前两天有人安排给我相亲,我去了,吃饭的时候,没什么话讲,就问那个女孩子喜欢看什么书,她说最近在看网络上的一篇小说,题目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我问她是谁写的,她说作者叫‘天路’ 。我回家后立刻到网上把这篇文章找出来,我通常不在网上看东西,这还是第一次,看了整整一个晚上。看完就给你打电话,没打通,后来,我把其他人的电话一个个打过来问他们你现在怎么样了,只找到蒋宜嘉,他说你这两天就要去达拉斯,还说,你离婚了。所以,我就飞过来了…不过,你已经搬掉,我就想你说不定已经走了,不如索性到达拉斯去找…”



我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换右脚搓左脚,“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



“你很厉害。”



“怎么厉害?”



“能写出那么长一篇文章,” 他笑了笑,说,“我就写不出来。”



我跟着笑了。我也觉得自己很厉害 -- 他差一点真被别的女人抢走,而不知不觉中,我的文字替我把他给抢了回来。那二十万字的垃圾,每一个字都值得。



上帝和佛祖没有怠工,他们只是去了coffee break,回来以后加倍卖力。



“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盯着他胸前的钮扣,“还不知道。”



他声音轻了一点,“那,你有没有想过 -- 再找一个人?”



我吸了口气,咬咬嘴唇,终於说,“不大容易吧。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



沉默。



沉默。



沉默。



有个声音问,“璐璐,你,你,你看我怎么样?”



然后,轮到他结结巴巴,等他一本正经声明上次相亲不过是两年来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半年之前且没有结果,并且他的烟已经戒了“百分之八十” 的时候,我忍不住抬头看向他。那个傻瓜的圆鼻子上居然在冒汗。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冒汗了,不过,是在眼睛里。



我来不及给眼睛擦汗就笑了起来,一面伸手去按他的鼻子,“那你把头发留长一点,还有,把这件衣服换掉,丑得有水平。”



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来得太匆忙,忘记带衬衣了,这是昨天去超市随便买的。”



我打开行李箱,拿出手表和套鞋花盆,取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浅蓝色衬衫,“土包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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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4日10点34分,旧金山国际机场。某个二十八岁半的愣头青把我紧紧地抱进怀里,光天化日之下吻了好久好久,然后二话不说,把一个印着玫瑰花纹的戒指牢牢套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 -- 套得比我们公司的股票还牢。我把眼睛里的汗统统擦在他衬衣胸口,左面湿透了擦右面。当时围观者达几十人之众,引来保安问询,我们来美国后还从没出过这么大的风头。

原来,两年前他把那个戒指放进项链里扔出车窗后,想来想去又舍不得,开回去,冒着生命危险从对面方向的车行道上把它们又给捡了回来。



一个小时后,我们一同飞去“爱情田地” ,果然在那里迷路,兜了一个大圈子才找到出口。不过,我们一致认为,这个机场名字吉利,风水也好。



两天后,我们去参观美国总统遇刺的地方。那是个悲伤的纪念,但我们的态度都不够严肃。得罪了,肯尼迪先生。



几个月后,我们“闪电式” 地结婚了,在那个叫“唉,什么名字” 的地方。郑先生郑太太飞来参加婚礼,千里送鹅毛地带来一份别致的礼物:打开画满玫瑰的包装纸,里面是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不仅如此,郑滢写的贺卡简直可以拿去做广告,先是煞有介事说这个款式是某资深妇科医师专门推荐 -- 我相信那位医师不但推荐,肯定还身体力行用过,然后“请放心使用,它和你们的爱情一样固若金汤” 。但是,这份礼物我们一直都没有用过。因为我们都很想知道:生个孩子长得会比较像谁。



那瓶雪宝莉酒,我拿它做了一个实验,喝掉一小半,剩下的过几天再打开,结果你猜怎么样?呵呵,雪宝莉没有变成醋。



不过,现在程明浩坚决禁止我碰任何和酒精有关的东西,连加一点点兰姆酒的提拉米苏都不可以。因为,因为 -- 我要做妈妈了。他也不让我听张信哲的情歌,说“好听归好听,太悲伤了” ,还说要去找“乐观、向上、陶冶情操的音乐”来让我听。我以为会回到小学的音乐课,把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听到昏昏欲睡,结果他老人家搜刮半天,居然找来小虎队的“星星的约会” 和范晓萱的“洗澡歌” 。

呵呵,亏得他音乐品味不高。


(全文完,感谢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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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就到这里,不另外写评论了。向那些在情海里各自浮沉转圈,呛了不知几口水,到头来居然还能重逢,一起湿淋淋地趴在岸边哆嗦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或许不算聪明,但一定诚实;或许不算可爱,但一定勇敢。



感谢大家长期跟看跟贴和转载,由於时间限制,我一般不能回贴,但是,对我来说,看你们的跟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名字太多,列不过来,真诚地祝所有朋友幸福快乐。



故事完成,如有出版意向,请与作者联系([email protected])。张贴的是初稿,文字粗糙,很多细节未经推敲(比较夸张的错误是说四个人有十六只眼睛 :),还有一些别字,欢迎大家指出。如有意见建议,也请不吝赐教。由於上网时间有限,希望大家能给我发email。



半年以来收到很多邮件,没有及时回复的,我会争取在以后的一个月中回复。感谢大家谅解。



感谢文学城博客版面(原来是海外原创) 版主和负责技术支持的朋友们,也感谢北美女人版面登载,很荣幸能在这个网站上写完这篇故事。希望这里人气越来越旺。



同时向一起发文章的朋友们鞠个躬(来的时候没有拜过码头,失礼了)… 我印象比较深的有秦无衣(恭喜成书),心言、与子成说、涩郎、candykiss、远方的河、网上无名、心星等等。长期和大家在一个地方发贴,也是难得的缘分,虽然从未谋面,但一直很有亲切感。祝你们好文多多,万事如意。



如果转贴,请注原作者并保留原名(“旧金山” 是San Francisco两种译名中我比较喜欢的),谢谢。



另外,上次看到有朋友讨论故事结局可以配哪一首歌,也来凑个热闹,我心目中的歌是Shania Twain (马克吐温先生的本家:) 的You are Still the One。我不会在这里贴歌,但觉得这首歌十分贴切。



最后,请大家帮一个忙。如果您在哪里看到此文或文中片段、文句发表,署名非原作者,请给我打个招呼,好吗?(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我知道这么说有点多此一举,但是网络文字一向很难保护版权,也算鄙帚自珍吧。



再次感谢大家跟看。再见。



吴越

2005年4月24日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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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结局是大部分人想看的


希望每个人都会结束在爱情的怀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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