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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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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1 13:5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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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脸上的痘痘已经统统被消灭,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 -- 一瓶香奈儿五号。比从前她给我、后来我又还给她的那一瓶还要大。



这个家伙。我看着那个镶黑边的精致盒子摇头:郑滢从来都不喜欢欠人家的情,连我的情都不愿意欠。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的笑起来,然后告诉我她联系了一家软件公司实习,已经办好手续,从这个星期开始一边上学一边工作,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了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的收入。



她很得意,“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好有钱。” 郑滢会豪爽的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她的消费模式让我得出两个结论:一,如果大家都像郑滢这样,美联储恐怕永远不用降息;二,她将来最好嫁个有钱而又大方的男人。



“你做什么工作呢?” 我问。



“做软件测试,其实挺简单的,就是照他们写好的测试方案在不同的支持环境里运行程序,发现了问题就再运行一次,如果问题重复出现,就记录下来。”



“那他们还给你一小时二十块钱?” 我十分羡慕。



“小姐,这里是旧金山啊,” 郑滢换上一副城里的帐房先生看着“乡下曲辫子”的口吻,“你知道公司正式工作人员的年薪是多少吗?我这一小时二十块跟他们一比,少得可怜呢。”



“可以了,比我们拿的奖学金高好多呢。你就知足吧。”



“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事部的人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我帮你推荐一下?”



我说,“算了吧,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这个机会很不错啊。”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真不小,” 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你够彻底,连井也跟着一起怕!”



“不管你怎么说,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 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虽然价钱很贵,我还是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因为杜政平的确需要一条好一点的领带。出国之前,他爸爸慷慨了一把,拿出自己的十几条金利来让他随便挑,可是,不知是老子还是儿子的品味有问题,反正,他箱子里的两条领带,一条灿烂得好像爬满了七星瓢虫,另一条则五彩斑斓仿佛是热带鱼的肚皮。我无法容忍自己的男朋友戴其中任何一条。



而且,我想,这是我送给杜政平的第一份礼物,贵一点也值得。既然决定要好好去爱他,那么,良好的开端就是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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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2 22:3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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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我把领带送给杜政平,他很喜欢,立刻从衣柜里翻出一件白衬衫穿起来,打上领带。效果果然很不错。

“你眼光真好,这个学期的 job fair,我就打这条领带去,保证迷倒那些公司的HR小姐,让她们个个想跟我面谈,” 他很佩服我,然后理理头发,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唉,其实我好像蛮帅的嘛,喂,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蛮帅的?”

“啧啧,帅呆了,麻烦你不要再帅下去,否则看我怎么配得上你,” 我笑起来,“其实,这条领带要是配银灰色的衬衫 --那种浅浅的银灰色,就更加有神采了。”

“那你怎么不顺手帮我也买一件衬衫?”

“顺手?很贵的,我买不起。要么,明年你过生日,我再送给你好了。”

“行啊,” 他扬起眉毛,“不如这样,我们来订个五年计划,就从领带开始,等我明年过生日,你呢,就送我一件衬衫;后年过生日,你再送我一根皮带;到大后年,你再送我一个皮夹;大大后年,你再送我一只手表;这样一来,五年之内,我就初步‘鸟枪换炮’ 了,然后我们再订下一个五年计划,你看怎么样?”

“好意思,” 我瞪他一眼,“你几岁了?自己开口讨生日礼物,还一讨五年。”

杜政平看着我微笑,笑得很开心,像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我心里一热 -- 我何尝不知道他讨的其实不是生日礼物,而是我在他身边的岁月。我抱住他,用鼻尖轻轻的蹭他的胸口,他低下头吻我的头发。我想起郑滢说过杜政平是把心捧在手上给我的,觉得她说得很对。他把心捧在手上给我;我不能让他伤心。

放春假的时候,我和杜政平一起去纽约旅游。因为大家都说应该趁学生时代多出去看看,否则,等将来毕业找到工作,假期有限,就不可能好好玩了。

从洛克菲勒中心出来,我们手拉手沿着第五大道往前逛。杜政平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袋递给我,“送给你。”

“什么?”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我伸手到纸袋里去,一直伸到底,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我隐约摸出是一个指环的形状,立即停住,警觉地看着他,“你先告诉我,否则我不看。”

“没有什么,就是一个戒指,其实也不能算是个戒指,更加像个玩具,” 他有点窘迫地解释,“就是在刚才那家纪念品商店,你挑明信片的时候,我无意当中看见的。不过,” 他从我手里接过纸袋,掏出戒指和一张纸,“这种戒指叫做‘情绪戒指’ ,说明书上讲要是把它戴在手上,它会随着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你看它现在是宝蓝色的,你高兴的时候,它会变成桔黄色;你难过的时候,它会变成紫色;你要是很伤心,它就会变成这种深灰色。” 他兴致勃勃地照着说明书指给我看。

“它真的会变颜色吗?” 我好奇起来,开始认真端详那个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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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4 08:1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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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啦,这个蠢女孩还没有忘记程吗?
真不明白!!
单恋不是罪过,但是单恋到走不出来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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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02 23:1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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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郑滢以狗屎电视剧的情节为蓝本,具体操作如下:先跟我说好星期六下午她、我、还有章文刚一起去逛街,我说“你和男朋友逛街,我跟去当什么灯泡” ,她说,“什么灯泡,你又不是不认识他” ;好,然后,她再去找张其馨,作了同样的邀请。她的完美计划是我们三个人一碰面,我和其馨便会言归于好。我后来问她何以如此吃饱饭没事做,她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觉得你们为一个男人翻脸,太不值得了” ,口气活像电视剧里一个男人对另外一个男人说“大丈夫怎能为区区一个女子伤了兄弟和气” 。



她大概不明白,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了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星期六下午,我和郑滢在联合广场附近的一家 Starbucks 等其实并不会出现的章文刚。那是我第一次去 Starbucks,对着柜台上名目繁多、叫都叫不全的咖啡种类为难了半天,随便叫了一杯薄荷摩卡。后来,我曾经很迷 Starbucks,一样一样地把它所有的咖啡都尝过来之后,发现最喜欢喝的,竟然还是薄荷摩卡。



有时候,正确的,恰恰是第一个选择。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显然也觉得跟郑滢和章文刚逛街有“当灯泡” 之嫌,於是她很聪明地不让自己当灯泡 -- 她把程明浩带来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一口滚烫的咖啡差点喷出来。我立刻转过身,推推郑滢,“怎么搞的?”



郑滢也呆了,“不关我的事,我、我、我可真的没叫她带程明浩来噢,不相信你问她自己。”



我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我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只顾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咖啡,都是郑滢在和他们两个人说话。



桌子底下,我看见张其馨穿了一双坡跟凉鞋,心里加倍恨郑滢 -- 她至少至少可以稍微积点德,提醒我换一双跟稍微高一点的鞋子吧。这一下可好,张其馨绝对在标准身高以上,我呢,缩在平底鞋里像只小松鼠。



今天程明浩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看不见他的脚,我很失望,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两年前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穿的那双旧凉鞋还在吗?



两年前,他穿着那双凉鞋的时候,还没有和张其馨恋爱。那个时候,我还有机会;现在,他不再穿那双凉鞋,我也不再有机会。



我莫名其妙地无比思念起他那双塑胶旧凉鞋。



等我终于抬起头、微笑着看向程明浩的时候,他也正用柔和的眼光看着我。我突然想起几个月前在纽约帝国大厦顶楼见过的照片上他眼光里的忧郁,就努力地想从他的眼睛里去寻找,但是一点影子也找不到。他的眼光平静得像一池水,清澈见底,却波澜不兴。



大概没有人会相信,我正是为了那么一个眼神和杜政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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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在:http://wuyue.haiguinet.com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 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 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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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04 17:4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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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六十六)
文章来源: 吴越 于 2004-12-04 10:48:57 给 吴越 发送悄悄话
六十六



郑滢好像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和我抵足而眠,“安慰”了我整整一个晚上。可惜,她实在不精于此道,说来说去几句话“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 、“不要钻牛角尖啦” 、“三只脚的癞蛤蟆不好找,两只脚的男人到处都有” ,干巴巴讲了几遍之后索性直截了当拉郎配:“我们部门的小蔡看上去就挺顺眼,还没有女朋友呢,不如什么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 ,“记不记得上次在公司餐厅里,有个男的隔了两张桌子冲着你笑?那个人也可以嘛” ,“唉,章文刚有个表弟…”



“你累不累?”



“我是为你好,” 她理直气壮,“根据我的经验,治疗感情创伤的最好办法是尽快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不过,” 她说到这里,“咦” 了一声,“也怪,杜政平怎么就没把你给治好呢?治来治去,倒先把他自己治出局了。”



郑滢终于累了,卷着被子睡过去。我却睡意全无,眼前只是一遍一遍浮现出今天下午程明浩弯下腰把凉鞋放在张其馨面前请她穿上的神情,那个神情像鞭子一样抽着我的心。我不知道张其馨是不是故意摆这么一个局要我看看程明浩是货真价实地对她好,如果是这样的话,她达到目的了。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这从头到尾只是我的单恋 -- 放在电视和小说里面或许会有人愿意看两眼、感叹几句,而摆进现实生活,却尴尬得近乎一场耻辱。



几个小时后,我用力推熟睡的郑滢,“醒醒,醒醒,我要去跑步,你去不去?”



“嗯?” 她迷迷糊糊。



“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彻底把他忘记! 是不是很值得庆祝?所以,今天我要去跑步,然后吃早饭,然后去公司加班。”



郑滢睁开一只眼睛,瞄了瞄闹钟上的时间和日期,立刻又闭上,“现在是星期天早上六点二十分,你哪根筋搭错了?”



我继续摇她,“听我说呀,从今天开始,我要重新做人,天天吃早饭,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工作,超过蒋宜嘉! 你支持不支持?”



“嗯…好…支持…去吧…去吧…” 郑滢敷衍着,又立刻接着梦周公去了。



我不再理她,自己去跑步,吃早饭,去公司加班。



总的来说,我的计划进展得还算顺利,天天吃早饭,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工作,都不难做到,然而,我逐渐发现,“超过蒋宜嘉” 实在不那么容易,准确地说,简直比登天还难。



蒋宜嘉到底是科班出身,功底深厚,好些东西,我要去翻参考书的,他却好像早已深深刻在脑子里,随口就来。我还偷偷比较过我们两个人写的代码,发现虽然都能完成一样的任务,他写出来的就是比较干净、优雅,效率也高一些。



这些微妙的差别,虽然从未点明,我们心里都清楚。所以,我总是觉得他有点看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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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在:http://wuyue.haiguinet.com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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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 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 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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