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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孙维发表了第二次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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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15:3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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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utterflycc在2006-1-13 14:41:00的发言:



I think that's one possibility. But there are many other possibilities.......


but for now nobody know the truth............


so....it's not easy to tell who is the killer..........



[em14]


and SW is not lucky enough coz her background made a lot of trouble to her.


coz many people hate GAO GAN and richer.....


[em01]

This is not true. People hate GAO GAN and richer when they commit the crime and get out of punishment with their power or money. People don't hate GAO GAN and richer when they obey the laws. Don't think root class is that insane. Don't try to expand the topic. We only talk about SW here, not all GAO GAN and ri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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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kfccfk在2006-1-13 15:12:00的发言:



支持。。。


我觉得这件事让我看到的最可怕的不仅是凶手的残忍和无良,还有人们一种可怕的以最坏的恶意揣度别人的心态。。。这种心态比凶手更让人不寒而栗。。


You think this is worse than the criminal? Remember what LU XUN said before? Do you think LU XUN was worse than the people who poisoned her roommate twice? The cold blooded poisoner is most dangerous and disgu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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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15:4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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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e way, on her first statement, there are two places that show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One is that music cup which she thought was some kind of bug. The other is about what kind of musical instruments she and Zhu lin use to play. She said they played different ones. But on one of previous member's memoir, Zhu lin started to learn the same musical instrument as Sun Wei's and played much better than SW. SW didn't mention this question on her second statement. Only admitted that she made a mistake that they were not bugs but music cups. Her own statement proved misleading on specific details. As for her request to reopen the case, I think it is more like a show for her. Actually as to some posts said, the case had some conclusion before and just could not take further action due to outside pressure. This is the most dubious part,which intrigued many people to believe that she did it. Otherwise, why the police just stopped to take further action when the case was not that complicated at the time. Anyone has a plausible explanation her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3 15:56: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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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kfccfk在2006-1-13 15:38:00的发言:


可能你不恨高干和富人,但大部分老百姓已经把特权阶层和富人归纳为一个群体了,所以只要有涉及到这个群体的事情,他们就会把他们对这个群体的整体印象加在这个群体中的个体身上,即便这个个体并没不具有这个群体的其他特点。



I don't think you get what I said. I mean people won't hate you just because you are one of 高干和富人. People hate you because you commit some crime and get out of justice system by using your resourse as one of 高干和富人. People are asking equal before the law.


只要有涉及到这个群体的事情,他们就会把他们对这个群体的整体印象加在这个群体中的个体身上,即便这个个体并没不具有这个群体的其他特点。I believe the opposite works. that is, when an individual did something wrong, people put the negative feelings about the individual to the whole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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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issi_1982在2006-1-13 14:13:00的发言:



同意!


就现有的这些证据不能说明SW有罪,而之所以大家把矛头都指向孙维清华在很大程度上起了作用的,清华在这件事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管理疏忽是一定的


就算清华确实对剧毒物的管理不是那么规范,但是朱令事件是投毒,而不是误服,所以从法律上说,清华是一点责任都没有的。投毒人认为自己投毒无罪,是因为学校没有把毒品收好,让她有机可乘拿去投毒了,这不是荒谬吗?那拿刀杀人的杀人犯可以怪没有刀具管制。用枪杀人的怪没有枪支管制所以导致自己杀人。这个逻辑才叫荒谬呢。怎么没有人认为这个逻辑不堪一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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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gabbie在2006-1-13 18:53:00的发言:


这句不同意,强不会连医院的赔偿都没有弄到;如果没有贝这个出头鸟,Zl的案子早早的就不了了之了,他们家可能更惨。至少现在还有舆论的关注和捐款。

偶就是希望ZL能在有生之年知道害自己的凶手是谁,


没错。协和的赔偿至今没有付。应该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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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overagain在2006-1-13 19:17:00的发言:

很多人就是喜欢先把人往坏处想。。。先假定人是有罪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无罪。



其实应该是假定人是无辜的,直到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人家有罪为止。



那些评着网上的“他说她说”的所谓证据就说SW是那个谋杀未遂的下毒之人,未免有些轻率了罢,或者说就是个悲观。



口下积德罢。




无罪假定是法律的规范。用来规范民心,是不是太过了?一般人不是警察,当然没有什么直接有力的证据。但是大家凭自己知道的信息,做出自己的判断,这也不行?什么是言论自由?法律当然要遵守,但是舆论监督是其道德监督作用的。辛普森案,法律判他无罪,但是绝大多数美国人都认为他有罪,甚至帮他辩护的律师后来也说认为他是有罪的。这个认为一个人有罪也不行?连思想也要被管制?什么事情被推到极端,都会出现不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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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诺维在2006-1-13 19:51:00的发言:


嗯,关于这点,mm你也说了,是因为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我觉得不能完全怪老百姓把特权阶级往坏处想。因为事实就是,国内的特权阶级十有八九的确是这么做的。老百姓们对他们的所谓的“先入为主”的印象也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的类似事情,吃了太多的亏。现在你在国内或许还可以找到正直廉洁的特权阶级,但是恐怕已经很稀有了,估计绝种了也说不定。

老百姓也都不是傻子,我相信没人能在被一骗再骗的情况下,还天真的相信什么司法公正。事实就是国内司法本来就谈不上公正。

当100个人里边,有99个都会用特权干涉司法的时候,你还能指望老百姓对特权阶级抱什么希望呢?

我的观点是不管这个案子里谁是凶手,这个案子本身都比较有可能被那些特权干涉了,否则不可能拖十年。


这个MM说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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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19:5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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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疏影暗香在2006-1-13 19:41:00的发言:


你理解有出入, 上边那个MM并不是说"如果SW是凶手,她也没责任,是TS的管理不严格的责任". 她的意思是,不管凶手是谁, TS肯定都有疏忽的责任. 当然主要责任是凶手的.


我也说了,是法律上一点责任都没有。如果你认为清华在这个案子里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就是把清华放在从犯的立场上,因为清华对剧毒物管理不规范,那清华就是从犯。我觉得这个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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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utterflycc在2006-1-13 19:50:00的发言:


MM你是学法律出身得么?不是就别再这里瞎说一气了。

各国有各国得药品和枪支得管理规定。像中国,枪支是受管制得。那些配了枪得武警和公安如果丢了自己得枪。然后被人用来犯罪。他也是要负责任得。

对于化学品得管理,中国也是有法律得。清华没把这种剧毒得化学品管理好,当然有他得责任。


[em14]


美国是可以自由买卖枪支的。怎么在美国没有有人拿枪杀了人,美国的枪支委员会要付连带刑事责任的?就算国内的警察枪支被抢,让人拿去杀了人,警察有错,但不是有罪,不会有刑事责任。我在这里说的是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区别。 MM是学法律的,给普法一下?看看我说的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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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j在2006-1-13 19:59:00的发言:
Scott Peterson 的案件并没有足够的物证, 可他被陪审团投票决定了有罪. 无罪推定只是适用于司法机关的, 不普适于陪审团成员, 更不能做为对普通老百姓的要求.


没错。Scott Peterson 是第一个没有直接直接证据而被定罪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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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疏影暗香在2006-1-13 20:00:00的发言:


虽然我不是研究这个,但是法律上应该有"疏忽职守"这么一项责任吧, 跟"从犯"是不一样的吧. 比如克拉马以大火案, 相关人员都因为玩忽职守罪名判了刑,但也不是他们故意要把小孩烧死. ANYWAY, TS有没有责任,跟咱讨论的也没大关系.


这个例子举的不恰当吧。按你的逻辑,克拉玛依大火,相关人员的玩忽职守直接导致了大火,他们要付渎职的刑事责任。如果清华也有你说的玩忽职守的过错,要判渎职,那就是说他们的疏忽直接导致了投毒人投毒的行为?这样说,连投毒人都要告清华了,谁让你不好好管理剧毒物,让我这么容易就拿到铊?只是一点挑战性也没有。这个逻辑,成立吗?我只是认为,如果朱令因为清华对剧毒物管理不善,误服了铊,那清华绝对有直接刑事责任,有关人员渎职罪是免不了的。但问题是现在有人有意投毒,而且是两次投毒。清华怎么管理药品,罪犯还是会弄到毒品。再说,说清华对剧毒物管理不善,也是孙维说的。她让她哥拍的录相,也只能证明有可能接触一般剧毒物。你让她哥把剧毒物试图带出实验室试试?她没试。我们也不知道结果。所以这个关于因为清华对剧毒物管理不善导致朱令中毒的说法,绝对是嫌犯企图脱罪的一种借口和托词。当年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当年的警察一定知道。我从来不认为这么多年过去,所以证据都没有了。我认为证据一直是有的。而且此案也没有结案,而是接上级指示封案的。所以其实也不用重开,直接公开当年的记录就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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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20:1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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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effie在2006-1-13 20:06:00的发言:

清华怎么没责任阿,最不光彩得角色就数他们了. 不对 第二不光彩把,协和第一.


不是吧,我怎么觉得最不光彩的是投毒的罪犯啊,跟学校的关系不是很大吧?协和误诊当也有责任,所以当年朱令的父母控告协和并且打嬴官司了的。可惜的是协和的赔偿至今没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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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20:1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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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eal在2006-1-13 20:13:00的发言:
不知道公安机关当时是怎么处理这个案件的,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容易查明真相找到凶手的案子,为什么居然过了十年都没有破。在这一点上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特权的介入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我觉得很多人把矛头指向SW也许正是由于此案件的不了了之导致的吧。

是啊。本来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而且当初就调查了近两年。当年应该都是有证据的。比较好奇这个案子的记录能不能有一天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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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22:0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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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kfccfk在2006-1-13 20:47:00的发言:


你说得确实不错。但一口咬定sw就是凶手的人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sw就是那100个里面的1个呢?难道你们还都信奉宁可错杀1000,不可放过一个吗?为什么就不能抛开自己对一个阶层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客观地看待每一个个案呢?如果sw无辜,她就活该充当你们对特权阶层不满的出气筒吗?



问题是现在因为她的背景,朱令的案子被封,无法审下去。请问这怎么叫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她已经被徇私放过了。如果她是凶手,请问积极为她辩护的人如何面对不幸的朱令?不是人们对特权阶层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而是特权阶层确实在藐视法律。很多人也不是一口咬定孙维是凶手,而是在质问为什么当年突然有上级指示不要再查此案。虽然已经有定论,也封案不提。不要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就选择性失明。如果真想为孙维辩护,就不要扩大到整个特权阶层的地步。事实上,一直是维护特权阶层的人在指责别人不对他们另眼相看。对孙维不满的人,只是对她和她们家的所作所为不满,还没有扩大到整个特权阶层。现在国家新换领导人,估计特权阶层也得洗洗牌,换人做做看了。同情朱令的人选择在这个时候为她呐喊,我觉得也是一个不错的时机。其实关于朱令的案子,已经在网上传了好久了。只有这次,借助天涯的影响力,才得到更多人的重视。以至连孙维本人都坐不住,出来一连发两个声明。希望能公开当年的卷宗,让此案重新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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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ivezerozero在2006-1-13 22:18:00的发言:


其实我不喜欢天涯的原因是因为当意见不同的时候,天涯上不少的人直接漫骂,而不象华人这样还跟我说道理说逻辑推理。

另外我google不到的是这个人是否是她的外公,不过我比较倾向相信是的,否则应该早就被戳穿了吧?毕竟贝一直在网上。就像sw没有否认她爷爷就是孙××,所以大家相信那是她家人。

但是可以google到朱焘谱的个人资料,mm可以试试。他与燕大和北京地下党的关系还是可以看出来的。


[em01][em01]


这个关于朱令家的背景的问题网上早讨论过了。而且她父亲跟某领导人的同学关系,怎么比得过祖孙关系那么硬?如果朱令家某祖也是势均力敌的领导人,试试看孙维到底能不能最后逃脱被审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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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22:3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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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j在2006-1-13 22:27:00的发言:
读过燕大参加过北京地下党有什么用, 在80, 90年代担任过什么职务才能说明他到底有没有权势.

这个比较犀利,一针见血。到现在为止,我看见为孙维的辩护的那方除了说孙维这个人怎么样以外,好象没有多少对当年的事有更多说法的。而认为孙维有罪的一方,倒是拿出了很多当时事发前后的很多现象作为证据。虽然这些现象有些是“据说”,也不能说就完全不可信。毕竟,警方问话的时候,还不都是听当事人怎么说的。谁能够时空倒转,真的去犯罪现场看看到底罪犯是怎样投毒的啊。所以替孙维辩护的人们,还是多说说看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让你们深信不是她做的。另外,不是她做的,有可能是谁做的?我总觉得从现在披露的信息来看,投毒的人一定就是她们宿舍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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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22:3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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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j在2006-1-13 21:13:00的发言:

呵呵, 如果这么想--"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sw就是那100个里面的1个呢", 那就不会一口咬定了.我就觉得孙维是嫌犯, 而且我100%地认为她是那99%.


这话说得爽快。公道自在人心。大家心里都有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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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ivezerozero在2006-1-13 23:12:00的发言:

说实话[em01]


我一直都知道这个故事,最早是mitbbs上看的,还有那个小说《未明花殇》,那时候我一直都相信是sw做的。


但是sw发表声明以后,我开始倾向于中立,就是看证据说话。


接着我又看见了sw的同学出来替她说话。同样是朱令的同学,了解他们两个人应该比我多,除了一个说他怀疑sw和其他人合伙作案的帖子(这个人的身份是得道xg认同的),还有很多没有出来说话,剩下的出来说话的几个都是挺孙派,我开始倾向于sw无罪。


而且sw多次要求测谎,现在又要求重申的行为让我比较相信她。她的说话有时间地点,贝的说话,很多据说,听说,逻辑上我不认同。看了那个写了20多条反驳贝的sw的同学的帖子(sorry,表述不太清楚),我更加倾向于sw无罪。


至于窃听器,我觉得她被冤枉过好几年,后来公安才解除嫌疑,她不是学电子的,不认识有可能。解除嫌疑以后,除了mitbbs每年提起一次,网上波动不大,她觉得自己没有事情了,不要求重申也不奇怪。


这些只是我的一点猜测,是我觉得如果自己处在她的地位会有的想法。


[em01]



怎么说呢。刚开始我只是觉得孙维有可能是罪犯,但是也很有可能被冤枉。其实在这之前很久我就看过有关这个案子的东西。当然都是网上的,而且只有认为孙是罪犯的人说的,当然不能偏听偏信。但是孙维的声明出来以后,在加上她的几个同学挺孙维的贴子,我反而觉得她的嫌疑越来越大。而且现在我差不多自己判断就是她做的。我也看过那个反驳贝的帖子,大部分都是攻击他的“听说”,“据说”。我觉得这些“听说”还是有可信度的,特别是跟别的同学的一些回忆性的文章互相印证以后,更确定贝很多是在说实话,而孙的同学都忙着扣帽子。甚至有很多是孙自己的马甲。比如“太阳正暖”那个Id,我就相信是孙自己的马甲。自称是孙的同学来挺孙。发贴的语言习惯跟她的声明贴是一模一样的。再次她的声明中两个故意误导大家的地方,甚至可以说在公然撒谎的细节,后来她在第二个声明中只承认窃听器是搞错,其实是音乐茶杯。这还是她所谓快十年的证据啊,居然这么不堪一击。而另外一个细节,关于她和朱令到底在民乐团演奏什么乐器的问题。她回避了。在她的第一个声明里,她声称自己和朱令演奏完全不同的乐器,根本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所以因为演出嫉妒投毒一说不成立。但是在一个大家搜出来的一个前民乐团的成员写的有关朱令在民乐团的事情,却和孙维说得不一样。而且那篇主要是回忆朱令的文章很几年前写的。里面提到朱令后来也去学中阮。孙维自己在声明里也说自己是学中阮,而朱令是弹古琴。而那个回忆文章说的是,在朱令以前,他们演奏瑶族舞曲的时候,中阮部分不好弹,老是卡壳。但是自从朱令学了以后,她上手很快,弹得非常好,中阮部分就再也没有卡壳过。那位同学很厚道,没有提经常卡壳的那位是谁。但是这至少间接证明,孙维没有在主要细节上说清楚。嫉妒一说还是成立的。这个是不是唯一孙维不满朱令的地方就不知道了。可能还有别的导火索。后来很多网友也一直要求她澄清这个是不是事实。她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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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13 23:3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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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ivezerozero在2006-1-13 23:21:00的发言:

其实我也好奇什么让着么多人深信是她做的?


仅仅因为贝吗?我觉得不是这么简单的。大家怎么判断的呢?




贝的说法可以印证啊。比如为什么在锁定犯罪嫌疑人是孙维后,又被上级要求停止追查此案。仅这一点,实在让很多人不明白。如果她是清白的,为什么她的家人会动用关系网,让她逃过司法程序。如果她是冤枉的,那公安局直接说结案得了,为什么要说是封案呢?还有为什么清华一直不给她发出国证明,阻拦她出国?扣留她毕业证之类的就不说了。还有,如果就像有人说,是另有人干的,而且此人比孙维背景更强。那我更不明白了,如果背景更强,就正好用孙维做替罪羊算了,怎么还要要求停审此案?难道那个神通广大的凶手已经预见到互联网蓬勃发展以后,此事会成为热点,所以还是留着孙维作为千夫所指的对象更好?这样更能隐蔽他自己?这种说法,和说贝至诚就是凶手一样的无聊。


为什么别人的“听说”不能作为证据?警察传唤证人,还不是听证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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