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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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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2:2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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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lown在2008-2-4 12:00:00的发言:

我先声明,我不是楼主的马甲,但是我看了这个妹妹的发言,觉得泳裤,shirt事件这个妹妹已经解释很清楚了,泳裤不同地方不同价格是可能的,shirt这个妹妹是不应该要那个代沟的妹妹付邮费,不过她随后寄了项链手镯,后来手链坏了,还主动提出再寄别的礼物,也不是那么说不过去。

至于菊花群,我觉得如果真的象那个妹妹反应的,C妹妹多收了钱,是她的不对,可是我们真的不能就这件事情来判断一个人,谁都有做错的时候,可能就是一时觉得自己捡了个很好的deal,可以赚一点小钱,补偿自己付出的时间什么的,我们不应该赞同,但是可以理解人有时候有弱点,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我们都有。

还有就是很多妹妹说C妹妹不该又贴其他帖子来混淆视听,很多妹妹来揭发,C妹妹可能也是慌了,才想出这样的下策,说句不雅的“狗急了还跳墙的”,这么多人说她一个人,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招架得住的,这个时候可能任何能让自己逃过这场战争的方法都会用的,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也会想到各种各样的方法。

个人观点。

the point is,如果没有这次举报事件及其后续发展, 我们都不知道C MM曾经做过这三件事情. 群众应该有知情权, 知道事情真相后再具体做自己的判断. 至于不同人对这3件事情的重要性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这个很正常, 本来也没有要把C MM放进黑名单那么严重.

这次举报的功劳在于揭发了换版一直存在的灰色地带,不是黑色,但也不是白色,只能称之为灰色. 可能还有没被揭发的人或事, 举报算是对她们的一种"威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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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aramita在2008-2-4 12:59:00的发言:

泳裤那个事情,压根没有人否认各地价格差。引起质疑的是她的原文中说"因为外州买的所以退不成",要是她一早说是final clearance不能退(这个ms还没人证明?),恐怕没有人怀疑吧。还有一个男人去淘打折的女内裤也有些容易让人怀疑其可能性.....

nod, 一开始说的是外洲买的退不成, 后有人指出她LOCAL应该是有店的. 所以现在更改的说法是FINAL CLEARANCE不能退. 我没见过FINAL CLEARANCE的标签什么样子,见过的给说一说, 什么样的笔划的什么样的标记, 怎么能分辨出是店员给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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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是要允许互相持不同意见的哈. 就事论事就好了. [em08][em08][em08][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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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3:3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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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13:27:00的发言:

我有没有说过她们做的没有错?我说的只是,没有确凿证据的事,不要按到她们头上,不要全盘否定一个人。这样我的道德就有问题了?

其实我觉得, 大家经历了这么多场换版风波, 心态都已经逐渐成熟了. 这次心态都比较平和, 真没看到你所说的"猛砸"或者"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无限诋毁"什么的.  大多数人的态度是, 觉得她犯了错误, 撒了谎, 但都不是大事, 如果能认个错, 能改了就得了. 很多人的回复无非是:"原来这样啊. 这么复杂啊......知道了. ...很强大.....飘过". 

现在4件事情中, 证据确凿的已经有两件, 退代购货要求代购者付邮费(在被举报后已改正退钱); 用M+混淆视听; 另有两件存疑未证实: BR泳裤(有前后不一致的撒谎嫌疑), 菊花裙(仍然在等证据, C MM接到MSG后删掉裙子仍未给解释). 这么总结算很尊重事实吧.

我想你要的证据, 就只是菊花裙的证据吧. 前边三件事, 还有什么疑问? 你觉得她做错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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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4:5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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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误会"澄清了,非当事人别互相打嘴仗了哈,还是关注当事人的核心问题吧. [em08][em08][em08][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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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QQER指的"乱放炮"的就只有LONELYSEA一个人? 既然如此,涉及的证据就只是关于菊花裙了吧. 不过我没看到有人(至少没有很多人)就菊花裙事件本身"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 此事件目前暂时定性为疑案,根本没有结论,也有很多人对这件事存在疑问,希望看到更多的证据再下结论. 对C MM持批评意见的都是针对她后面做的几件有结论的事情,对吧? 不过在证据出来之前,我倾向于把控方称为"爆料人",而不是"乱放炮的",因为现在没证据证明她是乱放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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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4 15:38: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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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5 01:0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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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oceanblue在2008-2-5 0:56:00的发言:

晕,换版又出长贴了.Carpathia mm我一年前遇到她代购AE那件长款羽绒服,虽然我最后因为颜色不合适没有买成,但短信来去,感觉人挺nice的呀.后来印象里又见到她代购别的.在换版活动多了,难免会有不周全的地方.做人哪有十全十美的呢.

那个妹妹主要跳出来说她在ebay上买了又到这里来卖,赚中间的差价.C mm不是马上就撤了帖子没$99卖吗?而且也就这一回,不是专业卖家,有那么不能让人容忍吗?老实说在换版做代购纯粹是攒人品的,这事实在是个体力活儿,还要发短信收短信,跑邮局.

可能我考古没考全,是不是大家都诟病她不够诚实,是在ebay上买的就应该承认.老实说这也没有那么十恶不赦吧,换成你我都会下意识的否认.这儿的mm是不是要求太高啊.

另外我也同意IP这东西,其实能暴露些个人信息的,算不算隐私还真不好讲.华人的管理层感觉还是要提高管理能力啊,换版管理员的那个回帖好像有明显的倾向性.

前面的纯属MM个人意见,没说的. 只回复最后一句, 换班班主从来没有公布过C MM的IP地址, 仅仅"指出某几个ID的IP是一致的",和 "公布IP地址",  完全是两码事. 前者并不会暴露她的个人信息.  
 

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5 1:03: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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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lueburberry在2008-2-4 22:13:00的发言:
等待帖子批准中, 闲来无聊, 也说两句

主要观点: 同情和安慰一下楼主MM

1. 同一IP不一定是马甲, 同样, 不同IP也不一定就不是马甲

举个例子, 大家共享无线局域网, 在有些情况下, 外部看来这些计算机都来自同一个IP (我并不专业, 如果说的不对请指正)

第二种情况就不用举例了吧.

2. IP这种东西是不是隐私,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因为在很多情况下, 知道IP就可以知道很多相关的信息, ID也一样

版主有可以看IP的特权, 有可以封IP的特权, 但是我觉得不应该利用这种特权做所谓爆料的事情. 有时候把人的IDIP什么的爆出来, 对当事人会产生无法估量的伤害. 还有疑似这个词太圆滑了吧, 指向性够强, 说错了也不负责任, 狗仔队专用, 咱们堂堂海外华人别搞这个了吧.

想到最近这些被爆出照片的明星, 对他们的遭遇深感同情

3. 事情的来龙去脉太复杂, 我也没看全. 总之说来说去就是谁赚了几十块钱亏了几十块钱的事情. 不至于把什么人品不人品的挂在嘴上.
我相信牵扯到事情里的MM如果知道会被说成这样, 早就不会在乎这点点钱了. 既然是交易, 买卖公平,价格合理,
双方获益才是最重要的原则(当然最重要的前提是合法), 没必要盯着人家有没有挣那几块钱, 我倒觉得公开卖假货(仿制品)好象更应该杜绝,
因为至少这个是违法的.

4. 大部分来这里转东西的人看中的是这个特殊的人群, 有知识, 有信用, 风险低, 获利不是主要目的. (当然谁也不想亏本啦)
相信大家也或多或少的带点优先方便同胞的良好愿望. 希望版上多点温情, 不要搞这种墙倒众人推或者隔岸观火的事情. 对当事人伤害很大的.
大家平时都开车, 万一害得人家MM走神了多危险.

我这个是新ID, 不是马甲. 当然特权阶层可能马上想到要看看我的IP是什么, 如果有说什么对不住谁的话请不要把我roomates还有邻居(我BS自己先, 有时侯偷隔壁的局域网)爆出来牵连进去, 一人做事一人当.

还有我这都等一天了还没给我批哪, 没关系, 我慢慢等着, 不批准也行, 反正我也不缺那几个钱, 不过最后得给个说法吧.

3,4,是个人意见, 大家求同存异,不争论了.

只回1,2. 1: C MM已经承认是自己的M+了, 而且从M+的注册时间,回的是哪个贴,回复的内容,都可以认定,请MM看过具体内容再说.  2. 班主从来没有爆光C MM的IP地址, 只是指出"有几个ID,***, ***, ***,的IP是一致的"这一简单事实,根本没有爆光任何个人信息.

最后, 换班管理员已经回复你的申请了,已经批准了, 与你的申请间隔了大约24小时, 班主平时学习工作比较忙,不可能时时在线.  辛苦MM等待了.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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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5 01:3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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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oceanblue在2008-2-5 1:24:00的发言:

嗯哪,我就是说,指出"某几个ID的IP是一致的"这个就已经给出足够多的信息了.要是华人网的规定就是"公布IP地址"才算是暴露隐私的话,那我觉得华人的管理需要成长.mitbbs就是出过好多次事以后才只显示IP的前两位的

我不认为指出某两个ID的IP一致, 会暴露她的任何个人信息. 她在网上的身份仍然就是那几个ID, 她在生活中的身份任何隐私也没有被涉及.

MIT的普通会员都可以看到IP前两位吧? 保密性更强么?

其他的求同存异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5 1:35: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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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5 11:5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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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5 2:03:00的发言:

我个人观点哈,既然监督员的总结贴也承认了“本来整件事情只是个疑案,没人下明确的结论”,说明目前并没有要把Cmm及其马甲上黑名单。那么那个申称跟c没有关系的h马甲被暴出来,我觉得还算得上情有可原吧。那个bebebe马甲,有什么必要暴出来呢?人家也摆了事实和推理,如果你是一视同仁的话,怎么就将她划为混淆视听了呢?bebebe暴料的性质跟那个l马甲是差不多的吧,怎么不暴暴l是谁的马甲?(BTW,我并不想知道l是谁的马甲)

因为lonelysea目前并没有任何IP证据证明她是哪个ID的M+, 所以没的可说.  只有她自己事先交待了她是个M+.

对待C MM没什么不公正, C MM并不只有BEBEBE和H两个M+,还有更多的M+(不知道这算不算又透露她隐私了,但是为了把事情解释清楚只好说了) , 但是班主只公开了她两个M+, 因为只有这两个M+在出现纠纷后第一时间注册并出现在直接和间接相关贴里达到了扰乱视线的目的, 所以公开. 她其他的M+没有涉及这件事的,都没有公开. 如果你一定要说BEBEBE和此案没有关系,不应该公开, 可以保留你的意见,求同存异, 班主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来进行处理.    以上只是告诉你班主并不是因为对谁不满意就有意要爆光她所有的M+, 没涉及的都没有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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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5 12:0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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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不要把和你意见不同的人对你观点的反驳, 就理解为欺负了你. 别人很好很强大的欺负你不让你说话了么?这么一说, 别人还没法反驳你了?

我也希望你不要因为你碰巧是少数派, 而多数人跟你意见不一致,就硬说是"墙倒众人推"和"落井下石".  这个形容从逻辑上就是个谬误. 前提是这里的多数派并没有把尚存疑的事情硬扣到C MM头上, 大家都是比较温和的谈自己的看法, 有的是只对已经定论的事情下结论,有的是提供更多线索信息以帮助大家判断还没有定论的事情(比如前边有人说GAP STORE的问题, 这算墙倒众人推么?)   你的意思就是不能碰巧有多数人意见一致么? 只要你是那个少数排之一,你就有理由说多数派发表观点的方式和态度就不合理,就是落井下石. 那么多数派都应该闭嘴只让少数派说?(类似于少数民族优惠政策?  反正多数人就不能反驳少数人)  

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5 11:31:00的发言:
嗯,非常好,华人管理层态度一致,在历次事件中对second voice都是不遗余力地驳斥。 很好、很强大、很和谐[em2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5 12:09: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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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5 12:3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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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5 12:14:00的发言:

解释一下哈,这个“很好很强大”,是我这两天被很多人说了以后才开始引用的,我还特地去google了一把来历呢[em14][em14]

对您说的“温和”存疑。

后面你和有几个ID吵的越来越厉害, 难免双方都有过火之词, 你也有吧? 不能因为有几个人论数量上好象是多数, 就对他们要求严格了.

后面抄来抄去的, 楼都歪了,吵的也都是跟你吵了, 好象都没什么人分心再讨论C MM了. 

[em22][em22][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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