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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1:3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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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换版监督员在2008-2-4 1:29:00的发言:

LZMM,本来我打算明天发个总结,让这件事告一段落的。

谁知你忍不住先发制人了。好吧,我只好忍着困写总结了。

先简单纠正你两点:

1。用马甲没什么丢人的,也没人鄙视你用马甲。但是用马甲撒谎骗人,说什么“和C mm一点关系也没有”,就贻笑大方了。

2。本来整件事情只是个疑案,没人下明确的结论。如果你不用马甲,只是老老实实用主ID来解释澄清的话,或者,哪怕你只是本着身正不怕影斜的原则置之不理,相信还会有不少人站在你这边。可是你选择了扰乱视线、搅浑水这些很不光明磊落的做法。不得不让人质疑你的人品。不知道拥有这样人品的你,还有什么资格号称educate别人做人的道理?

3。请注意你的用词。没人发掘你的隐私。所谓隐私,指的是你的真实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有任何人暴出来过吗?IP如同ID,在网络上,是很公开的东西。版主拥有查IP的权限,就是为了必要时刻,制止像你这种混淆视听、扰乱视线的行为。

我很快会发总结。不需要你的认同,但是需要给大家一个说法。谢谢。

请问滚斑竹,既然我们这些普通ID不能看其他人的IP,那么“公开”一说成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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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1:4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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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梨窝浅笑在2008-2-4 1:39:00的发言:

我想只要不是只有FBI才能开到的东西,都能说是公开吧。

SSN学校丫什么的都有阿,它算隐私,可是实际上是半公开了。

公开不公开也没有绝对的。

您这么定义,还真是很难找出不是公开的东西了[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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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1:4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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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lueBearbebe在2008-2-4 1:40:00的发言:

等着还原真相的说法,悬疑案件啊

[em09][em09][em09]

我觉得吧,目前还没有solid的证据能“还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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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1:5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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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换版监督员在2008-2-4 1:48:00的发言:

公开指的是必要时刻,会向大众公开。而且全体版主均可以看到。

但是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别说版主不知道(除了换版新人申请),就算知道,也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向大众公开的,是谓之隐私。

就这个区别。

这个“必要时刻”,是在您很high的时候,还是您写什么总结的时候?[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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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1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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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臭臭张在2008-2-4 2:06:00的发言:

mm,你好像轰错人了,那个总结是换版版主,不是滚爷啊。滚爷在这儿跟我们一样,就是看事情发展的。

我也静待事情发展。

呵呵,mm你能看得到IP么?

是不是一个人都无所谓,我轰的不是人,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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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2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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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ourromy在2008-2-4 2:19:00的发言:

QQer很久以前在宝莲灯事件里力挺灯小姐,很久不见,今天又过来这里力挺Cmm, 而这两个mm都是斑竹们持负面态度的。你到底是谁???。。。

哈哈,我是她们的mj啊。要不你请那些很好很强大的ID查查我的IP?但是啊,我很狡猾,从来都是用代理的,要抓住我很难啊[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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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2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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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ourromy在2008-2-4 2:19:00的发言:

QQer很久以前在宝莲灯事件里力挺灯小姐,很久不见,今天又过来这里力挺Cmm, 而这两个mm都是斑竹们持负面态度的。你到底是谁???。。。

其实我的态度一直都没有变:我不认为一个人做错了一件或几件事,就要全盘否定一个人;我讨厌墙倒众人推,把别人揣测得无限阴暗;没有确凿证据就不要随便乱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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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3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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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ourromy在2008-2-4 2:26:00的发言:
我不是关心你,是关心Cmm是不是明州的,如果是明州的,难道是。。。[em04]

C 的ID是03年3月注册的。您的思维很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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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3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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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ourromy在2008-2-4 2:33:00的发言:

我觉得你这个逻辑真的非常奇怪,我之所以记住你,就是你的逻辑太有异与常人了。

没有人全盘否定她们,但是她们确实说了谎话,没有鬼说什么谎呢?努力澄清就是了。换班很多人为什么就诬陷到你头上?至少宝莲灯和Cmm情况很相似,都没法证明自己,都有说谎话。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否定她们。

以下是引用QQer在2008-2-4 2:27:00的发言:

其实我的态度一直都没有变:我不认为一个人做错了一件或几件事,就要全盘否定一个人;我讨厌墙倒众人推,把别人揣测得无限阴暗;没有确凿证据就不要随便乱放炮!

您觉着这些话很奇怪? 幸亏版上还有有人跟我想法差不多的,不然我得去看看医生了[em14][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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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4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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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ourromy在2008-2-4 2:40:00的发言:

你说那个包料的lz?我也觉得她事情说的不清不楚有些ws,但是c有必要撒谎吗?

btw, 你是明州的对吧?我曾经查过你的ip

[em09][em09][em09]

怎么扯到暴料的mm?我怎么会跟她想法差不多?!请不要将我跟她划为一类,谢谢!

你既然查过我,怎么说我是明州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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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2:5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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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ourromy在2008-2-4 2:49:00的发言:

你在mitbbs上显示的ip。。。

你真不是她们的mj,那我就放心了。这世界还没太奇怪,呵呵。

给你说的,我特地爬上MITBBS,看看我的IP怎么就明州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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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3:0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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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臭臭张在2008-2-4 2:51:00的发言:

那你可以把这些话说给换版版主听,而不是一个劲的说小滚。 这里到底是换版。

哦呀,这个事情我也是推理的,跟暴料的那个mm一样。请斑竹(们)自证一下不是一个人。开个玩笑[em22]

我说的道理没有错,滚斑竹在“总结”前的暴料是不是将事情推向好处发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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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3:0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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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ourromy在2008-2-4 2:54:00的发言:
QQer,咱俩是非标准不一样,我最烦别人说谎,你可能容忍度很高。。。但是既然容忍度那么高,就别跟大大门较真儿了。

是,标准不一样。我最烦别人没有证据就乱说话,还自以为是。我较真的不是换版版主,重复一次,是没有证据就乱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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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03:0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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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臭臭张在2008-2-4 2:54:00的发言:

同意这个。 C mm一直说有人公布她的ID,版主们只是说ip 一致。 有那个普通人站出来说我知道C mm的ip是什么了。

如果有人跳出来告诉大家我的马甲都有哪些,我大概会不高兴的,都说出来了我还要马甲干吗?[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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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1:2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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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annastasia在2008-2-4 10:08:00的发言:

艺人不拍照,kira怎么贴?

某人不撒谎,我怎么揭发?

我老人家在换版得罪的人多,这点我清楚;不过你说话到底本着什么目的和立场,我想稍微熟悉换版历史的都清楚

您给说说我什么目的和立场?

我的立场我前面说得很清楚,您要给我按一个我也没办法,您这么强大,是不是?

我在换版只进不出,没人得罪过我;我跟那些被砸的id们也没有关系。您如果查到我跟那些id有关系或曾撒谎或曾犯版规,欢迎揭发,把我也给办了好了。

我只是没有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要求凡事讲证据而已,不要因为别人一件事做错了就无限诋毁一个人。我在换版参与或搅和的所有事件中都是持这个态度。

而您在历次事件中态度也一样。如果您不是换版版主,就没必要比版主还要早出来搅和,看得见IP的人多了去了,他们都没开口对不对? 莫非您是想现一现您可以见得见IP?上次好像有人提到过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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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1:5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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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annastasia在2008-2-4 11:34:00的发言:

麻烦你解释一下什么叫无限诋毁?

我说的那两个是carpathia的马甲,是事实还是捏造?她披着马甲说huihuibaobao是carpathia的马甲,是事实还是捏造?

做得出来,就不要怕别人说。我到现在说了carpathia一句不是么?到底是谁揪住谁不放?

敢情你用你的强大逻辑就叫热心参与澄清事实,我说话就是搅和?既然你说我和你前后态度都一致,那么你主动指责我,到底是啥立场?

请不要对号入座。您加大字的那段,是我反对的态度,不是您的态度。我说“无限”,是因为有人把跟c有关的事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都往坏里揣测,比如那个泳裤事件,这个就叫落井下石。再比如在宝莲灯事件中,她到底跟那个批发韩饰的有没有关系,也没有solid的证据(如果有,请公布,这样我也犯不着给她鸣不平了。)

我说了我自己也是搅和了,我没给自己加上“热心参与澄清事实”的头衔。大概您是这么认为自己的吧。

我主动“指责”的只有一点:既然IP不是给我们这些普通id们看的,您在换版版主发言之前出来暴料恰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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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2:0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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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ascer在2008-2-4 11:26:00的发言:

nice QQer MM, see see this ba:

http://www.huaren.us/dispbbs.asp?boardID=377&ID=404738&page=1

我在看呢。我也觉得暴料mm再不给出solid的证据,都对不起砸石头的人了 [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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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2:0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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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lown在2008-2-4 12:00:00的发言:

我先声明,我不是楼主的马甲,但是我看了这个妹妹的发言,觉得泳裤,shirt事件这个妹妹已经解释很清楚了,泳裤不同地方不同价格是可能的,shirt这个妹妹是不应该要那个代沟的妹妹付邮费,不过她随后寄了项链手镯,后来手链坏了,还主动提出再寄别的礼物,也不是那么说不过去。

至于菊花群,我觉得如果真的象那个妹妹反应的,C妹妹多收了钱,是她的不对,可是我们真的不能就这件事情来判断一个人,谁都有做错的时候,可能就是一时觉得自己捡了个很好的deal,可以赚一点小钱,补偿自己付出的时间什么的,我们不应该赞同,但是可以理解人有时候有弱点,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我们都有。我知道我有,拿个最近经历的事情说,最近我刚刚知道CVS extra buck(可能比较后知后觉了,因为我来了美国6年多了,周围都是这家店,经常买东西,但是从来都不知道 extra buck这件事情),虽然我知道每次只能用一个coupon,但是看见有的帖子里有的妹妹可以叠用,我每次还揣上两张,想着万一看着比较Nice的sales,说不定也可以试试运气,虽然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成功的时候我递coupon的时候我的心跳的蹦蹦的,回家给我老公说再也不干了,这么紧张会短命的。我说我自己的例子就是说C妹妹不对,但是也不能就这一件事情就推翻整个人,等大家年纪大一些,经历的事情多一些,就会知道很多事情是可以理解,可以包容的。

还有就是很多妹妹说C妹妹不该又贴其他帖子来混淆视听,很多妹妹来揭发,C妹妹可能也是慌了,才想出这样的下策,说句不雅的“狗急了还跳墙的”,这么多人说她一个人,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招架得住的,这个时候可能任何能让自己逃过这场战争的方法都会用的,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也会想到各种各样的方法。

个人观点。

顶。

我还想知道那个菊花群到底在换版卖出去了没有?这件事最应该“受害”人来暴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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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2:2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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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annastasia在2008-2-4 12:14:00的发言:

恰当,over

[em22]

不仅“恰当”,还很受欢迎。

您和您的支持者们,果然是不可战胜的

[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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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ourromy在2008-2-4 12:24:00的发言:

QQer我现在相信你和那些人没啥关系了,不过我对你的逻辑和思维方式很shock.你自己没看看有什么人站在你一个立场上吗?几乎没有对吧?好好想想吧...

[em01][em01]

几乎没有?我没时间去统计。。。估计就是想法跟我差不多,愿意站出来说的也不多,我果然需要想想。。。[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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