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绿卡申请的几个问题
请过来人帮忙答疑解惑,多谢了! 1. 现在是否必须要在入境90天后再递交材料啊? 2.如果在6个月合法停留期限结束的时候也还没有收到返乡证之类的材料,那他们还可以合法停留吗?如果这时候按时回国,对已经递交的绿卡申请有影响吗? 3.递交材料,可以讲体检材料和485,130之类同时递交,是吗?看到网上checklists有的递交了体检,有的没有,究竟如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