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觉得美国的法律还是很符合common sense的。要么规范人们行为,要么为选票服务,或者其他反正能自圆其说的目的,但是这个堕胎法案实在是理解不了,感觉不管从哪方面都理解不了。不知道提出、通过和支持的人是怎么想的?没考虑过胚胎不好或者危机孕妇性命的怀孕情况吗?还是他们考虑过但是不在乎?没考虑过的话,说明智障,这帮人是怎么坐到这个位子上的?考虑过但不在乎的话,那他们考虑过在乎的民众会搬离或不进入德州,德州人口减少吗?
关于这个法案没有做过研究,都是看大家评论,感觉很反人类很反智啊,怎么就通过了。有了解背景,前因后果的MM科普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