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都别纠结了,这事情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管你怎么例证,都会有质疑,除非你走法律诉讼程序,找律师取证。但觉得也没啥大必要吧。如果都觉得自己委屈,那就都当吃一堑长一智吧。 该翻篇翻篇吧,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