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jacana在4/13/2012 12:07:00 AM的发言:
看英文报道说的是他父母是给钱给受害人让她改口供,这已经不是和解这么简单了。还提到男生强迫受害人口交遭到拒绝,似乎没有真的强奸或者没成功?佐证是prosecutor控告的是一,kidnapping, 二才是sexual abuse。更奇怪的是男生是女生第二天发短信叫到女生家然后被捕的。感觉并不是见第一面就强奸的关系。当然不管有没有真正实施强奸,之前认不认识,看女生这态度肯定没有Consent,都是sexual abuse,再加上手铐刀子什么的,无论如何都是重罪了,哎
估计那个男的法律意识低,以为不进行intercourse万一被人抓了会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