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
查看:29429|回复:104
  • 1
When you buy via links in posts, huaren.us may earn a commission
Advertisement

我是ltmm.二手手机事件人之一,呼唤版主关注此事

头像
1操作1 #
头像
1 #
1
17-06-09 16:18操作
查看全部AA分享不感兴趣

因为手机卖我前就打开过,里面有裸露的电线。如果不是变砖,万一是夜里引发火灾,其它生命问题呢?

我现在认为卖家有所隐瞒,只想着多换钱,也没有责任心,同理心。还紧紧捂住自己的钱包,生怕到手的钱打了水漂。

ltmm 发表于 6/9/2017 4:02:22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77050&postid=75010862#75010862][/url]
买给你前就打开过,这个你现在出示的种种都证明不了,只能证明在你这次开机前就打开过的、但无法证明是在你手上这两个月还是在卖家手上的一年半打开的,你们两个都可以坚持自己没打开过,谁也说不清,因为问题的关键是,你并不是在收到手机的当时两三天内出具的质检报告,也不是在那时候发现手机无法使用。所以这个case没解,你确实应该为自己没有及时验货而承担这个无解问题的主要责任。

至于你说的卖家没有责任心没有同情心,这是不是对二手交易市场的卖家要求上升得太高了,本来人家同意给你一点补偿的算是出于同理心,你自己嫌弃少,不appreciate啊
头像
1操作2 #
头像
2 #
1
17-06-09 16:53操作
查看全部AA分享
开始有点担心这件事给楼主造成精神刺激了
林巧巧 发表于 6/9/2017 4:46:25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77050&postid=75011269#75011269][/url]
真的呢,感觉造成了很大的生活上的压力,希望不要转而发泄到孩子家人身上。

要不卖家mm就给人五十算了,就当是安抚一个失魂落魄坐立难安的倒霉买家mm。也不要指望着别人appreciate了,就当做做好事吧。这样的买家mm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Advertisement
头像
0操作3 #
头像
3 #
0
17-06-09 16:59操作
查看全部AA分享

那第一天就去专业店验货 出具证明, 也可以怀疑:再去专业店前 也有时间打开啊,这证明和我的证明有什么本质区别。

手机我是1个多月后才启用,启用后也就用了3天,Apple ID 或系列号可以证明这点的话,我作为用户,在启用前有什么动机和理由要去打开呢? 从这点上,卖家卖前就打开更有可能。也可以判断是卖家卖前就打开了。

收货三天内出具证明,也有时间可以在去证明前打开无数次啊。那还是觉得买家在证明前没有动机和必要打开啊!所以才判断是卖家卖前打开。





ltmm 发表于 6/9/2017 4:47:03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77050&postid=75011277#75011277][/url]
这么扯就没完没了,你钻到牛角尖里出不来了真可怕,那到货后全程video拍摄也证明不了什么。就是因为证明不了双方谁在撒谎谁在隐瞒,才更需要一定的时间机制来保障双方利益,在你的case里,两个月本来就超出了这段时间
头像
0操作4 #
头像
4 #
0
17-06-09 17:07操作
查看全部AA分享
莫名其妙,你这么同情她你给她打五十不就得了。再加上那个死挺lz的,帮她cover损失不就得了。遇上这么一神经病,我宁愿资助卖家跟lz打官司


meowwww 发表于 6/9/2017 4:55:16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77050&postid=75011346#75011346][/url]
你也不要逢人就咬好不好,身为吃瓜群众,我是希望解决问题,而不是火上浇油。
我自始自终都是支持卖家mm的,但是做人得饶人处且饶人,给一个绝望的人来点点安抚不是也是可以考虑的嘛。我并没有任何指责卖家不给50的意思,如果换成是我火大了脾气上来了,估摸着也不给这样一个不识趣的买家补偿。


何必动辄连路人也批,这么暴躁
头像
0操作5 #
头像
5 #
0
17-06-09 17:12操作
查看全部AA分享
MM赶紧把手机trade in,尽量减少损失,然后move on吧。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以后不要买二手电器了。别再钻牛角尖了,这个事在论坛里已经闹的很难看了,没必要,真的。

---发自Huaren 官方 iOS APP


chenqq320 发表于 6/9/2017 5:11:05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77050&postid=75011443#75011443][/url]
totally agree,在换班秀下限也该有个限度
Advertisement
头像
0操作6 #
头像
6 #
0
17-06-09 17:22操作
查看全部AA分享
那你可以自己拿钱安慰买家啊,慷他人之慨算什么好人?何况买家不早说卖家愿意给她钱她现在也不要了吗?我觉得卖家是得烧烧香,简直不能再晦气


meowwww 发表于 6/9/2017 5:13:31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77050&postid=75011461#75011461][/url]
说句话也得掏钱,路人跟你意见有点点入差就要跳起来扯是非,真是嫌事不够大。

我早就发帖一直在声援卖家mm。
头像
0操作7 #
头像
7 #
0
17-06-09 17:47操作
查看全部AA分享
你可真逗,所以你的逻辑是你觉得lz可怜所以劝卖家掏钱,我的逻辑是你既然觉得lz可怜那你自己掏钱好了,然后成我搅弄是非了?


meowwww 发表于 6/9/2017 5:28:11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77050&postid=75011583#75011583][/url]

我的逻辑是卖家买家都可怜,买家钱打水漂了可怜主要是因为自己没及时验货,卖家可怜是遇人不淑银货两讫了还被纠缠不清。事情本身就无解。
现在看来,碰上你这样逢人就咬的我自己也挺可怜的,呵呵,路人稍微说了句同情话就得掏钱掺和其中了。你真是逢人就撕,事情早点解决少占版面资源不好嘛

卖家不给钱绝对不理亏,我们都支持。
这本来就是一笔宽慰费,无关是非对错,真要给了纯粹也是给一个心理绝望脑子钻牛角尖的mm一点点光亮罢了。
发帖回复
查看:29429|回复:104
  • 1
Advertisement
打开收藏板块打开个人中心
边缘侧滑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