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给你前就打开过,这个你现在出示的种种都证明不了,只能证明在你这次开机前就打开过的、但无法证明是在你手上这两个月还是在卖家手上的一年半打开的,你们两个都可以坚持自己没打开过,谁也说不清,因为问题的关键是,你并不是在收到手机的当时两三天内出具的质检报告,也不是在那时候发现手机无法使用。所以这个case没解,你确实应该为自己没有及时验货而承担这个无解问题的主要责任。
因为手机卖我前就打开过,里面有裸露的电线。如果不是变砖,万一是夜里引发火灾,其它生命问题呢?
我现在认为卖家有所隐瞒,只想着多换钱,也没有责任心,同理心。还紧紧捂住自己的钱包,生怕到手的钱打了水漂。
ltmm 发表于 6/9/2017 4:02:22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77050&postid=75010862#75010862][/url]
至于你说的卖家没有责任心没有同情心,这是不是对二手交易市场的卖家要求上升得太高了,本来人家同意给你一点补偿的算是出于同理心,你自己嫌弃少,不appreciate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