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unnybear在11/26/2013 11:57:00 PM的发言:
我虽然一直觉得他该付责任, 并且判刑, 但是10年对于他来说还是太重了。 强奸了一个3陪女, 如果他不是一个名人的小孩很有可能不会闹到现在判刑这么重。
这是李某某活该。3陪女不就是要点钱嘛,他先说好给钱不就完了嘛。不给钱就强上,这肯定是算QJ啊。QJ的对象是谁不重要,是不是好东西也不重要,他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发生关系了,那就是QJ还用说么。再加上认罪态度奇差,还有前科,老母还净出馊主意,搞什么无罪辩护,前后供词矛盾连3岁小孩都能看出是假的,不判他判谁。我虽然一直觉得他该付责任, 并且判刑, 但是10年对于他来说还是太重了。 强奸了一个3陪女, 如果他不是一个名人的小孩很有可能不会闹到现在判刑这么重。